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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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背景意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一种金融行为。

这种贷款方式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还可以帮助农民拓展经营规模,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重要的背景意义,既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又可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政策,将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2 存在的问题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土地抵押权不清晰。

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分离,农民只能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给金融机构,但由于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期限较短,且存在转让、继承等问题,导致土地抵押权不清晰,难以落实。

问题二:债务风险增加。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通常用于农民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一旦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可能会导致土地被拍卖,农民失去土地经营权。

问题三:政策不明确。

目前针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还不够明确,缺乏统一规范和指导,容易导致金融机构和农民在操作中产生矛盾和纠纷。

问题四: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还比较欠缺,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机制,容易导致乱象出现。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利益,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发展。

2. 正文2.1 问题一:土地抵押权不清晰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土地抵押权不清晰。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不明确。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流程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流程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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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当下的重要任务。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同时,通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制度、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市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探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举措。

一、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

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可以增强农民对土地的产权保护,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首先,要明确土地承包期限,确保农民长期稳定地享有土地承包权。

其次,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承包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最后,要规范土地承包权的转让和继承,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二、推动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将承包土地流转给专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为农民提供便利的流转渠道。

此外,还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化土地流转市场化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交易机制。

首先,要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要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流转交易中各方合法权益。

最后,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主体。

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和引导,提升其组织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能力。

通过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明确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并且,要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土地承包细则管理为确保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顺利实施,需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细则的管理。

推进“土地流转收益担保贷款”工作的思考——以吉林省为例

推进“土地流转收益担保贷款”工作的思考——以吉林省为例
收稿 日期 :2 0 1 3 — 0 1 — 2 4 作者 简介 :沙龙云 ,男 ,硕士 ,高级经济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吉林 省分行党 委书记 、行 长。

吉 林 金 融 研 究 府成立 的公益性物权公司 ,由它为农 民从金融机 会 ( 原土地 发包方 )提 出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一 )流转 收益的基本做 法
“ 土地 流转 收益保证贷款 ”是用土地预 期收
贷款 “ 担保难” 问题 ,构建完善农村和农业担保 益 作为还款根本保证的一种融资模 式。基本做法 体 系的一个创新之举 。 是 :在 不改变 现行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制度和 土地
2 0 1 0 年 ,吉林 省政府下发 了 关于进一步强 农业 用途 的前提 下 ,本着依法 合规 、平等协商 、 化 金融服务 “ 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对全省 风 险可控 的原则 ,农户和其他 主体将一部分 土地
( 五 )贷款 期限及 利率
在 梨树 县开 展的 “ 土地 流转收益保证贷款 ” 试 点 ,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 ,最多不超过五年 , 参 与试点的金融机构可在此范 围内合理确定贷款 期限 。同时 ,贷款额度还可依据农 民用于贷款 的
( 三 )土地流转 的所有权性质
“ 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 ”这种创新模 式 ,
金 融部 门服务 “ 三农”做 出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 承包 经营权 流转 给具有 农业 经营能力 的物权融资 落 实省政府 文件精 神 ,2 0 1 2 年6 月 ,吉林省 政府 农业 发展有 限公 司 ,并用该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金 融办结合全省 “ 三农”工作实 际,制定 了 “ 吉 的预期 收益作为还款保证 ,同时农业发展公 司向 林省 土地 流转 收益保 证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并 金 融机 构 出具 愿意 承 担连 带保 证责 任 的书 面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Management is about doing countless small detail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一)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上述农村土地,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

在生活中有些人的手上可能有着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它可以这块土地进行使用或者经营,在我国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大家就跟随一起来看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吧。

法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依法取得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第三条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的借款人为抵押人,长丰科源村镇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第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以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为原则,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二章借款对象、条件及用途第五条借款对象: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

第六条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三)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五)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七)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依法取得 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 款业务。 第三条 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的借款人为抵押人,长丰科源村镇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第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以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为原则,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 权的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二章 借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五条 借款对象: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 第六条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 (三)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 期时不得超过 60 周岁; (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 (五)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 (七)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 第八条 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 50 亩以上或基础 设施投入在 30 万元以上; (二)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 50%;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明晰; (四)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第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用途包括: (一)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休闲农业等; (二)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 (三)用于满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工资、种苗、农资和服务的资金需要。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将自己名下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从而获得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这种贷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农民缺乏抵押品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因为土地的流转和承包权的不明晰,部分农户存在虚假抵押、重复抵押等现象,导致贷款风险加大。

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部分农户信用记录不良,难以获得贷款,造成资金难以流入农村经济。

监管缺失和政策不够完善也给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带来了诸多问题。

有必要对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加强监管和完善政策,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内容已达200字,符合要求】。

1.2 问题意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是当前农村金融领域面临的一个突出挑战。

在许多农村地区,农民将土地承包给他人或集体经营,获得一定的收益。

由于缺乏土地确权制度和相应的监管机制,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面临一系列隐患和风险。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够完善,土地的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导致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

农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保障性,使得抵押土地产生的法律问题更加复杂。

农村贷款主体多为农民群体,他们对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缺乏也增加了抵押贷款的不确定性。

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利益最大化,可能忽视了抵押贷款所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给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急需从多方面出发,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存在的问题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部分农民缺乏足够的信用记录,导致银行难以评估其信用风险,从而影响贷款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围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展开研究,首先介绍了该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然后从现状分析、影响因素、对策、风险评估和监管机制建设等方面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深入探讨。

在总结了研究的启示,并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研究、现状分析、因素影响、对策、风险评估、监管机制、启示、未来方向、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居民将自己拥有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行为。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加速,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由于农村土地的特殊性质和农民的相对薄弱地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农村土地资源的碎片化和流转难度加大了土地抵押品的评估和定价。

由于土地资源分散,有些地块可能小到无法独立进行经营,这就增加了金融机构对土地价值的评估难度。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清晰,存在着多地共有、权属争议等问题,这使得土地抵押品的法律风险增加。

由于农民的融资需求较大,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不足,导致对于土地的评估和监管不到位。

对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可以为改善农村土地融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探讨其存在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评估其风险,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从而为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通过本研究,旨在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目标做出贡献。

土地流转知识点

土地流转知识点

土地流转知识点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在一定时期内,经过协商或者拍卖等方式,由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给他人的行为。

这一过程中,流转方通常是土地使用权人,接收方可以是个人、企业、农业合作社等。

以下是关于土地流转的一些知识点:1. 背景和原因:- 农业现代化需求:土地流转是农业现代化的一种途径,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 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可以促使农民将更多精力投入非农业领域,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 流转主体:- 流转方:通常是土地使用权人,包括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 接收方:可以是个人农户、企业、农业合作社等。

3. 流转方式:- 协商流转:通过协商达成双方一致的土地流转协议。

- 拍卖流转: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土地流转的承包方。

- 政府引导: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4. 土地流转的合同和保障:- 流转合同:包括流转期限、流转方式、流转费用等内容的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 流转保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保障双方权益,防范风险。

5. 政策支持:- 金融支持:提供流转资金贷款,降低流转成本。

- 税收政策:对土地流转可能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培训和技术支持: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6. 问题与挑战:- 土地权属问题:部分农村土地权属不清晰,可能引发争议。

- 农民收益问题:一些农民可能因流转导致土地失去,关切其合理收益。

土地流转是一种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手段,但在实践中需要注意合法合规,保障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政府、农民、企业等各方应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促进土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潮府规〔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潮府规〔20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19日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等有关规定,为鼓励和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是指在潮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依法流转农村承包地进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农业经营主体”)因发展生产需要而向我市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需支付相应的贷款利息,由市财政给予其一定比例的贷款补贴。

第三条农业经营主体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贴息补助:(一)依程序签订了《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二)连片流转50亩(含)以上承包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经营;(三)依法向金融机构贷款专项用于流转土地的生产发展;(四)按规定购买了农业保险。

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发展模式、制约因素及策略安排

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发展模式、制约因素及策略安排
农 户 与 经 营 承 包 大 户 之 间 的 土地 流 转 大 多 是 采 用 “ 田头
协议” “ 托村组协议” 或 委 的方 式 , 合 同或 合 同不 规 范 现 无
象较为普遍 。即使部分农户采用“ 签订合 同” 的形式进行
也无任何签证手续 。 截至 2 0 0 9年 6月末 , 以书面合 田的种植权 ,国家粮食补贴 由农户享受 。当粮食价格超 流转 .
机构农 村土地流转抵押 贷款 的创新试点工作 。 创新 “ 司 公
( 户 或 农 合 组 织 ) 土 地 经 营权 抵 押 ( 品预 期 收 人 质 农 + 产
转让 、 股份合作 等形式流转 土地 承包经 营权 , 发展多 押 ) 信 贷” + 的贷款模 式 , 促进农 业适 度规模 经 营和农 换 、 对 民增收起 到 了积极作用 。

体 化 土 地 和 开 发 成 本 核 算 低 或 增 值 潜 力 大 的 土 地 作
产 部 门办 理 抵 押 登 记 , 纳 相 关 费 用 。 缴 2处 置 便 利 。当土 地 流 转 受让 大 户 、 业 或 公 司 由于 . 企
为抵 押 土地 。 以 流转 土地 使 用 权 作 抵 押 向取 得 土 地 使 用
得优先偿还农信部 门贷款本息 ,农 民土地转让费 由土地
收 稿 日期 :0 2 0 — 5 2 1 — 2 1
作 者 简 介 : 争 勇(9 9 ) 男 , 南安 化 人 , 谌 16 一 , 湖 高级 经 济 师 , 供 职 于 中 国人 民银 行 益 阳 市 中心 支 行 。 现
21 0 2年 第 4期 总 第 2 1期 6 8 1

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 押 便 利 。鉴 于 目前 农 民 土地 流 转 抵 押 登 记 无 相 . 抵

农村土地流转对金融需求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对金融需求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以安徽省亳州市为例,该市属于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人口580万,可耕地面积750万亩,人均耕地面积约1.2亩。

截至2010年三季度,亳州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8.6万亩。

调查显示,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鲜明特点:(一)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

一是土地流转面积日益增多。

2007年、2008年、2009年亳州市土地流转规模分别为16.31万亩、24.1万亩、36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2.17%、3.20%、4.80%。

2010年三季度,亳州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8.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8%。

二是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趋势明显,2010年全市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达17.5万亩,比2007年多出6.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6%。

(二)土地流转主体趋于多元。

与以前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只是普通农户不同,种养殖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业龙头企业、城市工商业者等经济主体也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据调查,全市现有种粮大户678户,其中1000亩以下的土地流转大户有660户,1000亩~2000亩的有11户,2000亩以上的有7户。

另外,目前亳州市成立的四家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把土地集中连片,促进优质良种的推广和田间统一管理,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三)土地流转方式逐步规范。

以前的土地流转多数依靠农民自发完成,地方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度低,主要表现为农户之间互换承包地、代耕代种和转包,多以口头协议形式确立土地流转关系,流转关系稳定性差。

随着土地流转总面积的增加、流转期限的延长和流转趋势日益活跃,在分散的农户之间出现了中介组织参与流转。

目前,亳州市65个乡镇、238个行政村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也印制了统一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等,土地流转模式和程序更加规范。

(四)土地流转与金融支持加速融合。

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亳州市金融支持农村土地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引导。

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XX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需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促进我行“三农”信贷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信贷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湖泊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方式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流转,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我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第六条借款申请人除符合我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第三章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第七条贷款用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用于借款人在承包或流转土地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包括:(一)土地整理与复垦。

(二)道路、灌溉、温室大棚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资料、人工等费用。

(四)仓储、物流等流通环节费用。

(五)借款人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已缴付一定期限的租金,以此为抵押,可用于剩余期限的后续租金缴付;或为扩大经营规模,用于拟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外其他土地经营权的租金缴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摘要本文对全国首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的相关概念、事件背景、以及具体容等三个小节进展了分析。

目录1.相关名词解释1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涵义1主体2权利容21.2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2涵义2流转的主体2流转的方式3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2.背景介绍32.1土地政策抑制42.2中央层面开场探索改革42.3市试点先行43.抵押贷款具体规定43.1贷款条件及围43.2贷款手续53.3贷款流程53.4贷款期限及额度53.5贷款利率51.相关名词解释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1.1涵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包括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目前,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1.1.2主体1)发包方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三,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承包方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集体中的农户为承包经营权的最根本主体。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可由农民集体外的个体或者单位承包。

1.1.3权利容根据"物权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受到严格限制,因此承包经营权是有限的用益物权。

贷款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贷款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贷款土地流转合同范本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的担保,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流转给甲方,直至贷款本息偿还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说明贷款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2 贷款期限届满,乙方应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息方式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按月计息。

3.2 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至贷款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贷款发放4.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贷款金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2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流转5.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贷款的担保,并在贷款发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土地使用权流转给甲方。

贷款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贷款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贷款土地流转合同范本甲方(流出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流入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有意将其部分土地流转给乙方用于特定用途,且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流转基本情况1. 土地位置及面积:位于__________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亩。

2. 土地用途:乙方用于__________(具体用途)。

二、流转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1. 流转价款:每年每亩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按______(年/季/月)支付,于每______(年/季/月)的__日前支付给甲方。

四、贷款相关事宜1. 乙方承诺将以该流转土地作为抵押物向__________(金融机构名称)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元。

2.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必要文件。

3. 乙方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土地的合法性和流转的有效性,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经营。

3. 乙方应按时支付流转价款,如逾期支付,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 在流转期限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等情况,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么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么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
在我国,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承包户之间,就承包经营权达成的一种协议。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是可以贷款的。

但是,贷款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土地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土地必须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这些土地由于自然条件等原因,不适合传统家庭承包经营,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承包。

其次,土地承包必须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这种方式的承包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承包户拥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

最后,贷款时需要得到发包方的同意。

这是因为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有一定的管理权,需要确保贷款行为不会影响土地的承包经营和农村经济的稳定。

当然,土地承包合同作为贷款担保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

总之,土地承包合同是可以贷款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通过合法程序承包的土地,拥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

这有助于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促进农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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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折射出传统金融制度与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的结构性 矛盾。企业成长期包括创业期(初创期和成长期)、成熟期和过熟期 三个阶段。成熟期企业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风险低,可依靠传统金融 制度进行融资;过熟期企业具有一些投资特征,可依靠现代金融制度 安排融资;而处于创业期的企业在我国却缺乏应有的金融制度安排。
模式二:股权直投模式 我行首笔理财资金投贷联动——“广厦网络”项目试点成功 , 760万元理财管理计划资金投资于北银丰业,为北京广厦网络技术 股份公司新三板市场定向增收股权专项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模式三:投资子公司模式 取得投资联动试点资格,入选国家首批十家试点银行,下一步计 划: 成立投资子公司,子公司将作为财务投资人,对创新企业进 行股权投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劢,开按照约定适时进行投资 和管理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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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贷联动
4月20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 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 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 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公布了第一批 试点名单。北京银行入选国家首批十家 试点银行。
四、投贷联动
当前,中国经济加速进入了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经济”,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继续前行的重要引擎之 一,而富有活力的科技型创新性企业毋庸置疑是此轮经济增长的主角。ຫໍສະໝຸດ 3三、合作金融贷款
2015年,北京银行大兴支行创新推 出全市首笔合作金融贷款,为梨花村5 家农户每户20万元贷款,用于民俗旅游 户的房屋改造,解决了农民无抵押、无 担保、融资难等问题,成为北京地区三 农金融创新工作的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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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金融贷款
北京银行大兴支行被北京市银行业协会授予“三农 金融服务特色经营单位”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成为唯一一家 支行级获奖单位。
支付流转费
村 集 体
支付流转费
镇 经 联 社
镇 经 支付流转费 联 社
贷款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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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建设用地类按揭贷款
大兴区是全国33家集体建设用地试点之一,由 于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面临房地分离 的问题,北京银行大兴支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 2015年为入园企业发放第一笔集体建设用地类按揭 贷款2200万元。
四、文化金融
截至2016年1季度末,北京银行文化金融贷款余额366亿元,较年初增加36 亿元,年增长率近30%。为北京地区超过1000家文创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累 计投放贷款和市场份额在北京地区连续多年位居第一位。为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 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欣东方(北京)文化集团提供融资需求, 支持了《欢乐颂》、《澳门风云2》、《智取威虎山》等多部精品剧目、电影的 筹备及拍摄。
一、土地流转贷款
大兴区是全国两权抵押试点之一(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试点区),2015年, 北京银行大兴支行创新推出大兴区首笔农地 流转贷款,为庞各庄镇提供农村土地流转授 信2000万元,期限3年,循环使用,解决农村 土地流转难题,提升农业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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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流转贷款 操作流程
流转
流转
流转
村 民
然而,在我国孕育“新经济”萌芽的科技型企业却一直饱受融资 难题的困扰。北京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科技活动资金的80%来自于企业 自有资金等内源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贷款占比不足总经费的2%。
按照银行传统的信贷文化,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信贷人员更偏 好现金流良好、有抵押物、短期盈利能力良好的成熟企业。而对具有 轻资产、高投入、高风险特征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初创期的科技 型企业,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商业银行会比较谨慎。
四、投贷联动
投贷联动主要模式: 目前,《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
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 企业投资”的规定,我国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主 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国开行的股权直投模式; 二是“曲线试水”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借 助海外全资控股直投子公司进行投资,另外一种是 与外部VC/PE合作,按照“债权+认购股权”的模 式进行。
四、文化金融贷款
北京银行文化金融业务涵盖影视制作、 动漫网游、出版发行、广告会展、文艺演出、 设计创意、艺术品交易、文化旅游、文化体育 休闲等文创9大领域及文创集聚区建设 。
聚焦文创小微企业,针对企业发展创业期、 成长期、成熟期、腾飞期特点需求,制定全套 组合融资服务产品 。
四、文化金融
主要模式: 模式一:认股权模式 制定《认股权贷款产品操作流程》,通过与贷款客户签订认股权 协议,获得企业期权,分享企业成长后的增值收益 授信方式:弱担保、准信用、创新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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