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的全过程,包括生物实验室安全、生物制品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生物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卫生院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
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确保生物安全。

第四条卫生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
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生物安全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生物实验室安全
第五条生物实验室应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划分,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

第六条生物实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安全。

第七条生物实验室应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生物实验室应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规范实验操作,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生物实验室应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和无害化处理,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十条生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三章生物制品安全
第十一条卫生院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生物制品,确
保生物制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对生物制品进行妥善存放,按
照生物制品的保存条件进行管理,防止生物制品的污染和失效。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生物制品使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生物制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卫生院应定期对生物制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病原微生物安全
第十五条卫生院应对病原微生物进行严格管理,
建立病原微生物清单,明确病原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

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
全管理制度,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操作,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传播。

第十七条卫生院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进行
分类收集、存放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原微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十八条卫生院应定期进行病原微生物安全检查
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原微生物安全。

第五章生物废弃物处理
第十九条卫生院应对生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存放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生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二十条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生物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生物废弃物处理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生物废弃物的正确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一条卫生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监督机构,负
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卫生院应对生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进行及时整改,对生物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
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院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