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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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联谊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在外地居住的同乡组成的社团性组织。
第二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同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同乡团结,维护同乡权益,促进乡风文明,弘扬乡土文化。
第三条联谊会的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联谊会的活动属于非营利性质,以发展同乡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为目标。
第五条联谊会的名称为“×××同乡联谊会”。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联谊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组成领导班子。
第七条联谊会设秘书处一份,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和管理。
第八条联谊会设监事会一份,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活动执行情况。
第九条联谊会每年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监事会成员均为三年任期,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同乡联谊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为每年按规定交纳会费的在联谊会注册的同乡。
第十三条优秀会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以表彰同乡在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杰出贡献。
第十四条名誉会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以表彰对联谊会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利,并有推选和被推选为联谊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有维护联谊会利益的义务,服从联谊会章程的规定。
第十七条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不按时交纳的会员将被停止享受会员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联谊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目,对会费和捐赠进行专项管理。
第二十条财务账目需有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法。
第二十一条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第五章会徽第二十二条联谊会拥有专属会徽和标志。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代替以前的相关章程。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各项解释权归同乡联谊会所有。
总结:。
联谊会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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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联谊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活动内容,以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联谊会全体会员,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同仁,增进友谊,促进交流,共同进步,为会员提供广阔的交流平台,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年度预算,决定联谊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是联谊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联谊会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七条秘书处是联谊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执行理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对联谊会全面负责,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九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监事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对监事会全面负责,监事协助监事长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根据联谊会章程和理事会决议设立,负责各自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联谊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荣誉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凡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联谊会,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普通会员。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对联谊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经理事会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四条单位会员:凡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联谊会,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单位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联谊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四)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联谊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三)维护联谊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联谊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四章会费第十七条联谊会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会员需按时缴纳。
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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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会章程引言联谊会是一个增进友谊、加强合作的平台,旨在促进成员间的交流与互动。
为了保证联谊会的正常运转,制定一份合理、规范、科学的章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章程将详细阐述联谊会的宗旨、会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经费来源与使用、活动开展等内容,为会员提供一个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南。
一、总则1.1 联谊会名称:本联谊会名称为“XXX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1.2 联谊会宗旨: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1.3 联谊会地址:XXXXX。
二、会员2.1 会员资格:凡自愿参加本联谊会者,均可成为本联谊会会员。
2.2 会员权利:会员有权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向联谊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查阅联谊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2.3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联谊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联谊会形象和声誉;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支持联谊会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机构3.1 组织架构:本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理事会负责制定联谊会重大决策,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3.2 理事会产生与任期: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年。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3.3 秘书处职责: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处理,包括会员档案管理、活动组织与实施等。
四、经费来源与使用4.1 经费来源:本联谊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4.2 经费使用:本联谊会的经费将主要用于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场地租赁、设备购置等开支。
经费使用情况将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活动开展5.1 活动形式:本联谊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讲座培训、户外拓展等。
联谊含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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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含章程一、总则与目的本联谊会旨在为志同道合的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发展的平台,增进会员间的友谊,推动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会员在各自领域的发展,并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二、会员资格与申请凡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联谊会活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联谊会会员。
申请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本联谊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本联谊会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组成,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活动策划与执行、会员服务等工作。
会员大会为本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联谊会的重大事项。
四、会员权利与义务会员享有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联谊会提供的资源与信息的权利。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支持联谊会的工作,积极参与联谊会的活动,为联谊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联谊会利益的行为。
五、活动组织与管理联谊会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培训、考察、文体活动等,以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提升会员的综合素质。
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活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经费来源与使用本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赞助及活动收入等。
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的原则,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联谊会的目的和会员的利益。
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查。
七、章程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联谊会理事会所有。
八、附则与注意事项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会员证及相关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告并补办。
会员在参加联谊会活动时,应遵守活动现场的秩序和规定,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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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建立一个共同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发展同乡友谊、传承同乡文化为宗旨。
第三条联谊会的名称为“×××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四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之间的团结和互助,传承和弘扬同乡文化。
第五条联谊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同乡间的联谊活动,如聚餐、旅游、庆祝节日等;2. 提供同乡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如建立网站、微信公众号等;3. 组织同乡间的公益活动,如捐款、志愿服务等;4. 举办同乡文化活动,如传统节日庆典、文化讲座等;5. 建立同乡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如合作创业、互助经济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联谊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通过联谊会的章程、规章制度;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和通过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4. 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召集和组织会员大会;2. 制定和执行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组织和推动联谊会的各项活动;4. 管理和维护联谊会的资产;5. 协调和处理会员间的纠纷。
第九条秘书处是联谊会的行政机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行政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协调联谊会的各项活动;2. 管理和维护联谊会的会员信息;3. 筹备和组织会员大会的相关工作;4. 协助理事会处理会员间的纠纷;5. 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联谊会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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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共同发展,特成立基层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二条联谊会以“交流、合作、共赢”为宗旨,致力于搭建基层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单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联谊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会长:1名,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工作,分管联谊会的具体事务。
(三)秘书长:1名,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理事:若干名,由各基层单位推荐,负责联谊会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承认联谊会章程,自愿加入联谊会的基层单位,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二)对联谊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优先获得联谊会提供的信息和资源。
(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联谊会章程,执行联谊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为联谊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维护联谊会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联谊会定期举办各类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业务培训。
(二)经验分享。
(三)项目对接。
(四)参观考察。
第十一条联谊会设立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政策法规。
(二)行业动态。
(三)项目信息。
(四)会员动态。
第十二条联谊会设立会费制度,会费用于以下用途:(一)联谊会的日常运作。
(二)举办各类活动。
(三)表彰优秀会员。
(四)开展对外交流。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联谊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会费标准:(一)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家族联谊会章程及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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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族成员之间的联系,促进家族和谐发展,增进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家族联谊会的所有成员。
第三条家族联谊会以“团结、互助、和谐、发展”为宗旨,致力于为家族成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互助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家族联谊会设立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分会负责人及会员代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联谊会章程;2. 确定联谊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3.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4.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5. 处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家族联谊会的家族成员,均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联谊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4. 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联谊会章程,执行联谊会的决议;2. 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联谊会的合法权益;4. 向联谊会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一条家族联谊会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1. 家族聚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旨在增进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2. 亲情旅游:组织家族成员共同参加旅游活动,增进了解和友谊;3. 教育讲座:邀请专家为家族成员提供各类知识讲座,提高家族成员的综合素质;4. 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家族成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家族精神。
第十二条活动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联谊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收入。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族联谊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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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宗旨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联谊会”。
第二条本联谊会旨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共同发展,同时为社会和文化交流做出贡献。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权利第三条凡对联谊会宗旨持认同态度,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并愿意参与联谊会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联谊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联谊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有联谊会提供的资源和信息;享有联谊会内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联谊会财务管理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会长职责:制定并实施联谊会的发展规划;主持联谊会的日常工作;代表联谊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相应部门。
第七条联谊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活动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会员大会任命,任期与会长相同。
第四章活动策划与执行第八条活动部负责联谊会的活动策划与执行,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第九条活动策划应符合联谊会宗旨,有利于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要注重活动的社会效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与透明第十条财务部负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联谊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经费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联谊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透明、规范。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审议第十三条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修改章程的提议须由至少五分之一的会员提出,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五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通过后的十五日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章会员行为规范第十六条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谊会章程,积极参与联谊会活动,维护联谊会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会员不得以联谊会名义从事与联谊会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损害联谊会和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联谊会解散事项第十八条联谊会因故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
委员联谊会章程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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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委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委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成立委员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二条联谊会以“团结、互助、交流、进步”为宗旨,致力于搭建一个开放、互动、和谐的交流平台,为委员提供学习、交流、合作的机会。
第三条联谊会接受相关上级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谊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委员会若干名。
第五条会长负责联谊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类活动,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成员资格第七条凡是联谊会所在组织的委员,均可申请加入联谊会。
第八条申请加入联谊会的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积极参与组织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4. 有意愿为联谊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九条申请加入联谊会的委员,需填写《委员联谊会入会申请表》,经联谊会审核通过后,成为联谊会正式成员。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条联谊会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专题讲座、研讨会、培训课程;2. 工作经验分享会、项目交流会;3. 文艺活动、户外拓展等。
第十一条联谊会鼓励委员积极参与各类活动,通过活动增进相互了解,提升个人能力。
第十二条联谊会设立委员交流平台,包括但不限于:1. 线上交流群组;2. 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3. 定期举办委员座谈会。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联谊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联谊会的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联谊会定期对委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活动的积极性;2. 工作表现;3. 对联谊会的贡献。
第十五条联谊会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联谊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联谊会的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公正。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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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了促进家校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关注和支持学生发展的非营利性组织。
二、宗旨1. 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教育问题。
3. 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形成良好的家长群体。
三、组织结构1. 主席团联谊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主席主持会议,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工作,代表联谊会与学校沟通与合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2.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2)审议并决定联谊会的重要事项;(3)制定和修改章程;(4)接受联谊会工作报告。
3. 执行机构联谊会设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协助主席团组织会议;(2)负责会员名册的管理;(3)协助组织各类教育活动;(4)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反馈。
四、会员资格1. 家长会员家长会员是指学校学生家长中愿意参与联谊会活动的人员,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经主席团审核通过。
2. 学校代表学校代表是指学校教职员工中由学校推荐的人员,具体人选由学校确定。
五、权益与义务1. 会员权益(1)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教育活动;(2)参与家长交流会,分享教育经验;(3)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过程;(4)享受联谊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2. 会员义务(1)遵守联谊会章程和相关规定;(2)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3)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活动;(4)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形象。
六、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联谊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2. 资金使用联谊会的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各类教育活动、购买教育器材和资料、资助贫困学生等与教育相关的支出。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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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1.1 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1.2 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为学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1.3 联谊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家长与教师的交流、协助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等。
二、组织架构2.1 联谊会设主席团、理事会和工作组,由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组成。
2.2 主席团由一位主席、一位副主席和若干名常务委员组成,主席团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3 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组成,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方向和重要决策。
2.4 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执行。
三、会员管理3.1 联谊会会员分为家长会员和学校会员。
3.2 家长会员包括学生家长和监护人,学校会员包括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
3.3 家长会员和学校会员的加入、退出和管理由联谊会主席团负责。
3.4 会员享有参预联谊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并应当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
四、活动组织4.1 联谊会定期组织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活动,包括座谈会、讲座、家访等形式。
4.2 联谊会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文化艺术节、志愿者活动等。
4.3 联谊会可以邀请专家、学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提供家长教育指导和咨询服务。
4.4 联谊会可以组织家长代表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促进家校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五、财务管理5.1 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途径。
5.2 联谊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5.3 联谊会应当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建议。
5.4 联谊会的财务管理由理事会负责,必要时可以礼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六、章程的修改6.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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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1.1 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沟通与交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1.2 联谊会的宗旨是搭建家校沟通平台,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互信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1.3 联谊会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学校及其家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得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及商业活动。
二、组织机构2.1 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
2.2 会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会长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秘书长由联谊会成员共同推选产生。
2.3 联谊会成员由学校教职员工和家长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每个班级选举一名代表。
2.4 联谊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职责与权益3.1 联谊会的职责包括:3.1.1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提供志愿者支持;3.1.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决策,提供家长意见和建议;3.1.3 组织家长与学校教师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3.1.4 组织家长间的交流与互助,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2 联谊会成员享有以下权益:3.2.1 参与学校活动的机会,并发表意见和建议;3.2.2 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利,代表家长利益提出建议;3.2.3 参与家长与学校教师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的发展;3.2.4 参与家长间的交流与互助,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四、会议与决策4.1 联谊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4.2 会议的议程由会长或副会长提前制定,并向所有成员通知。
4.3 会议的决策原则为多数决定,出席会议的成员有表决权。
4.4 重要决策事项需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与投票,获得过半数成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4.5 会议纪要由秘书长书写,经会长或副会长审核后,分发给所有成员。
五、经费管理5.1 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家长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5.2 经费的使用需经联谊会成员的讨论与决策,并进行公开透明。
5.3 联谊会成员不得将经费用于个人或其他非联谊会活动上。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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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了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家校沟通,促进互助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营造和谐的家校环境。
第三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益。
第四条联谊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教育活动,提供家校交流平台,协助学校开展各项教育工作,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联谊会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联谊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第九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联谊会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联谊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学生的家长或者法定监护人,享有参预联谊会活动、参预决策的权利。
第十二条单位会员是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享有参预联谊会活动、提供支持和资源的权利。
第十三条加入联谊会的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履行会员权益,积极参预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参预会员大会的选举和决策。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七条联谊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会费和捐赠款项必须存入该账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八条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第十九条联谊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监事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第五章活动开展第二十条联谊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家校联谊活动,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二十一条联谊会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各类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培训等活动,提供家长教育支持。
第二十二条联谊会可以与学校合作,共同策划和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节等。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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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促进家校合作、增进家庭与学校之间沟通与交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公开透明、独立自主。
第四条联谊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家长与教师交流会、举办亲子活动、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会长是联谊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会议、组织活动、代表联谊会与学校沟通等。
第七条联谊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组成,负责决策联谊会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九条联谊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负责选举产生联谊会的领导机构,审议重要事项。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联谊会会员分为家长会员和教师会员。
第十一条家长会员包括学生家长、家庭监护人等,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加入联谊会:1. 关心学生教育事务,支持学校工作;2. 遵守联谊会章程,认同联谊会宗旨和工作原则;3. 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教师会员包括学校教职工,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加入联谊会:1.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家庭教育工作;2. 遵守联谊会章程,认同联谊会宗旨和工作原则;3. 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联谊会的活动和决策;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联谊会的工作;3. 获得联谊会的相关信息和资料;4. 享受联谊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
第十四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联谊会章程和相关规定;2. 积极参与联谊会的活动和工作;3. 维护联谊会的形象和利益;4. 守信用,不损害联谊会和学校的声誉。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赠、赞助和活动筹款等。
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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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
03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04
选举和罢免宗亲会成员;
05
审议宗亲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06
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07
决定本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若干十名,其成员由本会会员民主协商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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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
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平和县蔡氏宗亲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继承祖先功德;发扬优良传统;联络敦睦宗亲情谊。以祖籍为依托,以本会为平台,团结一致、内外联盟,开拓进取、共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平和县蔡氏宗亲自愿组成的一个群团组织,以发扬蔡氏宗亲文化和振兴蔡氏宗脉,共谋发展经济为目的。 第四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开展一切活动必须是合法的。 第五条 本会会址:坑里村村址。
02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宗亲会员代表大会须有60﹪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01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0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02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有关会议;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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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了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组织。
第二条联谊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与匡助。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促进家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搭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共同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谊会设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召开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第六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各班级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组成,理事会是联谊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七条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
第九条个人会员是指学校的家长和教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入联谊会:1. 积极参预学校家长会或者其他家长活动;2. 关心学校教育事业,愿意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3. 遵守联谊会章程和规定。
第十条团体味员是指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可以申请加入联谊会:1. 关注教育事业,愿意为学校发展提供支持与匡助;2. 遵守联谊会章程和规定。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联谊会的各项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3. 参预选举和被选举。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应缴纳会费,会费的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三条联谊会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组织家长学习讲座、家长会议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能力;2. 组织学生活动,如亲子运动会、家庭游园等,增进家长与学生之间的互动;3. 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4. 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预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决策;5. 协助学校解决家庭与学校之间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家校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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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了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联谊会的宗旨是以家庭和学校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负责,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和项目,提供交流平台,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第三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联谊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联谊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理事会成员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监督和管理联谊会的日常运行。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一次。
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处理紧急事务,协调各项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
第八条秘书处是联谊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会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联谊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第十条个人会员是指家长或监护人,通过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缴纳会费成为联谊会会员。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是指学校或其他相关教育机构,通过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缴纳会费成为联谊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联谊会活动、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款和赞助等。
第十五条联谊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联谊会应当按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及时向会员公布。
第十七条联谊会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合规。
第五章活动和项目第十八条联谊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意愿,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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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联谊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会务管理等事项。
二、组织架构1. 联谊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理事会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
4. 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事宜,记录会议记要和相关文件,保障联谊会的正常运行。
三、会员权益1. 会员资格:联谊会会员包括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代表等。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联谊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等权益。
3.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预联谊会的活动和工作,遵守章程规定,维护联谊会的形象和声誉。
四、会务管理1. 会议召开:联谊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确定会议议程。
2. 决策机制:联谊会会员通过表决方式进行决策,简单多数原则决定事项的通过与否。
3. 活动策划:联谊会根据学校的需要和会员的建议,策划并组织各类家校联谊活动,如亲子运动会、讲座、座谈会等。
4. 资金管理:联谊会根据活动需求,进行资金筹集和使用,并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状况。
5. 信息沟通:联谊会通过定期发放通讯、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预会员保持沟通,传递相关信息。
五、章程修改1. 章程修改应由主席团提出,并提前向会员公示,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2. 章程修改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六、附则1.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2. 对于未尽事宜,联谊会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在会员范围内进行解释和执行。
以上是家校联谊会的章程,旨在建立家校合作的桥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匡助。
联谊会将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努力为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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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为了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家庭和学校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第三条联谊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家长与教师的交流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等。
第四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透明、互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六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及其他会员组成,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工作执行情况。
第八条联谊会设立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联谊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九条加入联谊会的家长和教师均为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会议;2. 提出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 参与联谊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决议;2. 积极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利益;4. 守信用,不损害学校和联谊会的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自愿捐赠、赞助商的资助、募捐等。
第十二条联谊会设立财务专户,专门用于管理联谊会的经费。
财务专户由财务长负责管理,财务长应当保证财务的安全、准确和透明。
第十三条联谊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向监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五章会议决策第十四条联谊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由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包括但不限于:1. 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2. 审议联谊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 通过联谊会的章程修订。
家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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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家校共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家校联谊会。
第二条家校联谊会是由学校与家长共同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关注和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家校联谊会的宗旨是: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增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同力量。
第四条家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公开透明、平等互利、互相尊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家校联谊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学校校长、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校长为理事会主席。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并制定家校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家校联谊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调和组织家校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由学校指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权益第十条家校联谊会的职责包括:1. 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培训等活动,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和育儿能力;2. 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校园活动,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与合作;3. 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提供家长的反馈,共同改进学校教育质量;4.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队伍,参预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5. 筹集和管理家校联谊会的经费,用于支持家庭教育和学校发展。
第十一条家校联谊会的权益包括:1. 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有发言权;2. 参预家庭教育活动和培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水平和育儿能力;3. 享受学校为家长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4. 参预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和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5. 参预家校联谊会的经费管理和决策,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家校联谊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三条家校联谊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学期的工作,安排下学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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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互助联谊会章程
同学互助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方便各届同学之间经常性的联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共同进步,根据大多数校友的提议,成立同学互助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并经联谊会审议通过,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是各届同学组成的群众团体。
凡是本着“团结、互助、联谊、奋进”为宗旨,遵守本章程的各届同学都可以自愿加入,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章宗旨
第三条本联谊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四条会员间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互相帮助、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联谊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理事五人,会计一人,出纳一人共组成理事会。
理事会另设秘书长一人,由出纳兼任。
理事会人选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
1、制订和修改联谊会章程;
2、负责和筹办各项活动,联络各会员;
3、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做好对联谊会的其他事项作出决定;
4、定期公布资金管理情况。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享有民主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2、享有自由参加联谊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享有接受联谊会帮助的权利;
4、会员应自觉按时缴交会费的义务;
5、会员应自觉遵守联谊会章程,执行联谊会和理事会的统一决议。
第五章基金来源、用途与收支监督
第八条联谊会设立联谊会基金,基金主要来源如下
入会会员应缴交会员费,会员费为5000元。
一次性缴交。
第二年续
交2000元,第三年续交1000元。
第四年及以后是否续交,由会员大会研究决定。
每年“五一”节及国庆节前后各活动一次,由各会员轮流承办,时间及活动经费由承办会员决定及解决,届时会员夫妇均应参加。
会员无特殊情况均应积极参加活动。
第九条基金的主要用途:
1、本会会员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
以借贷形式,向本会会员发放。
2、举办联谊会的费用;
3、资助有特殊困难的会员,提高困难会员抵御重大变故的能力。
特殊困难是指会员或直系亲属有重大变故或有重大疾病且需或已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已造成家庭严重经济负担者。
医疗费用花费在5万元以上者,由联谊会进行慰问,慰问金500元;医疗费用在5万—10万元者,联谊会给予一次性无偿资助2000元;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者,联谊会给予一次性无偿资助10000元;特别困难者给予2万元贷款,利息按同期会员贷款利息的50%计算,贷款程序同前。
申请资助者须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及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4、会员的红白喜事。
白事主要为会员直系亲属,由理事会进行慰问,慰问金500元,其它100元;喜事由本人通知其他会员参加。
5、会员身故后,会员费及分红退回。
6、会员参观、学习、旅游等活动,由理事会决定。
未参加者,无费用补偿。
7、老年生活补助。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
原始凭证须保存三年。
第六章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发展。
第十一条联谊活动由理事会安排或由会员承接,承接联谊活动的会员应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
第十二条外出或跨区域的联谊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分摊或自愿赞助。
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的,确需在联谊会基金中列支的应经理事会同意。
第七章组织与纪律和入会与退会
第十三条各会员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联谊会章程的有关条款,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若参与赌博且造成较大影响或造成家庭矛盾者,由理事会召集人员介入并告诫,经告诫无效者,取消其贷款及担保人资格。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和退会本着自愿的原则,若会员退会时,退回其本人会员费的70%。
第八章申请贷款程序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需要贷款者,向理事会提出申请,以借贷形式,由若干会员担保,利息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低于民间借贷利息。
会员借
贷为期一年,每季度向理事会缴交利息。
若续贷需提前提出申请。
理事会接到申请后,应召开理事会研究讨论。
若多人提出申请,则以抽签形式解决。
理事会办事应遵循“高效”、“快捷”的原则。
第十六条会员贷款时应说明所贷款项的用途,理事会应指派人员(一般由担保人)介入调查,并在现存基金的范围内由会长及副会长签字发放。
第十七条申请贷款人及担保人的责任分摊。
若申请贷款人所借的款项未遵守承诺,到期未还本付息,则由担保人敦促其制订还款计划,利息照旧,在二年内分期偿还。
若二年到期未还,则将其名下所有进行抵扣,并开除会员资格,抵扣后不足部分与担保人共摊责任,由理事会召集会员追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应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资金用途进行调查,必要时对资金进行监督或指导,及时提醒缴交利息。
担保人暂定担保金额3万元。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联谊会理事会成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
第二十条欢迎会员畅所欲言,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理事会,在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从二○一二年四月八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
1、第一届同学互助联谊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2、会员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