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三次内斗暴露各方博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雷士三次内斗暴露各方博弈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名牌》 2014年第18期
本刊记者/ 赵宇航张翅
距离上次内讧不足24 个月,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供应商之一,港交所上市公司雷士照明第三次陷入内斗。
雷士三次情节雷同的内斗剧情背后,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博弈。
两者无休止的内斗只会两败俱伤,只有遵循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原则下的契约精神才能实现互利共赢。
雷士照明2014 年8 月8 日晚间发出公告称,经董事会成员多数表决通过,吴长江不再担任惠州雷士光电及雷士照明(中国)等10 家公司董事长,改由雷士照明集团董事长王冬雷任临时首席执行官。
公告还称,罢免理由是,吴长江绕过董事会将雷士商标授予关联企业,涉嫌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这一公告立即遭到了吴长江方否决,2014 年8 月11 日下午3 时,吴长江在重庆召开发布会,称8 日免职董事会因流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罢免理由站不住脚,罢免无效。
与此同时,王冬雷在北京也召开了媒体发布会,再次重申罢董有效。
吴长江现场播放打砸视频,王冬雷拿出“赌博欠款4亿元”录音,双方相互指责。
这一场面是在不到10 年的时间里,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遭遇的第三次“逼宫”。
雷士风波的背后,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转型过程中企业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微妙关系,尴尬的角色定位使得两者之间的斗争屡见不鲜,从贝恩和国美、鼎晖和俏江南再到阎焱、德豪对雷士,类似戏码一再上演。
“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都会面临资本引入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同生辉教授指出,一方面,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时都需要资本的支持;另一方面,资本引入也是企业发展的战略需要,企业在职业化投资者的帮助下,可以更好地实现现代化管理和规范化经营。
“一旦资本进入,股东利益最大化就成为毫无争议的公司治理目标。
”同生辉说。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投资人委托创始人作为CEO管理公司,而股份和话语权大多具有直接关系。
这套在国外行之有效的规则却在中国遭遇水土不服的困境。
同生辉表示,雷士三次内斗对吴长江等企业创始人是一种警示,资本进入公司不是摆设,不仅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且在利益受到冲击或者与管理者发生矛盾时,是要当家说话的,甚至通过拥有多数投票权将管理者赶出公司,而不管你是否为创始人,而这也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
雷士三次内斗之后,创始人和投资人可谓两败俱伤,公司信誉也遭到严重影响。
同生辉等专家们认为,雷士的教训启示中国企业应当建立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创始人和投资人应该遵循契约精神而实现共赢。
同生辉指出,资本的进入可以促进企业的合规运营和增加企业运营的透明度,企业创始人必须意识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战略性指导和有效监督的重要性。
尤其是已经上市的民营企业,创始人应该时刻铭记,公司不再属于个人,而是由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