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广告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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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广告的历史变迁
在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利用媒介征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近年来,网络婚介占据了婚介市场的大半江山,类似“非诚勿扰”那样的“征婚秀”甚至成了最走红的电视节目。

而回顾历史,媒体上那些最早征婚广告的出现,无不伴随着社会的巨大变迁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

117世纪末出现征婚广告
征婚广告,是指“征婚者将自己和对所征配偶的信息发布在诸如报刊、电台等公共媒介或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上的广告方式”。

征婚自古就有。

而把征婚启事登载在杂志、报刊等公共出版物上,要首推17世纪末的英国。

1695年7月,伦敦财经双周刊《家政与经商》杂志上,在阿拉伯种马出售和鞋匠学徒招聘的广告中间,夹着一段四句话的广告:“某男,30岁,家产富足,希望寻找一位家产不低于3000英镑的年轻女士。

”这则广告标志着世界上第一则报刊征婚广告的诞生。

顺便说一句,当时拥有3000英镑家产,绝对算是富裕家庭了。

历史上首例征婚启事,结局到底如何已无从考证。

但出版商们却嗅出了其中的商机。

那是一个商业和广告业蓬勃发展的年代。

截至1710年,在英格兰注册的53家报纸中,每家都登了征婚广告。

刊登一则广告的费用高达三先令,是一个女仆两个星期的工资。

这就意味着大多数刊登广告的人都是中产阶级。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征婚是近代末期自我商品化之后出现的。

第一个征婚广告说白了就是在“婚配”的题目之下,一个男人就财产和一个女人讨价还价。

征婚广告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对传统思想观念的冲击。

而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男权社会下的女性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1727年,一位名叫海伦·莫莉逊的英国妇女,在《曼彻斯特刊》上登了征婚广告,声称要找一个如意郎君,并提出三个条件:诚实勇敢;多才多艺;体贴女性。

可是,这位勇敢的女性第二天就被警方拘留了,原来那时在报刊公开征婚触犯了英国当时的法律。

舆论哗然之下,市长把她送进了疯人院。

西班牙大流感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男性的人数急剧减少,到1921年,英国的女性比男性多出170万,传统随即打破:女性发布的广告第一次超过了男性。

1915年一份征婚广告上写道:女士,未婚夫身亡,乐于嫁给完全失明或者在战争中致残的军官。

2第一则征婚广告争议多
中国媒体上的第一则征婚广告刊登在1902年6月26日的《大公报》上,内容如下:“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

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

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

如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勿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

请即邮寄亲笔复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箸或玉照,更妙。

信面写AAA,托天津《大公报》馆或青年会两处代收。


第一则征婚广告登出后就引起两种相反的回应,一是在当年的7月27日《中外日报》转载了这则广告,并加了一个标题《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暗示出对此的赞成之意。

二是当时中国著名的女权运动领袖林宗素女士见到这则广告后,给《中外日报》写信猛烈抨击此事,站在女性的立场上,重点指出这则广告中只提对女性要求的大男子主义思想。

至于“南清志士”后来是否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大公报》没有再做后续报道,我们已无从得知。

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章太炎也是征婚广告的积极实践者。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他的原配夫人王氏染病去世,当时他34岁。

1903年,章太炎便在北京《顺天时报》上赫然刊登《征婚告白》寻觅续偶。

章太炎在《征婚告白》中,明确提出了他续娶的五条标准:女方是鄂籍(湖北)人;大家闺秀,性情开放;要通文墨,精诗赋;双方平等,互相平等;夫死可嫁,亦可离婚。

章太炎的这一壮举,开创了中国近代文人公开征婚的先例,在当时无异于振聋发聩。

在晚清的遗老遗少眼中,章太炎的《征婚告白》是“越轨”行为,从而引起了许多人讥笑。

很多名门闺秀都望而却步没有应征的勇气,以致拖延了10年之久,直到1913年经友人介绍,太炎先生才结识了条件均合《征婚告白》的汤国梨女士,结为美满的伉俪。

3象征改革开放的征婚
1981年1月8日,《市场报》上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则征婚启事。

“求婚人丁乃钧,男,未婚,四十岁,身高1米7。

曾被错划为右派,已纠正。

现在四川江津地区教师进修学院任数学教师,月薪四十三元五角。

请应求者来函联系和附一张近影。

”这在今天看似一则很普通的征婚启事,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还真是一桩破天荒的大事。

1979年,刚刚揭掉“右派”帽子的丁乃钧已经快40岁了,最大心愿是找个终身伴侣,然后一起回江苏老家安家。

丁乃钧提笔给《人民日报》的编辑写了封长信,希望能为他登一则征婚广告。

这封信被送到了《人民日报》。

当时的编辑赵立回忆说,丁乃钧给《人民日报》出了个难题。

1949年以来,中国还没有报刊公开刊登征婚启事的先例。

正好这时候,社会上曾风传浙江有一位老母亲给毛泽东写了封信,说她有一个儿子,年龄很大了,还没有找到对象,要毛主席帮她找个儿媳
妇。

《人民日报》的编辑们经过讨论,认为丁乃钧的事和这位老母亲的事,绝不是个别现象,应该支持征婚这件“新生事物”,“为百姓做点实事”。

不过,启事并没有刊发在《人民日报》上,而是登在人民日报社旗下刚创办不久的《市场报》上,而且放在一个不太醒目的位置上。

就这样,新中国第一则征婚启事诞生了。

丁乃钧的征婚启事在当时的四川江津引起了轰动,丁乃钧成了一个有争议的人。

支持者说,丁乃钧胆子大,新潮;反对者说,丁乃钧给社会抹黑、污染社会主义风气。

三个月后,广州一家文摘小报摘录了这则征婚启事后,全国媒体开始转载,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当时,丁乃钧收到460多封应征信件。

后来,丁乃钧与一位29岁的吉林张姓姑娘互通了一段时间信件,并于当年年底结婚。

丁乃钧的征婚启事被看作改革开放的象征,新华社就此对外发了英文通稿;随后,路透社、朝日新闻、美联社、巴黎电台等外媒也陆续播发,报道把征婚启事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

(北京日报林山)
关键词
征婚
“比武招亲”:据传,隋代大贵族窦毅为女招亲,在屏风上画两只孔雀,以射中双目为择婚条件。

李渊(即后来的唐高祖)飞箭两发,各中一目,得与窦女成婚。

“彩球择偶”:一些富贵人家,让未出嫁的女儿从楼上向楼下的应征者中抛去彩球,接到彩球者择为佳婿,尔后成婚。

“千里姻缘一线牵”:据说唐开元年间,边关战事吃紧,唐玄宗令宫女们为边防将士缝制军衣,有个戍边战士于短袍中得到以下诗句:“沙场征战客,寒苦若为眠;战袍经手作,知落阿谁边!蓄意多添线,含情更着绵。

今生已过也,更结身后缘。

”皇帝知晓后从中撮合,让写诗的宫女嫁给了那个兵士。

“娶我吧”:美国加州的安妮小姐,曾在大气球上写上“娶我吧”及联系的电话号码,任其在空中飘飞,备受瞩目。

墓碑征婚:英国的一位女士竟在亡夫的墓碑上刻上一段征婚文字:“纪念约翰·弗得斯顿,死于1808年9月10日,也很为他的遗孀悲伤,极希望有情人去安慰她。

她很年轻,芳龄36岁,并具备一切好妻子的美德,她的地址在本地教堂街4号。


互联网婚礼:上世纪90年代,美国两位年轻人施格·格鲁斯基和桑德拉·韦德通过互联网举办了一场相距25公里的婚礼。

婚礼是通过三部联网终端机实现的:一部属新娘,一部属新郎,另一部属牧师。

施格端坐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马利布的电脑前;在25公里外的帕利塞德施格一部电脑前,桑德拉身穿古老的平绒婚纱;首先由威廉·伍德牧师在电脑屏幕上打出:“我们相聚于此……”开始仪式。

在一对新人打出:“我愿意”后,伍德牧师立即敲击电脑键盘:“现在我宣布你们为夫妇,你可亲吻新娘。

”桑德拉即时打出“Smooch,Smooch(意为搂抱亲吻)”字样,而施格则打出:“Kiss,Kiss”。

他们是历史上的头一份通过电脑举办婚礼的新人。

2.近代以来婚姻观念的变化
陈旧的婚姻观念总要被不断进步的社会所抛弃,鸦片战争后,尤其是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吹响了思想解放的号角,同时也吹响了近代中国婚姻观念变化的号角,古老的中国拉开了婚姻观念变革的大幕。

封建包办的婚姻逐渐被废弃和淘汰,年轻人在选择婚姻时有了自己的判断和自主权。

爱情、自由、平等、尊重等信念被注入新的婚恋观念,腐朽的、不平等的婚姻观念和模式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这一时期的婚姻观念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目的的变化、婚姻媒介的变化、婚姻决定权的变化、择偶标准的变化、夫妻关系的变化。

2.1婚姻目的的变化随着社会革命运动的此消彼长,西方资产阶级平等、自由的观念反复被传播,并最先被中国年轻的知识分子所接受,传统婚姻和封建礼教遭到反对和批判。

陈望道在《我的婚姻问题观》一文中指出“真正婚姻的结合,当然应该是直接的内心的结婚,换句话说,就是该以恋爱为基础,而且该以恋爱为界限”。

建立在恋爱基础上的婚姻是新式知识分子的共识,他们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没有爱情的包办婚姻。

受新思想熏陶的青年男女,开始将婚姻的缔结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并开始追求共同的理想,寻求心灵的共鸣。

他们开始意识到婚恋不能仅仅停留在生理的满足和传宗接代上,而是要追求精神的满足。

2.2婚姻媒介的变化近代以来,随着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婚姻媒介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与传统时代单一的“媒妁之言”一种形式相比,媒介的种类增多了,其中最流行的莫过于广告征婚。

国学大师章太炎曾在北京、上海各报刊公开登载了《征婚广告》。

他对女方提出三条要求: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二须大家闺秀;三须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

章太炎作为知名文人,此举在当时引起了巨大轰动。

广告征婚作为一种新的婚介形式已崭露头角,虽没能取代“媒妁之言”在婚姻缔结中的惯性作用,但毕竟动摇了封建婚姻唯一媒介的地位。

2.3婚姻决定权的变化随着婚姻自主、自由恋爱观念的深入传播,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越来越多地被青年男女和社会所诟病,开明的父母也开始接受子女自由恋爱而结成婚姻的现实。

民国曾出台相应法律条文以确保婚姻自由,“定婚亦须当事人同意”,否则即认为是无效婚姻。

当时的人不但崇尚婚恋自由,甚至对于离婚、寡妇再嫁等曾经的敏感问题也持开放态度。

认为当事人对婚姻有“完全自由抉择权”与“完全自由脱离权”,他人无权干涉。

女性提出离婚被视为正常的社会现象,寡妇再嫁亦成为可能,不得不说是社会的进步。

2.4择偶标准的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传统注重门当户对的择偶标准受到了猛烈的冲击。

受先进的婚恋观念影响的青年男女在在选择结婚对象时更加注重才学品德、共同志趣,将追求爱情和心灵的互动作为择偶的最高标准。

倡导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

他们倡导经过相互的熟识、恋爱、最终走入婚姻的殿堂,强调相互吸引,崇尚爱情,这就为新式婚姻奠定了良好的感情基础。

与传统时期只关注门第,过分注重财力的择偶标准相比有了极大的进步。

2.5夫妻关系的变化在传统时代的婚姻模式中,妇女婚后属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她们被视为男子的附属品,传宗接代的机器,几乎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

而近代以来,中国这种传统婚姻越来越多地受到了批判,随之而来的是对西方国家文明婚姻制度的宣传,倡导学习西方的了一夫一妻原则和夫妻平等观念,引起了很大轰动。

中国的知识分子首先响应此号召,例如1900年,蔡元培元配夫人王昭去世后,许多人来为他说媒,他主动向媒人提出男女婚姻绝对平等的五个条件:女子须天足、女子须识字、男方不娶妾、男死后女可再嫁、男女双方意见不合可以离婚。

不久蔡元培即与黄仲玉结婚,他的再婚充分表达了他尊重妇女人格、提倡夫妻平等的思想。

与此同时,夫妻关系平等的观念也在普通人的婚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人的婚姻逐步向西方的文明婚姻制度过渡。

除以上所述五种变化之外,还有婚礼、婚俗等其他方面的变化。

总而言之,随着中国近代化脚步的加快,在中国大地上婚恋观念也随之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总的方向是抛弃腐朽的、封建的、不人道的婚恋观念和习俗,向文明的、进步的、人道的婚恋观念和习俗转变。

与世界潮流同步,在婚姻制度、婚姻观念上实现中国的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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