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帐理赔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倒帐理赔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确保商品交易具有良好品质、使不良交易行为的处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倒帐的成立
如遇帐款在合同及公司规定时间内未能收回,或有下列情形导致无法收回货款时,“倒帐”即告成立。
一、收回之票据因退票无法兑现时。
二、顾客另订付款日期而无法如期付款兑现时,并确
定顾客亦无能力兑现时。
三、如经查顾客已停止营业、经诉讼认定无法追回货
款或商品时。
第三条倒帐处理程序
一、倒帐确认
经办人员在倒帐成立时应立即汇报办事处主管,该办事处在2天内汇报事业部法务和上级部门,经采取相关措施后证实仍无法追回货款,由事业部法务出具“倒帐确认单”通知原单位。
二、倒帐审理
倒帐单位按“倒帐确认单”内容要求填写并经法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权责主管,权责主管将责任承担和处理方法批转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若无异议,则予执行;若有异议,可由权责主管指定专人重新调查倒帐案和重新核定处理方法。
第四条:交易规定
一、经办人员在其销售过程中,应树立事先预防重于事后补救之观念,故在交易前应先征信顾客的信用,包括该公司的性质、经营情况、设立地点、主管机关等。
二、经办人员在其销售过程中,若交易行为完全符合公司规定,则经办人员免负责任。
符合公司规定的交易行为如下:(一)填写交易申请书、并获权责主管核准。
(二)与顾客签定法律上有效的购销合同。
(三)家具交易应收取合同金额50%以上的定金;或经权责主管核准的低于50%之定金,但累计收款达80%以上。
(四)出货单已经顾客签收,发票已开立。
注:收取定金时点确认:收到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即作确认,其他票据要待款项实际到帐后才作确认。
三、交易行为若不符合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中的任何一条,视为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交易。
由此产生的倒帐责任由经办人员、经办人员的直属主管和责任中心共同承担并根据罚则处理。
第五条:罚则
一、理赔金额以未收帐款核算。
其中80%列责任中
心坏帐,15%由营业人员理赔,5%由责任中心主管理赔。
二、行政处分由公司根据案例视相关人员所应承担责任而定。
第六条:其他
一、坏帐处理结束后,若追回货款或商品时,应悉数缴回公司,如已理赔,则由公司就其原先理赔之金额比例发还。
二、交易行为如涉及不法情事,将报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三、同仁每月理赔金额以不超过该同仁月实领收入的20%为限。
四、财务部门接到倒帐确认单后,立即把该案例列为待处理财产损失待签呈下达后转销。
五、涉及理赔之同仁在离职前须一次清偿应理赔金额。
第七条: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