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工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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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学校工会工作。
2.学校工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文体活动部、维权保障部、女职工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
三、职责
1.学校工会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工
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2)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开展教职工福利工作,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4)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5)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2.学校工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审核、报送学校工会委员会文件;
(3)负责组织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
(4)负责学校工会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3.学校工会组织宣传部职责:
(1)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学校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2)负责学校工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工会活动报道;
(3)加强工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学校工会文体活动部职责:
(1)组织、策划、实施学校工会文体活动;
(2)加强教职工体育健身,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
(3)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心理健康水平。
5.学校工会维权保障部职责:
(1)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2)协调解决教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开展法律咨询、维权服务活动。
6.学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关心女职工的生活,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女职工活动,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
(3)加强女职工队伍建设,发挥女职工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制度
1.学校工会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
2.学校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工会工作档案,定期报送学校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
3.学校工会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工会工作。
4.学校工会委员会定期开展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5.学校工会委员会定期开展工会工作检查,确保工会工作落到实处。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