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物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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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1.3 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2.1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2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物业管理事务。

2.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选举、职责、工作程序等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
3.1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

3.2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服
务内容、标准、费用等事项。

3.3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定期公布服务费用的收
支情况。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4.1 业主、使用人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
权益。

4.2 物业管理企业应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3 业主应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应
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

5.2 物业服务费用应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不得挪
作他用。

5.3 业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物业管理企
业可依法追缴。

第六章法律责任
6.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6.2 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可依
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7.3 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细则。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陕西省
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由专业的法律
顾问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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