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提倡废除死刑六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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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提倡废除死刑六大的理由
国际社会提倡废除死刑六大的理由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毛立新
夏俊峰被核准执行死刑,引发了人们对死刑适用的歧视性及应否废除死刑的思考。
多年来,联合国及国际社会致力于全面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
目前全世界已有158个国家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
1989年12月15日联合国第43届大会以赞成59票(包括未废止死刑的苏联、东欧国家),反对26票(美国、日本、中国、中东伊斯兰等国家),弃权48票,通过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任择议定书》(简称为“联合国废止死刑公约”)。
截止目前,世界上已经有77个国家加入该议定书。
其中,2012年加入的有蒙古和贝宁,2013年新近加入的有拉脱维亚和玻利维亚。
2007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第62届会议以104票赞成、54票反对、2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负责社会和人道主义事务的第三委员会提出的呼吁成员国“暂停使用死刑”的决议(A/RES/62/149)。
此后至2012年,联合国大会又先后3次通过相同的决议(2008 年 12 月 18 日第 63/168 号决议、2010 年 12 月21 日第 65/206 号决议和 2012 年 12 月 20 日第 67/176 号决议)。
至2012年12月21日第四次通过时,有110个国家赞成,39个国家反对,36个国家弃权。
今年8月初,笔者随团前往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欧洲总部,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及国际反死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的死刑问题专家进行了充分交流。
根据他们的介绍和联合国相关文件,国际社会提倡废除死刑的理由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行死刑方面的任何司法错误或失败都是无法逆转和补救的
任何司法制度,都不可避免地有误判情况。
只要采用死刑,就会完全有可能有人因为没有犯下罪行而被处死。
大赦国际认为,不可能确定有多少无辜的人被处以死刑,因为执行死刑后,很少对可能出现的差错进行司法审查或调查。
可兹例证的是,往往根据DNA检测的证据,对人定罪后又被证明为无罪。
在美国,由于采用了DNA分析等先进的证据方法,自1973年以来,26 个州共有140名死囚被改判无罪。
1973 至1999 年,美国平均每年有3.03人的死罪被撤销。
随着更先进技术的使用,自2000年以来,平均每年有5个被判死刑的人改判无罪。
自从1993 年首次有人通过DNA测试被证明无罪,至今美国共有17人因这种技术获改判无罪。
二、与其他形式的惩罚相比,死刑并不能有效威慑和阻止犯罪
根据联合国大会第63届会议文件《暂停使用死刑·秘书长报告》(A/63/293)所载:德国和加拿大的学术研究,表明废除死刑后谋杀率有所下降。
大赦国际提请注意1988年为联合国开展的关于死刑和谋杀率的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较之威胁和处罚似乎较轻的终身监禁,死刑会或多或少阻止谋杀这一假设被接受则不明智。
” 法国认为,采用死刑并不是打击犯罪的方法,而是表征着司法制度的失败。
意大利回顾说,死刑短暂即逝,而长期监禁可发挥更有效的威慑作用。
斯洛文尼亚等一些国家认为,制止暴力犯罪的较好办法是确保有很大希望在合理时间内抓捕和处罚罪犯。
三、死刑是对生命权的侵犯,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违反国际法
死刑侵犯了人的生命权这一基本人权。
国家应该把人的生命这一首要利益,置于自己的惩罚权之上。
在各会员国提交联合国的材料中(A/65/280,A/63/293),各国在阐明对死刑问题的立场时,普遍认为死刑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违反了国际法。
这是由于处决本身的结果,也因为被定
罪者不得不在死囚牢房等着处决(往往多年)且想着处决一事,很残忍(斯洛文尼亚)。
有国家认为,死刑是是对每个人与生具有的生命权的极端不尊重和剥夺,是对人身的极端身心暴力,因此是一种最残酷、最不人道和最侮辱人格和待遇和处罚(保加利亚)。
也有国家认为,死刑是残酷、不人道的,是对任何和人类尊严的侮辱(丹麦)。
四、死刑的适用往往具有歧视性
从适用情况看,被判处死刑的往往是无法获得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
一个人如果属于种族、宗教、民族、族裔和和性别少数群体,这往往在导致其死刑判决和处决的决定中构成了重要的因素(A/HRC/21/29)。
在实践中,是判决罪犯死刑还是无期徒刑,这往往具有随意性,并且缺乏可预期的理性标准。
适用死刑往往具有歧视性。
这种判决往往大多针对穷人以及少数种族、族裔、宗教和性别群体的成员(A/HRC/24/18)。
五、公众舆论不应成为废除死刑的障碍
公众舆论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剥夺人的生命就是正确的。
历史上不乏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而导致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事件,最终都受到谴责。
废除死刑,强调人权和人类尊严,应是精英阶层和政治家的任务。
另外,公众支持死刑,是因为企图依靠死刑免受犯罪的侵害,但是,防止犯罪有更多更好的方式。
国家应当是理性的,而不是报复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