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痛——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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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
“显而易见,这种财政制度的弊病在于缺乏弹性,不能适应环境而调整……造成这种财政经济凝固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持文官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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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媒体报道,中国在《福布斯》杂志“税负痛苦指数”榜上排第二,受到有关方面质疑。
经查证,该榜发布于2009年,其中中国税负痛苦指数159,在上榜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二。
先不论其科学性,为什么两年才“发酵”,温故而知新,其实反映的是当下舆论的焦点。
近期相关新闻较多,反映出现行财税体制的若干问题。
严复译《原富》(即亚当·斯密《国富论》)序言称“财政乃庶政之母”。
公平合理的税制关系个人福祉、国民经济和企业的稳健。
中国转变发展方式,相应也要转变财税体制。
恰逢2012年政府换届,我们对税改持谨慎的期待。
实至名归
多年财政收入增速高于本就很高的GDP增速,不仅是因为“官僚帝国主义”,即行政体系本能地扩张人员和预算,还在于曾长期高税率宽征收,这也是有关方面质疑税负痛苦榜的理由之一。
但随着征收效率和技术提升,名义税率应当却没有调低。
过去的脱节,实际上继承计划经济中,上下级间的博弈,“从上到下层层加码码到功成,从下到上级级掺水水到渠成”,横批“数字化经济”。
更深层次反映在中国,财税只是行政手段,不能上升到“法治”,税率一经确立不打折扣。
现在的脱节,也反映了立法的滞后。
假47号公告背后
个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为方便计算简化为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的现行办法是分摊到12个月。
因为数额较大,可能将月收入抬到更高的税率阶梯,连带要加税,甚至“多发一块钱,多交两万元”。
假公告提出的解决方案,初步计算能消除扭曲,看起来出自内行之手。
直到出现假公告,税务部门都没有纠正年终奖扭曲税率问题。
也反映与纳税人的脱节。
税务系统以往主要和单位对接,工资税也由单位代扣。
逐渐转向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直接面对个体。
这种转型并非易事,就像很多企业和销售,从组织客户转向消费者时的不适应。
“巴菲特规则”
税收有再分配的功能,个税即实行累进税率。
经济学家华生表示:在发达市场国家,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贫富差距也很大,经过以税收为主的二次分配,大幅降低基尼系数。
而现行税制消费税占较高份额,是一种“逆累进税率”:收入越低,生活消费占收入比例越高。
个税工资收入占较高份额,同样是一种“逆累进税率”:低收入者收入中工资比例较高。
同样的精神,对同等收入下负担较重的纳税人应给予一定的减免返还。
目前国内还是“一刀切”。
8月15日巴菲特在《纽约时报》专栏文章称,“国会对亿万富翁相当友好,我和朋友们已经被溺爱够了。
”他呼吁政府着眼公平,使各阶层共同承担牺牲。
随后奥巴马在9月19日向国会提议增税富人,税率看齐中产阶级,并称之为“巴菲特规则”。
分税制
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
分税制在西方广泛应用,但基于不同的制度环境,政策后果有所不同。
现行财政体制未摆脱单向的汲取型财政,转向权责对等的服务型财政。
继承计划经济,政府仍然高度介入资源的配置。
分税制作为此前“放权让利”改革的固化,激励了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也造成诸多流弊。
此外,分税是中央与省分税,省以下的财政粗放。
当下很多热点问题,都能追溯到这种财税安排:房地产(土地财政)、食品问题(国家免检)、地方债,等等。
或可考虑分税制的扁平化,即“中央一省与县市”之间分税。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从现行2000元增至3500元,9月1日起实行。
但9月以来,有媒体报道,多地未按时提高个税起征点。
有关方面解释,因为“软件没有升级”。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声明:“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
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
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
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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