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整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整项目规划设计报
告》
云南省彝良县
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坦项目
规划设计报告
项目规划设计承担单位:彝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编制日期:2018年8月20日
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坦项目
规划设计报告
项目名称:昭通市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坦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彝良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规划设计承担单位:彝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规划设计负责人:刘省亮
2018年 8月20日
审定:高培(高级工程师)校核:彭光云
报告编写:刘省亮(工程师)
概算刘省亮(工程师)
制图:刘省亮(工程师)王顺芝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规划 (1)
1 综合说明 (1)
1. 1项目建设规模 (1)
1. 2项目类型 (1)
1. 3项目性质 (1)
1. 4项目建设地点 (1)
1. 5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区地貌类型 (2)
1. 6项目区土地权属状况 (2)
1. 7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及新增耕地率 (2)
1. 8项目建设工期 (2)
1. 9项目投资预算 (2)
1. 10公众参与情形 (3)
2项目区概况 (4)
2.1自然条件 (4)
2.1.1地势地貌 (4)
2.1.2气象 (4)
2.1.3土壤 (4)
2.1.4植被 (5)
2.1.5水文与水文地质 (5)
2.1.6工程地质 (5)
2.2社会经济状况 (6)
2.3自然灾难 (7)
2.4土地利用现状 (7)
2.4.1土地权属 (7)
2.4.2土地利用结构 (7)
2.4.3土地利用程度 (8)
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9)
3.1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9)
3.1.1道路工程设施 (9)
3.1.2电力设施状况 (9)
3.1.3农田爱护设施 (9)
3.2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10)
3.3土地适宜性评判 (10)
4工程规划 (13)
4.1总体布局 (13)
4.1.1土地利用布局 (13)
4.1.2工程平面布局 (13)
4.2整理后土地利用结构 (15)
5土地权属调整 (18)
5.1土地权属现状 (18)
5.2权属调整方案 (18)
5.3方案编制说明 (18)
6环境阻碍评判 (20)
6.1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要紧有利阻碍 (20)
6.2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要紧不利阻碍 (21)
6.3 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阻碍 (22)
6.4 施工期环境阻碍 (22)
6.5 社会阻碍 (22)
6.6 综合评判与结论 (22)
7 效益分析 (23)
7.1社会效益分析 (23)
7.2生态效益分析 (24)
7.3经济效益分析 (24)
7.4经济评判 (25)
7.5综合效益分析 (29)
8项目实施措施与工程管护 (29)
8.1实施措施 (29)
8.1.1组织机构 (29)
8.1.2治理制度 (29)
8.1.3操纵措施 (30)
8.2工程管护 (31)
8.2.1管护主体 (31)
8.2.2管护措施 (31)
8.2.3经费筹措 (32)
第二部分工程设计 (33)
1工程设计 (33)
1.1工程设计任务、依据 (33)
1.1.1工程设计任务 (33)
1.1.2工程设计依据 (33)
1.2主体工程设计 (33)
1.2.1土地平坦设计 (34)
1.2.2田间道路工程设计 (36)
2投资预算 (38)
2.1预算编制依据 (38)
2.2编制方法 (38)
2.3 取费标准 (38)
2.4投资预算 (42)
3施工组织设计 (48)
3.1施工条件 (48)
3.1.1对外交通运输 (48)
3.1.2场内交通运输 (48)
3.1.3场地施工条件 (48)
3.2施工进度 (48)
3.3 要紧技术供应条件 (49)
3.3.1要紧建筑材料供应 (49)
3.3.2要紧施工机械设备供应。

(50)
3.3.3供电、通讯 (50)
3.4工程施工 (51)
3.4.1平坦土地工程施工 (51)
3.4.2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51)
3.5质量保证措施 (53)
3.5.1要紧工序质量操纵 (53)
3.5.2土方工程质量操纵 (54)
第一部分项目规划
1 综合说明
1. 1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区属于昭通市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27.6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3.69公顷,占项目建设规模的89.09%;其他农用地面积8.44公顷,占项目建设规模的6.61%;未利用地5.49公顷,占项目建设规模的4.30%,均为荒坡地。

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达到124.95公顷,新增耕地11.26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0%,项目实施后的耕地全部规划为旱地。

项目区未利用荒坡地及坑塘地得到整理,土地垦殖率和土地利用率得到大幅度地提高。

项目预算总投资352.79万元,单位面积投资为2.76万元/公顷。

1. 2项目类型
本项目类型属于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1. 3项目性质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

1. 4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所在地位于彝良县东北部的荞山乡安乐村民委员会境内。

1. 5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区地貌类型
项目区地势较平,自然坡度10~25度,海拔1620m~1840m,属于丘陵地貌,位于荞山乡政府驻地,土壤多为冲积物形成的黄壤,土壤PH值在6.0-8.0之间。

该区域土壤肥沃,地块集中,交通方便,经济条件较好。

1. 6项目区土地权属状况
项目区土地属于荞山乡安乐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定界以彝良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村组界线协议为准,权属合法,界线清晰。

各村民小组之间现状界线核定清晰,无土地权属纠纷。

1. 7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及新增耕地率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35.65公顷,建设规模为127.62公顷。

通过对项目区现有土地综合整理、改造与治理,项目实施将新增耕地面积11.26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9.0%。

1. 8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打算3个月建设完成,实施期限为2018年9月~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初按照相关标准验收。

1. 9项目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3527886.17元,单位面积投资为1843.83元/亩。

其中工程施工费3110911.97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88.18%;其它费用347799.96元,占工程项目总
投资的9.86%(其中前期工作费为139991.04元,占项目总投资费的3.97%;工程监理费46663.68元,占项目总投资费的1.32%;竣工验收费为93327.36元,占项目总投资费的 2.65%;业主治理费为67817.88元,占项目总投资费的 1.92%)。

不可预见费69174.24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96%。

1. 10公众参与情形
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坦,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差不多具备,土地整理难度不大,实施后可增加耕地11.26公顷,耕地的产出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土地利用结构达到进一步优化,为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制造了条件,有力促进了荞山乡的新农村建设。

本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受到市政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中,市、县两级政府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参与项目的组织策划工作,相关领导、专家及技术人员亲自到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广泛听取了村社干部及村民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综合分析与评判,为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制造了条件。

该项目集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于一体,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稳、解决当地农民增产增收的最佳选择和全然保证。

项目实施后既可适于规模经营,也可适合农民家庭承包。

通过适当的经营方式,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对科学种田、规范化田间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希望已久,愿为项目建设投工投劳,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公众基础。

2项目区概况
2.1自然条件
2.1.1地势地貌
荞山乡属高原湖积盆地,项目区地势较平,自然坡度10~25度,海拔1620m~1840m,属于丘陵地貌,位于荞山乡政府驻地,土壤多为冲积物形成的黄壤,土壤PH值在6.0-8.0之间。

该区域土壤肥沃,地块集中,交通方便,经济条件较好。

2.1.2气象
项目区属低纬山地季风气候,温差不大,干湿季节分明。

多年平均气温26︒C,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7︒C,极端最低气温-2.0︒C,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34︒C,极端最高气温37.0︒C,>10︒C的积温3160︒C,无霜期218天左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毫米,降雨集中于主汛期5~10月,占全年87.3%,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年平均日照为1702小时,日照率38%,年太阳总辐射量112.41千卡/平方厘米;多年最大风速22米/秒。

项目区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而集中,适宜多种粮经作物生长。

2.1.3土壤
经实地调查,项目区内土壤属潮土和水稻土,土层厚度大于1米,土壤成分含量丰富,熟化程度高,耕性较好。

光热条件好,肥分开释快,有效肥力高,通透性和渗水性较高,整理利用后,适宜种植各种粮食和经济作物。

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见表2.1-1。

表2.1-1 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
2.1.4植被
项目区平均海拔1750m,具有较好的地质、地势、光、热、水、土壤、日照等自然条件,适宜多种粮经作物种植,多为一年一熟或两熟;粮食作物以玉米、荞麦等为主;经济作物要紧有烤烟、马铃薯等。

周围山上植被完好,植被覆盖率较高,彝良县森林覆盖率为35%,荞山乡森林覆盖率为33%。

2.1.5水文与水文地质
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mm。

气候特点是:两头低温突出,冬春季洪涝严峻,一样要5月下旬或6月初才能进入雨季。

6—8月光、热条件优越,雨量充沛,进入9月气温急速下降。

依照项目区地层岩性,地下水类型可分为裂隙水、孔隙水和岩溶裂隙水。

砂岩、砾岩为孔隙型含水层;砂岩为裂隙含水层;碳酸盐岩为岩溶含水层。

2.1.6工程地质
地势地貌:项目区位于荞山乡中部,地势地貌为剥蚀残丘和构造腐蚀低中山
地貌,山顶浑圆,地势坡度较平缓。

属新生代以来地壳长期急速上升所形成的湖泊沉积高原盆地中部。

受多条东北、南北及西北断裂拗陷而成,呈东北向展布,西北沿断层由三迭系的砂岩,灰岩形成的山地分界清晰,山前堆积20~40余米厚的黄、棕黄色粘土类碎石坡洪积物。

项目所在地工程地质条件:出露为中生代三迭系,岩性为:中统,泥岩、砂岩;上统,泥岩、灰岩夹砂岩。

灰黑色泥岩夹砂岩,灰色长石石英砂岩、粉砂岩,灰紫、紫红色砾岩、砂砾岩、砂砾岩夹泥质岩、砂岩。

第四系残坡积砂壤土和粘土,冲洪积的碎石、砂卵砾石和壤土。

项目区范畴较小,地质构造简单,没有断裂、褶皱通过。

依照《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本区域所在的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映特点周期为0.45s,相应的地震差不多烈度为Ⅶ度。

本工程要紧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烈度为7度。

2.2社会经济状况
彝良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全县共辖15乡(镇), 137个村(居)委会,2921个村民小组。

2018年全县总人口569616人,其中农业人口538843人,占总人口的94.6%,少数民族人口75943人,人口密度203.74人/km2;有耕地面积603120亩,粮食总产量157731吨,人均粮食产量553.81斤;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233253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094.9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10元。

荞山乡辖9个村民委员会,227个村民小组,10875户,43817人,居住着汉、彝、苗、布依四种民族。

该乡镇土地贫瘠,基础设施滞后,经济结构单一,农业以烤烟、畜牧、天麻、竹子、核桃、劳务输出、中药材等为经济支柱,是一个典
型的山区农业乡镇。

2018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1.19亿元,财政总收入为233.29万元,地点财政一样预算收入为167万元,支出219.3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32.56元。

安乐村全村国土面积17.3km2,耕地面积5236亩,林地面积8680亩,全村总人口4942人,居住着汉、苗、彝三种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286人,要紧经济收入烤烟、外出务工,人均有粮320kg,人均纯收入2446元。

2.3自然灾难
项目区内要紧自然灾难为旱灾,其次是洪涝灾,还有低温、霜冻、烂冬雨、冰雹及大风等自然灾难。

每年均有不同程度发生,无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

2.4土地利用现状
2.4.1土地权属
项目区土地属于荞山乡安乐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定界以彝良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村组界线协议为准,权属合法,界线清晰。

各村民小组之间现状界线核定清晰,无土地权属纠纷。

2.4.2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已利用土地有灌溉旱地、荒坡地、建设用地、坑塘等4个三级地类。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35.65公顷,结构如下:
1、耕地113.69 hm2,占项目区土地总面积的83.81%,全部为旱地,产出率较高。

2、其他农用地6.77hm2,占项目区土地总面积的4.99%,其中:农村道路0.13 hm2;坑塘4.11hm2;居民占地2.53hm2。

3、项目区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5.19hm2,占项目区土地总面积的11.19%,其中:荒坡地5.49 hm2,天然水沟2.12 hm2,裸岩石砾地7.58 hm2。

天然水沟、裸岩石砾地属于不动工范畴,面积不进入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见表2.4-1。

表2.4-1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2.4.3土地利用程度
项目区土地利用率为88.81%,说明项目区土地利用率较高,由于缺乏资金投
资开发,未能将全部的土地资源开发出来,且该项目区均为坡耕地,农作物产量低,通过土地整改,可增加11.26hm2耕地,改善113.65hm2耕地。

从以上几个指标能够看出,土地利用布局及结构不合理,丰富的光、热、积温、气候、降雨、太阳辐射、土壤等自然条件和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土地开发潜力较大。

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3.1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项目区基础设施是指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道路设施、电力设施、环境爱护等基础设施,是实施土地整理所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

3.1.1道路工程设施
乡村公路及连接线从项目区中间通过,各乡各村、自然村已差不多通路,项目区所在地对外交通便利。

3.1.2电力设施状况
项目区电力设施完备,电力供应充足,各村委会已开通程控,电信线路四通八达。

3.1.3农田爱护设施
项目区周围植被较好,形成天然防护屏障,项目区周围有成片林地分布,现有耕地无需专用防护林体系。

项目区地处坝区,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项目区周围有一座层工加工厂,规模较小,污染专门小,总体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区不属于湿地,无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无需专用环境爱护设施。

荞山乡政府设有国土所、农科所、林工站、水保站等站(所),开展生态环境的爱护工作。

项目区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3.2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1、项目区土地建设规模为127.62公顷,荒坡地5.49公顷,坑塘地4.11公顷,占项目建设规模的7.52%,处于撂荒状态,加上基础设施不配套,限制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和规模化经营。

2、耕地113.69公顷,占项目建设规模的89.09%,但土地不平平坦,年均亩产值仅900元左右,生产水平较低,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3、由于县、乡两级地点财政困难,无资金来源,致使土地整理得不到有效整治,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未能充分发挥出当地丰富的光热资源优势。

项目建设采取工程与生物相接合的措施,实施田、路、沟渠的综合整治,通过土地平坦,修建机耕道路,集约规模经营,上述这些限制性因素将不存在。

整理后的耕地将成为“三保”农田,产出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高,为当地农民增产增收制造条件,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此外,结合项目实施,完善了区内农业基础设施,为荞山乡安乐村逐步走上“生产进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治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展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3土地适宜性评判
依照《彝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西部大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判》中的土地适宜性评判结果,项目区内地势起伏不大,大部分区域地面坡度10~25°之间,土层平均厚度大于1.0米,土壤质地良好;PH值为6.0~8.0之间;温度和积温条件满足农作物生长要求,年
降雨量1300毫米。

依据项目区水资源保证程度、土壤质地、地势坡度、土壤有机质含量、积温及推测土地整理后农作物产量等状况作为定量参评因子,对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进行评判。

评判标准为土地适宜性类型和土地质量等级。

地适宜性类型:要紧反映土地利用上的适宜性种类,共分为宜农类、宜园类、宜林类、宜牧类、难利用类五个大类。

土地质量反映土地构成要素对各种土地类型的适宜程度,共分八等,一至四等为宜农地,五等为宜农宜园地,六等为宜农宜牧地,七等为宜牧地,八等为难利用地。

参评因子的选取及指标的确定:
土地适宜性评判因素的选取及指标的确定是评判的关键,通过对项目区社会经济、自然条件、植被、生物产量等诸因素的综合分析,针对土地适宜性评判的目的,选取能够数量化的对土地质量起主导作用的水资源保证、地势坡度、土壤类型、降雨、积温、水土流失、利用现状和粮食产量等9个因子作定量参评因子,并确定各因子的指标和指数。

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评判见表3.3-1。

表3.3-1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评判表
从表中可看出:项目区的现有耕地评判分值为90分,为一等宜农地,适宜农业生产的要求。

项目区内土地适宜性评判结果属宜耕类中高度适宜等。

4工程规划
依照项目区地势、地貌、基础设施现状和土地整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本着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经济有用的主导思想,将田块、耕作道路等进行有机结合,合理配置道路工程、土地平坦工程,以达到田、路、沟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目的。

云南省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坦,由土地平坦、田间道路两项要紧工程组成。

4.1总体布局
4.1.1土地利用布局
集镇建设场地平坦的总体布局要紧包括确定田间道路线路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规模,以及田地块的形状、大小和布局。

在项目的总体布局时必须注意土地整理整理与生态环境爱护相结合。

4.1.2工程平面布局
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集镇建设场地平坦总体布局的要紧依据是:《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以及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地势坡度、外围基础设施现状、气候、降雨量、土地的利用方式、土壤性状等自然条件,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各项工程的规划布置。

1、土地平坦
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有效地进行土地平坦对节约用水、合理灌溉、发挥机械作业效率、提高经营水平和土地生产能力都有重要作用。

土地整理后项目区新增耕地11.26公顷,耕地面积达到124.95公顷,全部为旱地。

为了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排灌、机械化和集约化耕种等需求,田块布置以高标准园田化网格状布置为主,以生产路、沟渠的布置方向布置田块的方向,并考虑按“大弯就势,小弯截直”的原则,尽量使田块规整。

经现场踏勘,依照本项目区的地势情形,并考虑到资金等方面因素,决定了本项目进行全部平坦方案。

对项目区内的124.95公顷的土地进行平坦,土地平坦土方则采纳内部平稳原则,依照地势采纳田块内部局部平坦和部分田块间区域平坦。

2、田间道路
农村道路是乡镇道路网的延伸,沟通乡镇、村庄与地块之间的联系,一样农村道路分干道、支道、田间道和生产路。

项目区内现有道路多为村社路和人行便道,路面窄、路况差,运输、通行能力不能满足实施后的产品运输和耕作需求。

因此,必须对项目区交通道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配套完善。

依照项目区的地势条件和道路设施状况,项目田间道路配套完善以满足土地整理后的交通运输和机耕需求为主,形成规范路网并与外部道路相通,整个项目区共规划新建田间路2条,沿田块中部布置,总长2560m(其中1#新建田间道长度900m,2#新建田间道长1660m);在1#新建田间道上新建1条生产路,在2#新建田间道上新建7条生产路,总长2700m(1#新建生产路长390m,2#新建生产路长400m,3#新建生产路长265m, 4#新建生产路长415m, 5#新建生产路长267m, 6#新建生产路长638m, 7#新建生产路长325m),为泥结碎石路。

通过对区内道路配套完善,形成主次突出,纵横交错的道路网络,提高了区
内道路通达度和交通运输能力。

项目区农村道路用地由实施前的0.13公顷,增加到1.80公顷,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条件。

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布置详见项目规划图。

项目区具体工程内容见表4.1-1。

表4.1-1项目区建设工程一览表
4.2整理后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建设规模中含耕地面积113.69hm2,占项目建设规模的89.08%,全部为旱地;其他农用地8.44 hm2,占项目建设规模的6.61%,其中农村道路1.80hm2,坑塘4.11hm2,居民占地2.53hm2;未利用地5.49 hm2,占项目建设规模的4.3%,为荒坡地。

项目实施要紧对区内集中连片的荒坡地统一开发,并对区内现有低产耕地全面整理,通过对田、路、渠、沟的统一规划布局,可新增耕地面积11.26hm2。

土地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形详见表4.2-1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表4.2-1土地整理前后分类面积对比表
5土地权属调整
5.1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土地属彝良县荞山乡安乐村集体所有,权属界线清晰无争议,项目区外围界线四至清晰无争议。

5.2权属调整方案
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1.26公顷,耕地面积达到124.95公顷,农村道路1.80公顷,田坎为0.87公顷,仍属荞山乡安乐村集体所有,土地原权属关系保持不变。

项目区内整理新增耕地纳入到差不多农田爱护区加以爱护。

为保持地块经营治理的完整性,防止人为的割裂,促进土地经营治理的规范化,爱护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全然利益,爱护社会的稳固,整理后的土地必须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整。

5.3方案编制说明
简述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制定过程中各部门、相关组织和权属主体的参与形式、方法和所达成的意向,以及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形。

土地权属调整参照国土资发[2003]363号《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87号《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执行。

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要切实爱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土地。

注重土地清查、土地产权登记的情形,核实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及各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

土地整理后,要
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使用权,以土地整理前后土地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土地的再分配,保证土地质量的提高。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依照有关土地治理政策,采取如下措施:
(1)组织成立项目权属调整领导小组,由彝良县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项目区涉及的荞山乡党委、政府要紧领导为成员。

(2) 土地整理前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乡政府、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勘测定界、面积丈量、土地清查和统一的确权登记。

(3)坚持整理前后面积不变和尊重沿袭传统、集中连片的原则,按项目区内各组织的原有土地比例,沿田间道路、沟渠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四至边界,埋设界桩,在项目初步设计时期依照各村民小组土地面积布置田间道路,使新的权属界线沿规划道路一致。

(4)土地权属调整实行公告制,公告期限为15天。

(5)由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6)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动土地资源的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结合县、乡两级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整理后的土地由其所属村委会分片分块统一调配给情愿承包的村民自主经营,其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见表5.3-1,项目实施后的权属调整情形见表5.3-2。

表5.3-1 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情形表单位:公顷
表5.3-2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后情形表单位:公顷
6环境阻碍评判
评判依据:采纳《江河流域环境规划阻碍评判规范》(SL45—92)、《云南省环境爱护暂行条例》、《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进行本规划的评判。

项目区阻碍范畴内无专门景观、无矿产资源,也不存在有需爱护的文物古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对低效耕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面积,缓解项目区人地紧张的矛盾。

通过项目区内田、路、沟、等配套工程综合规划设计与建设,能够在专门大程度上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走可连续进展道路奠定了良好基础。

6.1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要紧有利阻碍
(1)工程修建后,将新增耕地面积11.26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9.0%。

可使灌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