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冬季安全生产物资投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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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冬季安全生产物资投入
1、安全投入比例
不同单位安全投入比例不同: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内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2、冬季施工的必要物品
冬雨季施工一直是项目施工的重点,在冬雨季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了保证雨季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做好冬雨季施工安全准备,以及冬雨季施工技术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冬雨季安全准备
1、职工思想准备
有生产上组织对全体职工及外埠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防止发生工程事故和人员的防电击、触电、高空坠物、物体打击及淹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由生产上组织贯彻落实冬雨期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落实劳动力、材料、机具计划。
冬雨季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应加强气象预报的收集工作,以便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施工部署。
对测温保温人员,参加外加剂人员应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业务知识,明确职责,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冬季施工现场准备
当气温低于0℃或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进入冬期施工时应根据实物工程量提前组织有关机具、外加剂和保温材料进场。
对现场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负责管理,进入冬期施工时,施工现场要采取防滑措施。
工地的临时供水管道等材料做好保温防冻工作。
做好冬期施工砼、砂浆及掺外加剂的试配试验工作,提出施工配合比。
3、技术准备
冬雨季施工前要进行一次控制桩及水准点校核,雨季施工期间要定期校核,防止发生沉降、位移并做好记录。
冬雨季施工前,由项目部及时负责人对相关人员做冬雨季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做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由工长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冬雨期材料机具需用量计划报材料组。
4、材料机具准备
按照材料机具计划组织料具进场、分类保管并设置标识,以备急需使用。
现场堆放材料场地要平整、坚实,料下应加垫木码放,离地高度300mm,数量符合规定,防止下沉和倒塌,损坏材料,造成浪费。
水泥、白灰、方木、面板等怕湿怕潮材料要及时入库,防止受潮变形。
水泥严格执行“先进先用”原则,防止水泥过期受潮结块。
保温材料、冬季施工措施材料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5、职工生活准备
对办公室、宿舍、食堂等现场暂设工程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做到不渗不漏,周围不积水,防止雨期地基下沉和房屋倒塌。
做好开水供应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减少疾病。
生活区要同一管理,做到整齐、清洁、卫生。
及时做好办公区、生活区的保温采暖设备设施的安放,做好员工的取暖准备工作。
冬雨季技术支持
1. 冬季施工技术支持
进入冬季施工前应先编制冬期施工方案,并及时对测温人员及外加剂掺加人员进行培训。
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冬期施工的准备工作,协同业务科室做好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的计划、采购等工作。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雾天气应停止室外施工。
1.1 冬季施工安排
℃.统筹安排。
针对本工程特点和进度,按工艺或工序要求,妥善安排工序(分项工程)的先后顺序。
必要时,可以在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调整工序,确实保证质量和进度。
根据冬施方案和技术措施做好防寒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
如草帘、外加剂、保温用塑料薄膜、温度计等等。
℃.对冬季紧缺的材料要抓紧采购入场储备,尽量推广使用新材料。
及时做好机具设备的防冻工作。
℃.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修施工道路,疏通排水沟,及时加固临时工棚、水管、水龙头、灭火器要及时保温。
℃.及时派人负责收听气象预报及测量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因大风、寒流和霜冻袭击而导致安全事故和质量冻害。
做好气象记录,以便指导施工,长期积累数据,总结经验以利后期施工。
1.2 砌筑工程
℃.砌块不宜冬期施工,根据工期要求必须在冬期施工的,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的砌块。
℃.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cm的冻结块或冰块。
℃.热水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砂浆稠度宜较常温适当增大。
℃.冬期施工中,每日砌筑后,应及时在砌筑表面进行保护性覆盖,砌筑表面不得留有砂浆。
在继续砌筑前,应扫净砌筑表面。
℃.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选用外加剂法,外加剂宜采用复合防冻剂,且应对砼及结构无损害。
℃.冬期砌筑工程应进行质量控制,在施工日记中除应按常规要求外,尚应记录室外空气温度、暖棚温度、砌筑时砂浆温度、外加济掺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各龄期强度和转入常温28d的砂浆强度。
1.3 钢筋工程
℃.在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施工时应加强检验。
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应防止撞击和刻痕。
℃.钢筋负温焊接
a.钢筋负温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等焊接方法。
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宜进行施焊。
b.雪天或施焊现场风速超过5.4m/s(3级风)焊接时,应采取遮蔽措施,焊接后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c.热轧钢筋负温闪光对焊,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一预热一闪光焊工艺。
钢筋端比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端面不平整时,宜采用闪光一预热一闪光焊。
d.钢筋负温闪光对焊工艺应控制热影响区长度。
热影响区长度随钢筋级别、直径的增加而适当增加。
焊接参数应根据当地气温按常温参数调整。
e.当钢筋负温电弧焊时,可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条和焊接电流。
焊接时应采取防止产生过热、烧伤、咬肉和裂等措施。
在构造上应防止在接头处产生偏心受力状态。
1.4 砼工程
℃.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混凝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时,应为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30%.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40%.
℃.混凝土冬期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混凝土的热工计算。
℃.混凝土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
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0.6.
℃.模板外和混凝土表面覆盖的保温区,不应采用潮湿状态的材料,也不应将保温材料直接铺盖在潮湿的混凝土表面,新浇混凝土表面应铺一层塑料薄膜。
℃.混凝土原材料加热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当加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再对骨料进行加热。
水、骨料加热的最高温度分别为60℃、40℃。
℃.砂加热应在开盘前进行,并应掌握各处加热均匀。
℃.拌制掺用防冻剂的混凝土
℃.配制与加入防冻剂,应设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应严格按剂量要求掺入。
使用液体外加济时应随时测定溶液温度,并根据温度变化用比重计测定溶液的浓度。
当发现浓度有变化时,应加强搅拌直至浓度保持均匀为止。
℃.水泥不得直接加热,使用前宜运入暖棚内存放。
℃.搅拌混凝土时,骨料中不得带有冰、雪及冻团。
拌制混凝土的最短时间不应少于3分钟。
℃.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
℃.冬期施工测温的项目与次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混凝土冬期施工测温项目和次数
测温项目测温次数
室外气温及环境温度每昼夜不少于4次,此外还需测最高。
搅拌机棚温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4次
水、水泥、砂、石及外加济溶液温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4次
混凝土出罐、浇筑、入模温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4次
℃.混凝土养护期间温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掺防冻剂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2h测量一次,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以后每隔6h测量一次。
b.全部测温孔均应编号,并绘制布置图。
测温孔应为板厚的1/2.测温时,测温仪表应采取与外界气温隔离措施,并留置在测温孔内不少于3min.
c.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
拆模时混凝土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3、城市道路冬季施工避害措施有哪些
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一、防人身伤害事故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
加强对翻车机室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加强对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2、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
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
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4、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5、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
二、防火灾事故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对作业人员加强禁止烟火的教育.2、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能用。
在入冬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3、严防电器火灾发生。
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4、加强冬季取暖的统一管理,宿舍的公用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用明火取暖。
三、防冻、防滑1、防止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脚手架,脚手板有冰雪积留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工地临时水管应埋入冻土层以下或用草包等材料保温。
水箱存水,下班前应放尽。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其它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
4、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必须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霜、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面,对使用的临时操作架和临边防护设施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防止因霜、雪和场地太滑而引起高处坠落事故。
5、重视施工机械设备的防冻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结合例行保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气温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防冻液和蓄电池液等。
对于长期停用的机械设备,应放净设备和容器内的存水,并逐台检查做好记录;对于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工作结束停机后要求将设备内存水放净。
四、防中毒1、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指定专人负责夜间巡视检查。
检查火炉使用情况,是否有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的危险。
2、封闭的场所必须有通风换气措施。
燃气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时必须保持通风。
五、防交通事故1、广泛开展冬季行车安全教育,落实防冻、防滑、防雾和防火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冬季行车安全意识。
2、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由于车辆故障而引发事故。
按照规定及时安排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计划维修、合理使用,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
3、认真贯彻落实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要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冻液、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4、教育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和职业道德,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驶、疲劳驾驶、不强超抢会,做到礼让“三先”确保行车安全。
5、汽车必须通过结冰的河流、沟渠时,应下车仔细检查冰层的厚度和强度,在确认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6、遇严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尾追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施工道路冬季安全应注意什么
1、施工前应对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勘察,作出明显的标志,防止施工中漏水、漏气和漏电、爆炸烧伤等事故。
2、对现场水准点、电杆等重点设施诮做好安全防护。
3、在施工路口处设置安全巡逻人员,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安全地带。
4、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到和附落,操作时脸部要避开。
5.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
6.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附和容量相适应。
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7. 办公室、宿舍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8.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9.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设计规程安装和架设。
10.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1.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5、安全生产投入有什么规定?
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如下:
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投入,二是资金投入。
对于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宣传等资金投入必须充足。
同时,企业应创造机会让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到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参观、学习、取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招聘安全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公司安全管理队伍的素质,为实现公司安全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道路施工冬季安全生产物资投入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
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7、“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如何做好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冰冻防滑
取暖防煤气中毒
安全用电
劳动保护
7、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安全投入最新标准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财企〔2006〕478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
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国家对煤炭开采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热、温泉、矿泉水、卤盐开采矿山和河道采砂、采金船作业、小型砖瓦粘土矿等危险性较小的非煤矿山,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和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
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生产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道路交通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六条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第七条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九条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三)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条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十五条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