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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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8.20
•【字号】新农机计财[2008]50号
•【施行日期】2008.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
(新农机计财〔2008〕5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自治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体系,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08〕120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自治区财政厅将对我区农机系统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三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制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开展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机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把绩效评价作为单位和部门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要组织人员学
习研究绩效评价有关政策,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和使用结果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报告和表格必须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二、各级农机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真实性负责。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各地农机局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时间进行布置,由各项目单位首先进行自评,按照所承担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自治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分别编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绩效评价表(见《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3、4),再报各地(州)市农机局进行复评汇总后,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机局计财处,即每个项目单位每个项目一套自评材料。

对不按要求进行资金绩效评价和不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单位,我局将会同财政厅暂缓安排后续项目资金。

各级农机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附件:
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关于自治区本级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08〕48
号)要求,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和发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导向,以提升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为核心,通过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考评制度,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各主管部门及其资金使用单位根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特点,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客观公正、逐步规范的原则。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以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基本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浅入深,逐步规范。

3.把握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进行评价。

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范围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范围是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年初安排和年中追加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各类农林水气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由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具有特殊性,暂不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纳入绩效考试范围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为以下类别:
(一)补贴类。

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牲畜良种补贴资金、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特色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等;
(二)生态环境类。

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苗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等;
(三)技术推广类。

包括科技兴农与服务资金、农口科研单位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小麦生产科技建设资金、林业科技支撑专项资金、财政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四)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类。

包括治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林果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等;
(五)动物病虫害防治类。

包括动物疫病防控与监测专项资金、渔业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等;
(六)水利工程类。

包括全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南疆打井资金、农村安全饮水配套资金等;
(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类。

包括农村一村一品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资金、生猪产业发展资金、奶业发展专项资金、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牲畜品种改良示范县建设资金、粮食生产扶持资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乡镇企业贷款财政预算贴息资金等;
(八)农业生产预警预防类。

包括人影办防雹增雨、防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等。

三、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
(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设立的目的和用途。

包括资金设立期限、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与事业发展规划相符性、预期目标、本年度完成任务情况等。

2.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和管理方式。

资金的分配原则包括资金设立原则、制定原则的依据、原则的合理性评价等。

管理方式包括项目管理方式(如: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项目立项专家论证制度、财务制度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等。

3.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当年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

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实际拨付金额、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金额/计划使用金额)、资金到位时效性、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金额)等。

4.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包括资金的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专项资金收支是否平衡;项目管理是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无重大违规行为;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和完整等。

(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细化评价依据,设置细化评价指标,并按照每个细化评价指标在整个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所占的权重赋予不同的分值(详见附件3),其中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指标再按资金分类,结合各类专项资金的性质再设立三级指标,一级指标是类别指标,二级指标是具体项目,三级指标是根据类别和具体项目设置的考评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详见附件4)。

各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在应用以上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以切实达到绩效评价的目的。

各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的类别采用本办法制定的相应指标开展考评工作。

利用效益评价指标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评价时,要简要陈述评价过程和评价方法并写入评价报告中。

评价结果91-100分为优,81-90分为良,61-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工作组织与实施
(一)职责分工。

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统一布置、指导、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二)考评工作程序。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对本单位资金自行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并填写绩效评价表上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检查汇总后,按专项资金类别编制本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填写绩效评价汇总表(按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分别填写),并在规定时间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

(三)考评时间。

按财政年度作为绩效评价的时间界限,对当年完成的财政支农项目,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对跨年度完成的财政支农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待项目结束后进行总体绩效评价。

五、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是考核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及其使用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果的重要指标,是对当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综合评价,是安排下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一)对不按要求进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不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部门及单位,财政厅将暂缓安排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

(二)对跨年度实施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必须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提交当年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使用情况报告,项目实施结束后提交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对未按要求提交的部门及单位,财政厅也将暂缓安排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

(三)对当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安排的重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对后续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提出建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调整支出预算。

(四)对中央要求地方安排的财政支农配套资金,必须与中央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统一进行绩效评价。

(五)对新申请设立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否则财政
厅不予安排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

(六)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附件:1.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
2.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汇总表
3.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
4.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使用效益分类指标表
附件1: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
绩效评价报告是对绩效考评的最终结论,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专项资金概况:指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的名称、资金规模、主管部门、立项依据、设立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绩效目标:指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包括资金设立的目的、用途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考评结果:指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结果、主管部门的考评结果和财政厅业务处考评结果,包括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和管理方式、专项资金当年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的评价意见。

四、问题与建议:指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的建议,包括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2:
(续表)
注:1、本表为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及财政厅通用表格,填表人分别填报相应行次。

各资金使用单位和各地(州)农机局仅填写专项资金名称、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当年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资金使用单位自评意见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建议,其余各项不必填写。

2、表格可根据内容情况延伸填报。

附件3:
注:本表中专项资金设立的目的和用途、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与管理方式两项各资金使用单位和各地(州)农机局不用填写评分。

附件4: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使用效益分类指标表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使用效益分类指标表
填表说明: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评价指标确定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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