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煤矿建设、改建、扩建或新开工程之后,对煤矿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以煤矿安全标准为依据,强化煤矿安全控制措施,确保煤矿安全设施的合法有效运行。

第四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由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注重事前准备和实地检查相结合,重视实际运行效果和设施功能的检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
第六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包括:备案申请、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监督、验收准备、实地检查和资料备案等环节。

第七条备案申请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煤矿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的申请书、规划设计文件、办理施工手续和验收准备情况等。

第八条规划设计审查是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查,应当确保规划设计符合煤矿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施工监督是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条验收准备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准备验收记录表、整理验收资料和组织人员等。

第十一条实地检查是按照煤矿安全标准和验收记录表,对煤矿安全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确定其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资料备案是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收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审查和备案。

第三章竣工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人员通道、供电设备、通风设备、水源设备、消防设备、安全监测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应当根据煤矿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包括:技术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监测要求等。

第十五条人员通道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通道宽度、通道高度、通道坡度、通道防滑设施等。

第十六条供电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设备接地、配电系统、电气线路保护装置等。

第十七条通风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通风系统的平衡性、通风系统的防尘效果、通风设备的运行正常性等。

第十八条水源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应急水源和日常用水设备的完好性、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性等。

第十九条消防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消防通道的畅通性、消防器材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性等。

第二十条安全监测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瓦斯监测装置的可靠性、煤尘监测装置的准确性等。

第二十一条通信设备的竣工验收应当包括:通信网络的稳定性、应急通信设备的完好性等。

第四章竣工验收结果
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结果应当作出书面的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等。

第二十三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颁发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竣工验收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第五章罚则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煤矿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煤矿安全设施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违反规划设计文件建设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未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经重要煤矿安全设施异地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对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应当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长期运行安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