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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
(一)基本概况
1、自然环境。

我省位于北纬31°39′--39°39′,东经89°35′--103°04′之间,土地总面积72.17万平方公里(由于省勘界工作未完成,比土地详查工作界总面积大4172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四位。

海拔1650--6860米,绝大部分土地在3000米以上,地貌形戊以高原山地为主,分为祁连山地、柴达木盆地和青南高原三大区域。

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5.6--8.6℃,年平均降水量17.6--764.4毫米,年际变率较大。

春旱、山洪、冰雹、霜冻、大风和雪灾等灾害易于发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2、社会经济条件。

我省现有1市、1行署、6个自治州、51个县(市、区、行委)。

1996年全省总人口488.30万人。

其中:乡村人口344.10万人,城镇人口144.20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70.47%和29.53%。

国民生产总值183.57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700余元。

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现行价)为195.2亿元。

其中农业总产值51.6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6.4%。

公路通车里程达1.74万公里,铁路通车里程达0.11万公里。

目前我省已建成可可西里、青海湖、孟达、隆宝四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达5.0225万平方公里。

我省与国内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比较,人均土地和人均占有资源量均具有一定优势,但自然环境严酷,社会发展滞后,国民经济整体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给未来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进一步调整带来较大困难。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全省土地总面积7216.53公顷(由于省勘界工作未完成,比土地详查工作界总面积大41.72万公顷)。

其中:耕地占0.95%,园地占0.01%,林地占3.39%,牧草地占56.29%,水面占2.2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0.32%,交通用地占0.06%,水利设施用地占0.01%,未利用地占36.755。

1、农用地
全省农用地总面积4536.0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86%。

耕地面积为68.80万公顷。

其中:水浇地20.88万公顷,占30.35%;旱地47.13万公顷,占68.50%;菜地0.79万公顷,占1.15%。

人均耕地0.14公顷。

耕地主要分布在日月山以东较温暖的河湟谷地和西部海拔较低的盆地或滩地上,另在青南高原河谷地区有少量零散分布。

园地面积为0.64万公顷。

其中:果园0.62万公顷,占96.88%;其它园地0.02万公顷,占3.12%。

园地主要分布在东部的黄河、湟水河谷地区,柴达木盆地个别水热条件较好的地区也有少量分布。

林地面积为244.47万公顷。

其中:有林地44.31万公顷,占18.12%;灌木林地172.22万公顷,占70.45%;疏林地23.93万公顷,占9.79%;未成林造林地3.79万公顷,占1.55%;迹地和苗圃0.21万公顷,占0.09%。

林地主要分布在祁连山东部、果洛、玉树地区,柴达木盆地东部的乌兰县和都兰县有小面积分布。

牧草地面积为4062.1万公顷。

其中:天然草地4045.28万公顷,占牧草地总面积的99.58%,其余为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仅占0.42%。

青海是全国四大牧区之一,天然草地在全省各地都有分布,改良草地主要分布于环青海湖地区。

水面面积为159.98万公顷。

其中:河流水面21.50万公顷,占13.44%;湖泊水面134.25万公顷,占83.29%,主要分布在青南高原、柴达木盆地、青海湖周围及可可西里等地;水库水面3.97万公顷,占2.48%,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坑溏水面0.26万公顷,占0.16%,主要集中在柴达木盆地。

2、建设用地
全省建设用地面积为28.0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

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22.98万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81%。

其中:城镇用地1.59万公顷,占6.92%,人均用地110平方米。

城镇用地分布于全省各地,主要集中在西宁、海西、海东、海南地区。

农村居民点用地6.11万公顷,占26.59%,人均用地178平方米,居民点主要集中在东部农业区,其它地区也有少量分布。

独立工矿用地1.31万公顷,占5.70%,主要分布于柴达木盆地、西宁、海东、海北。

盐田4.38万公顷,占19.06%。

特殊用地9.59,占41.73%。

交通用地面积为4.39万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63%。

其中:铁路用地0.36万公顷,占8.20%,主要为兰青和青藏干线;公路用地1.64万公顷,占37.36%,主要集中在东部农业区和柴达木盆地;农村道路为2.38万公顷,占54.21%,主要分布在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民用机场和码头为0.01万公顷,仅占0.23%,机场为西宁机场和格尔木机场。

水利设施用地0.72万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6%。

其中:沟渠0.69万公顷,水工建筑物0.03万公顷。

以上两项为全省已利用土地,面积为4564.1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25%。

3、未利用土地
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为2652.3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75%。

其中:荒草地为108.24万公顷,占4.08%;盐碱地为391.32万公顷,占14.75%;沼泽地为28.78万公顷,占1.09%;沙地为613.81万公顷,占23.14%;裸土地为156.91万公顷,占5.92%;裸岩石砾地为1064.59万公顷,占40.14%;田坎为11.96万公顷,占0.45%;苇地为52.00万公顷,占1.96%;滩涂为42.82万公顷,占1.61%;冰川及永久积雪为60.71万公顷,占2.29%;其它为高寒荒漠土地,面积为121.24万公顷,占4.57%。

全省未利用地面积比重大,主要分布在省境西部自然环境严酷的柴达木盆地和青南高原。

(三)土地资源特点
1、面积大,利用率低。

我省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52%,但耕地仅占全国耕地面积的0.53%,土地利用率为63.25%,而垦殖率仅为0.95%,未利用土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6.75%,其中90%以上为沙漠、裸岩、石砾地、高寒荒漠等难以利用的土地。

2、类型多、质量差。

我省土地利用具有8个一级类型和42个二级类型,由于高寒干旱、水土流失严重、多数土地质量较差,无法用于种植业。

耕地资源中,中低产田约占70%,旱地的生产状况很不稳定,需要进一步发展灌溉。

畜牧业用地中,牧草生长期多为4--5个月,产草量偏低。

3、土地类型地域性强,地区间差异大。

我省宜农地资源少,主要分布于东部河湟地区、共和盆地和柴达木盆地等局部地段。

宜牧地主要分布于青南高原、祁连山地和柴达木地区东南部。

宜林地主要分布于长江和澜沧江上游的班玛县、囊谦县、祁连山东段和黄南州中部等地。

4、土地生态环境脆弱,开发治理难度大。

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我省大部分土地生态环境脆弱,东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西部和南部地区沙漠化、盐渍化及草地退化剧烈,恢复治理被破坏的土地较为困难,开发未利用土地也十分不易。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的土地利用是在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符合当地特点的结构和布局,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土地利用缺乏统筹规划。

过去土地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处理土地利用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关系上,宏观调控不够,全省土地利用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上不尽合理,各类用地矛盾尖锐,土地利用不足和利用过度同时存在。

如牧草地过牧和利用不足,林地过熟与乱砍滥伐,耕地开垦与撂荒,城乡建设中人均占地不足与过大等等。

2、土地用养失衡,生态环境恶化。

长期以来,由于受自然、历史和人为因素影响,加上有的地方未能处理好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致使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日趋严重。

全省受风、水、冻融侵蚀的土地面积达3340万公顷,沙漠化面积达1252万公顷,退化草地面积733万公顷,林区面积也在缩小。

3、土地投入不足,人均耕地减少。

受区域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我省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拮据,投入不足,土地的深度开发与广度开发均受到限制,人口增长的速度大于耕地增加的速度,人均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大大影响了全省的粮食生产和经济发展。

4、水土资源未能得到较好配置。

我省地下内陆,水资源总量相对缺乏,且地域分布不均,东北部的河湟流域,城镇工矿密集,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4.96%,耕地占总耕地的73.15%,但水资源仅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3.40%。

由于缺水大型的水利基础设计,我省西部大片宜农土地开发和东部土地挖潜皆难以较大规模地开展。

二、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基本方针
依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环境条件,抽出规划期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的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模的总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得到加强,为实现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1、本世纪末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九五”末,耕地面积控制在68.20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1.96亩,复种指数提高到0.94以上。

(2)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农、林、牧用地结构。

严格控制新发展果园和挖渔塘占用耕地,鼓励改造和整治荒地,发展林牧业。

为改善生态环境,应退耕1.07万公顷,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新增林地面积20.90万公顷。

(3)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国家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的40%。

(4)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与开发,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同时要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0.73万公顷。

2、2010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进一步搞好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应退耕1.6万公顷,开发整理耕地1.87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56万公顷,增加林地46.77万公顷,耕地由本世纪末的68.20万公顷,调整到规划期末的67.80万公顷。

(2)加大控制建设用地力度。

对城镇、独立工矿区内部用地进行挖潜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向集约利用土地的方向发展;农村普遍开展土地整理。

土地供给要向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适度倾斜,但对占用耕地控制要更加严格。

(3)努力提高土地质量。

到2010年基本遏制全省生态恶化的趋势,治理水土流失144万公顷,治理荒漠化土地32.56万公顷,新增人工草地146万公顷,改良草地214万公顷,新增水平梯田15万公顷,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

(4)土地利用率提高到新的水平。

按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在合理调整、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搞好海东地区的土地整理和共和盆地的土地开发,在规划期末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耕地复种指数提高到0.95。

3、土地利用远景展望
预测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将达6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0.80万,耕地可望达68.80万公顷。

这一时期,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要占流失面积的60%以上,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新增森林面积99.33万公顷,新增人工草地、改良草地614万公顷,退化、沙化、碱化草地得到恢复,牧草地基础设施得以完善,畜牧业生产水平大大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走向人口、环境、资源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遵循以下基本方针:
1、从省情出发,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

耕地是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保护耕地对落后发展地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必须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保护好基本农田,对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坚持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必须改变以往以投资规模、用地需求决定土地供给的做法,逐步形成以土地供给能务起主导作用的供地制约机制。

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其它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需要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用地关系。

正确处理地面建设用地与开发利用地下资源的关系。

切实发挥土地市场机
制的作用,合理段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3、坚持土地“开源”和“节流”并举,充分挖掘土地生产潜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各项建设应当尽量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利用土地的潜力。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以增加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

农业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农用地,大力改造中低产田,逐步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各项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4、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土地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统一。

坚持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防止过度开发和掠夺式利用,加强土地退化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的计划管理,走土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道路,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到2010年,全省各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农用地占63.31%,其中耕地占0.94%,园地占0.01%,林地占4.32%,牧草地占55.81%,水面占2.22%,建设用地占0.4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0.35%,交通用地占0.07%,水利设施用地占0.02%,未利用土地36.25%(见附表1)。

1、优先安排农业用地
要加强农用地保护、整治和开发,保证农用地面积有所增加,在保护好现有耕地,确保粮油等基本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大农业内部的用地结构,加强农用地的保护和建设,为实现农林牧渔综合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规划至2000年农用地面积增加到4542.85万公顷,到2010年增加到4568.7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提高到62.95%和63.31%。

(1)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耕地面积规划至2000年为68.20万公顷,2010年为67.8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

规划期内耕地减少3.60万公顷,其中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生态退耕还林种草2.67万公顷;在各项建设占用耕地0.93万公顷中,城乡居民点占用耕地0.35万公顷,独立工矿占用耕地在0.07万公顷,交通建设占用耕地0.15万公顷,水利水电建设占用耕地0.27万公顷,农业建设占用耕地0.09万公顷。

为补偿建设占用耕地的损失,规划期内开发宜耕荒地2.00万公顷,土地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0.6万公顷,共补充耕地2.60万公顷,耕地占用和补充增减相抵,规划期内含生态退耕耕地净减少1.00万公顷,不含生态退耕净增1.67
万公顷,达到国家下达给我省耕地总量控制指标。

(2)适度增加园地面积
我省果品的生产量和自给率十分有限,在禁止占用耕地建园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我省黄河下段的贵德、尖扎、甘都和官亭四个盆地气候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发滩地和半山地等宜园土地后备资源发展新园地。

规划期内新建园地0.40万公顷,扣除建设占用0.02万公顷,净增0.38万公顷。

到2010年园地增加到1.02万公顷,其中2000年园地达0.87万公顷。

(3)扩大林地面积
我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素有江河源之称。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积极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

除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少量林地外,积极开发宜林荒山,有计划地安排25度以上坡耕地达步退耕还林。

规划至2000年林地增加到265.37万公顷,至2010年林地面积扩大到312.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4)适当调整牧草地面积
我省是全国四大牧区之一,草场面积大,但草质差、产草量低、草原退化严重,畜草矛盾突出。

现有牧草地中,边远和高寒地带的草地还未得到充分利用,现利用的牧草受沙化、虫鼠害、杂毒草、缺水等因素的影响呈退化趋势。

未来牧草地的利用要在充分合理利用的同时,坚持建设养畜的方针。

在草地开发利用中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既要考虑当前,也要预及长远,不断提高牧业的集约化经营水平。

规划期内由于农业综合开发和建设占用,使少量牧草地用途转移,到2010年牧草地调整到4027.2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81%,其中2000年调整为4048.17万公顷。

(5)水面面积有所增加
我省属半干旱、干旱气候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水电资源的开发,将涉及修建大、中型水利工程,水面面积必然增加。

到2010年水面增加到160.50万公顷,净增0.52万公顷,其中2000年增加到160.24万公顷。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要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其它各类建设用地应当注重挖潜,尽可能的利用非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各类建设新增用地规模控制在3.99万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0.93万公顷以内,年均666.67公顷。

到200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0万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0.37万公顷。

(1)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

根据我省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要同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一致,立足资源开发,结合经济发展布局和区域交通网发展,合理安排城镇发展与布局,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从省情出发,统筹考虑县乡村的协调发展,坚持工业集中布置、城市集中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结构,总量适度增加。

我省城镇化正处在起步发展阶段,随着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36%,城镇人品将达到208.50万人,为此要加强城镇规划,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盲目扩张,严格用地指标控制,城镇人均用地控制在150--180平方米以内。

规划至2010年全省城镇建设用地2.11万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0.64万公顷,占用耕地0.23万公顷。

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6万公顷以内,新增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0.60万公顷。

要加大农村宅基地整理力度,结合我省小城镇发展以及牧业区定居点建设,合理安排农村、牧区居民点。

规划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到6.62万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0.44万公顷,再加部分农业建设占用0.07万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和部分农业建设用地增加0.51万公顷,占用耕地0.18万公顷。

严格控制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引导地方资源开发工矿业高效集约用地。

规划至2010年,独立工矿用地的增加控制在0.87万公顷,占用耕地0.07万公顷。

其中2000年用地控制在0.35万公顷以内。

(2)统筹安排交通、水电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未来我省交通、水电事业将有一个较大发展,应在控制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尽量提供土地。

交通用地规划到2010年为5.17万公顷,新增交通用地0.78万公顷,占用耕地0.15
万公顷。

其中铁路用地增加0.06万公顷,占用耕地0.02万公顷;公路用地增加0.44万公顷,占用耕地0.12万公顷;农村道路及其它用地增加0.28万公顷,占用耕地0.01万公顷。

水利水电设施用地规划至2010年为1.91万公顷,新增水利水电设施用地1.19万公顷,占用耕地0.30万公顷。

其中水电工程用地0.39万公顷,占用耕地0.09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60万公顷,占用耕地0.18万公顷;沟渠建设用地0.20万公顷,占用耕地0.03万公顷。

(二)土地利用布局
根据土地利用条件和特点的异同,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区域优势,不打破县级行政区界线,将全省分为5个土地利用一级区和11个二级区。

1、西宁河谷山地工、农、林业区
包括西宁市城中、城东、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县,总面积35.0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
面积的0.49%,其中耕 地7.26万公顷,林地6.70万公顷,牧草地13.57万公顷。

人口116.30万人,人品密度332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94亩。

该区自然条件较好,工业较发达,交通相对便利,但建设用地比重大,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各业用地矛盾大。

未来土地利用中要注重城镇及工矿用地的存量挖潜,农村居民点应相对集中,结合城镇小建设,做好土地整理,保护好城郊的菜田及大通县的商品粮基地,同时增加绿化面积,整治“三废”污染。

2、东部黄土高原农、工、林、牧业区
包括海东地区民和、乐都、湟中、湟源、平安、互助、循化、化隆八县及同仁、尖扎、贵德和门源县,总面积308万公顷。

其中耕地43.07万公顷,林地44.67万公顷,牧草地160.35万公顷。

人口249.74万人,人口密度81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2.59亩。

该区地处我国黄土高原的最西部,也是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的地带,气候半干旱,水土流失严重。

农业以旱作为主,具有立体分布特征,是我省最重要的农业区,宜于林木生长,但耕地后备资源有限。

今后在保障黄河上游水电建设的同时,要保护好现有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控制城镇及村庄的外延扩大,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对土地用途配置不当、利用不充分的要加以治理和调整,乡镇企业应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一般不得占用耕地。

城镇建设应盘活存量土地,农村居民点的用地应走村庄集中建设之路。

要通过挖潜田坎等闲置地扩大现有耕地面积,并做好农、林、牧结合。

建设好湟水水土保持林工程。

该区门源县农、林、牧业二级区是省内重要的油料基地,耕地4.40万公顷,林地10.02万公顷,今后土地利用要稳定林地,适当调整牧草地,扩大油料用地。

湟源--民和农、工、林、牧业二级区,耕地29.74万公顷,工矿企业多,城镇密度高,今后土地利用在保护耕地、控制城镇及工矿用地规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贵德--同仁农、林、牧、工业二级区,耕地8.93万公顷,气候条件好,水利资源丰富,未来土地利用应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有计划地在荒滩、荒坡上发展经济林木。

3、青海湖环湖山地盆地牧、农、林、渔业区
包括海北州的祁连、刚察、海晏和海南州的共和、同德、贵南、兴海及海西州的天峻共8县,总面积933万公顷,其中耕地11.22万公顷,林地29.04万公顷,牧草地695.37万公顷。

人口44.15万人,人口密度5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3.81亩。

该区属高寒半干旱气候,地形复杂,农牧交错,林地占一定比例,天然优良牧草地集中分布,渔业和旅游业有一定基础,矿产资源较为丰富。

未来土地利用要保护并适当扩大耕地,建设好油料和饲料生产基地,搞好农、牧结合,实施青海湖环湖防风固沙林和黑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等生态环境建设
工程。

其中天峻--海晏牧、农、渔、林业二级区,耕地2.44万公顷,今后在土地利用中应立足于建立畜牧基地,改奶天然牧草地,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利用夏秋草场推行季节畜牧业。

共和--同德农、牧、林、渔业二级区,耕地8.78万公顷,宜农地资源相对丰富,今后宜适当增加耕地面积。

4、柴达木盆地农、牧、工、矿业区
包括海西州的乌兰县、都兰县、德令哈市、格尔木市(不含唐古拉乡)、茫崖行委,总面积3024万公顷,其中耕地4.74万公顷,林地58.17万公顷,牧草地850.00万公顷。

人口31.04万,人口密度1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2.29亩。

该区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少雨多风,荒漠化严重,矿产资源丰富。

土地利用以小块绿州农业和草原放牧为主,林地比重小,未利用土地面积大,沙化和盐渍化土地面积广。

未来土地利用应农、林、牧结合,对用途配置不当、利用不充分的土地加以治理和调整,同时处理好水土资源的平衡关系,适当恢复撂荒地,保护沙生植被,处理好农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供给盐化工、天然气等工矿建设的用地需求。

该区中乌兰--都兰农、牧、林、矿业二级区,耕地4.20万公顷,光热条件较好,矿产资源较丰富,宜农土地较多,是我省农用地开发的重点地区之一,未来土地利用要特别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各类土地用途区的管制,抓好农田基本建设。

格尔木农、牧、工、矿业二级区,耕地0.40万公顷,是国家重点工矿资源开发区,今后在开发农地,搞好菜篮子工程,保护沙生植被的同时,还要控制污水排放。

茫崖--冷湖牧、矿、农业二级区,耕地0.14万公顷,矿产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比重大,但水资源有限,农业开发条件严酷,未来土地利用应保护好地下水和草地资源,搞好防风固沙,创造适于人类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

5、青南高原牧、林、农业区
包括玉树州全部、果洛州全部、黄南州的泽库、河南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管辖的唐古拉乡,总面积2917万公顷,其中耕地2.51万公顷,林地105.89万公顷,牧草地2342.88万公顷。

人口47.09万人,人口密度1.6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80亩。

该区海拔4000米以上,气候高过时,土层瘠薄。

东南部有天然林和零星耕地分布,土地利用效益低,未来用地要以牧为主,搞好围栏草场、人工种草、牲畜棚圈、定居房屋和水利等基础建设,积极治理沙化草地和黑土滩,改善草地生态,搞好封山造林,恢复和扩大森林面积,做好国家、省、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继续开发河谷地带的小块综合农业区。

该区玛沁--泽库牧、林、农业二级区,耕地0.74万公顷,土地利用应提高牧草地质量,防止退化。

耕地利用应为牧业服务,并保证交通用地的需求。

玉树--称多牧、林、农二级区,耕地1.77万公顷,未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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