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中心业务大楼UPS电源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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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中心业务大楼UPS电源系统项目
集成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UPS主机、蓄电池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原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我市广电中心大楼配套项目。

考虑到新建大楼内广电专业设备繁多,分布范围很广,核心工艺设备绝对不能因为市电断电、电压下陷、电源浪涌、减幅振荡、谐波干扰、电源突波、电压波动、交换瞬变及谐波失真等电源问题而造成损坏,从而影响安全播出。

本项目正是基于以上目的,用于解决制作、播出等业务用房的专业电源需求。

根据负荷需求,单台UPS设备容量300kVA,后备时间不低于30分钟,采用两台UPS以1+1并机冗余方式运行,另配有柴油发电机组。

三、总体要求
1.设计要求
可用性:要求达到不间断供电和配电的使用要求,保证每台设备都能得到安全的、稳定的、不间断的电源供应。

可扩容性:可根据今后负载的增加,方便的进行UPS输出功率、电池后备时间、配电回路的在线扩容。

可靠性:由于核心工艺设备的重要性,要求UPS电源系统提供1+1冗余备份,即两台UPS 通过并机方式实现1+1冗余。

当其中一台UPS发生故障时,另一台UPS可独立承担起整个系统的供电。

当所有设备总功率大于单台UPS最大输出功率时,UPS应自动由1+1冗余并机模式转为2+0扩容模式。

可管理性:要求对UPS、电池、配电柜的运行状态数据进行实时网络集中监控管理报警
功能。

可维护性:要求提供预警提示功能,在电池寿命、配电回路过载等潜在危险降临之前发出报警提示,以避免断电事故的发生。

经济性:不但要考虑购置成本,还必须综合考虑十年使用周期中的运行、管理、维护成本。

2.设计标准及依据
投标人所提供方案和设备须满足相关国内标准;国内没有标准的参照相应国际标准。

对当前正在制定的国内标准,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标准出台后能够平稳接轨;若不能平稳接轨,须承诺免费更换系统设备使之符合新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方案和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主要标准:
(1)《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YD/T 1095-2008
(2)《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 1051-2010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2008
3.UPS电源并机工作系统原理图:
投标人需要根据本项目技术集成要求,画出本次UPS电源并机工作的供电系统图。

四、系统详细技术要求
说明:本节内容中,▲项为重要参数,★项为必须满足参数。

1.电气性能参数要求
2.其他技术性能要求
2.1 UPS主机
★所投产品要求为纯在线式UPS,输出配置隔离变压器,带旁路隔离稳压,保证长期连续运行,且须提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全部规格产品的技术说明书备查。

选用的设备要求为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UPS行业一线知名品牌,所有元器件及材料均必须为专业生产厂产品。

★ UPS主机整流器和逆变器均必须采用IGBT技术,以提高输入功率因数、降低输入电流谐波成份。

为满足将来发展需求,UPS可直接并联在线扩容,并机台数不小于6台。

在技术设计方案中需详细提供并机技术说明(无主从机之分)。

单台UPS系统主要包括(不限于):蓄电池组、旁路输入开关、整流器、逆变器、输出隔离变压器、充电器、自动静态旁路开关、手动维修旁路开关、控制器、蓄电池开关、蓄电池架、及UPS基础等。

★采用全正面维护,前进风上出风散热方式,可靠墙安装,便于维修、维护。

设备应具有能源管理功能,运行中自动监测旁路供电质量,符合预先设定值时自动转为旁路供电,旁路供电超标时自动切回逆变器供电,切换应为无间断切换,该功能是否启用应可选择(即ECO节能工作模式)。

UPS系统采用PWM调制技术,降低开关损耗,在相同电池容量配置和相同负载条件下能提供更长的后备时间。

整流器
输入特性:THDI≤3%(满载)、PF≥0.99(满载),要求必须采用IGBT整流。

逆变器
逆变器必须采用三相锁相同步技术,并且脉宽调制,采用先进的IGBT技术,具有高速开关特性和大电流处理能力及较低的饱和导通压降,输出标准的正弦波。

逆变器输出电压的频
率和相位应与市电锁相同步并应可调。

具有承受不平衡三相输出电流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过载能力(110%时1h、125%时10min、150%时1min)。

当发生两路市电之间,市电与油机之间的电源自动切换时,逆变器能够承受额定负荷下的电流冲击,不导致逆变器的损坏。

由逆变器供电转为向旁路供电或由旁路供电转为逆变器供电时,其转换时不产生任何间断,输入输出端的电压和频率相互独立。

直流输入电压:360VDC至600VDC。

交流输出电压:220/380 (V)。

输出电压精度
输出频率稳定精度:当逆变器自动跟踪内部晶振频率时,50±1%Hz。

市电频率同步跟踪范围:±3%可调。

静态电压:380V±1%;
逆变器动态反应
瞬态电压:由空载到满载或由满载至空载的瞬间电压变化小于±5%,由空载到半载或由半载至空载的瞬间电压变化小于±3%,电压瞬变恢复时间≤20ms(20ms内恢复至±1%)。

旁路开关
设自动静态旁路开关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与整流器分开设置。

自动静态旁路开关切换时不产生任何间断。

旁路开关的容量应与机组额定容量相匹配,并具有较强的过载能力(过载135%,长期带载),开关特性应满足负载的切换要求。

静态旁路具有状态控制功能,旁路故障时系统避免由逆变器向旁路的转换。

2.2 蓄电池
▲蓄电池要求质量可靠、技术先进,选用行业知名品牌的免维护胶体电池产品。

★要求单台UPS电池配置容量(AH)不少于23000AH,至少满足后备30分钟供电。

并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电池的恒功率放电表,以恒功率方式计算出本次的电池配置(必须提供详细计算过程)。

电池寿命:不少于10年,充电、放电性能高效可靠,技术先进。

电池分组设置在配套电池架内。

蓄电池最大并联组数:不得超过4组。

每组电池必须配置独立的隔离开关以方便维修操
作。

电池安装方式为开放式电池架方式。

蓄电池必须配置专用直流电池开关,并具有深度放电保护功能。

电池性能:运行温度范围:20℃至25℃;储存温度范围:-15℃至50℃;全密封,免维护,电池内部氧复合效率大于99%;安全气阀具备自动再密封及防爆能力;电池外壳用防爆、阻燃材料;纯铜芯端子;在温度为25℃下或20℃,密封电池内部每个单元电池板放电至1.8V 时,循环寿命≥600次;自放电率为每周0.5%~1.0%。

工作寿命:电池浮充状态>10年(25℃或20℃下)。

蓄电池应为到货前2个月之内的近期产品。

要求投标人提供选用电池的充电、放电特性曲线。

2.3 UPS监控与通信系统
1)监控系统:机组监控系统具有智能化的微机监控的特性和故障自我诊断的功能。

2)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为大屏幕LCD液晶显示屏,至少具有简体中文或英文在内的多种语言选择。

具有友好的人机界面、便于阅读和操作。

重要的检测数据、报警信号及工作状态等信息均应通过文字或LED图形方式得到显示,具有个性化菜单设置和历史事件记录功能,记录容量至少在100条以上。

LCD显示内容至少包括:当前日期、时间、有关运行参数、蓄电池电压、电流、备用时间、系统检测情况及历史事件记录等。

3)监控系统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保护和报警功能:输入三相交流电源失电报警;限流、过载的快速保护;主电路过流保护,浪涌电流抑止保护;过压、欠压保护;散热风扇故障报警;故障报警和信号指示;电池组电压高/低报警;电池组浮充电压高/低报警;电池温度高/低报警;电池过放电报警;电池短路报警;电池断路报警。

上述运行状态和报警信号指示可使用数字显示或声光显示等各种显示方式。

其他的保护和报警电路。

4)通信系统:
标配SNMP卡和RS485通信接口,提供开放的通信协议及配套监控软件,便于将UPS的运行状态、主要运行参数上传至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通过可编程用户接口卡的输出接点,可传送多种标准输出信号(电池放电、负载由逆变器供电,负载由旁路供电、低电池电压告警、一般告警、声音告警),根据需要也可任选其它信号,其种类及数量由用户提供。

通信上传的内容至少包括:输入电源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工作方式(整流器、逆变器、旁路)、同步方式、直流电压低、直流电压高、相电压(Va Vb Vc)、线电压(Vab Vbc Vca)、电流(Ia Imf Ic Io)、频率(Hz)、视在功率(KVA)、无功功率(KVar)、开关位置、
UPS起动、停止状态、运行参数超限及装置故障报警、蓄电池组温度(℃)、蓄电池组电压、蓄电池组电流。

2.4 机柜
1)UPS机柜要求
UPS机柜:外观为黑色,柜体表面采取防酸防锈措施,设保护接地端子;UPS的机柜前门可开启维修,前门带锁;机柜防护等级:IP20;机柜内导线均为阻燃导线;UPS机柜可根据现场情况满足UPS上部或下部进出电缆要求。

其他要求:
要求UPS具备EPO紧急关断功能,以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为提高UPS可靠性,要求内置防雷设计,以降低雷击的影响。

为提高UPS可靠性,要求UPS具备对母线电容、风扇等易损器件进行提前预警功能。

为检验UPS系统的可靠性,要求UPS系统标配电池在线测试功能,检测UPS的带载能力与所配蓄电池的放电时间。

甲方有权要求厂验或到货现场测试该功能。

2)开关柜、配电柜要求
外形尺寸、颜色应与UPS机柜协调统一;电缆的进、出线方式可根据现场情况满足UPS 上部或下部进出电缆要求;采用单开门结构,门开启的角度不小于90°;配电柜布线合理,各带电线端头的连接要有明显的危险标志;配电柜及其附属部件、涂覆层、标志、饰物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采用阻燃材料。

机柜主要元器件及防雷模块要求采用行业知名品牌。

3. 系统设备清单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未列入上表,各投标人自行核价申报。

UPS设备安装在主楼6楼,房间面积约70平米。

五、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方作为UPS专业厂家或代理商,负责完善系统的设计、货物的供货、集成安装和调试。

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和集成,相关材料不足部分由投标方自行补足,确保设施达到采购人设计功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计。

请各投标方根据需要,自行实地踏勘丈量,否则,由此造成的争议或纠纷,一律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投标方应将货物安装在招标方指定地点,系统集成完成并运行正常后交招标方验收。

投标方投标报价为综合包干价,包括:材料采购费、安装费、集成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需自行补足材料费用等一切费用。

2.设备质量保证
所有应标设施设备必须是全新、稳定、成熟的产品,故障率极低,能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录制应用要求。

投标方应向作为买方的招标方开具所售设备或系统在正常寿命内的所需易损件的型号、数量和价格清单。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在出厂前经过严格和完善的测试检验;在设备验收中出现故障或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经双方确认,投标方应无条件更换有关设备。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在安装期、试运转期及最终验收后的保修期内,由于在设计、施工、制造等技术和质量问题而产生故障影响正常运转,以及招标方无法处理的主要问题,投标方均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及时解决设备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设备的修理问题。

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终身的系统及设备免费软件升级保证书。

设备应该按照按本标书中的各项技术指标、规格、性能及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技术文件进行验收测试。

验收测试通过后,提交正式运行,同时进入维护期。

在保修期满后,投标方仍应提供对任何再出现故障的设施、设备进行修理的承诺。

3.系统验收
3.1设备到货验收
系统集成完成后,投标方负责将整套系统完好无损地交付到招标方所在地,运输过程中如果箱体、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更换、维修,并承担对招标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投标方将整套系统交付后,投标方配合招标方按照招投标文件、设备清单及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共同进行检验,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买方的要求相符。

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投标方应负责按合同设备清单予以更换。

3.2 系统验收
投标方将系统交付后,投标方配合招标方对系统功能、性能、外观、技术指标等方面进
行系统验收。

全部符合招标方招标文件、投标方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方可通过系统验收,并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系统测试过程必须在招标方技术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投标方负责在系统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方。

对于除因货物内部质量原因存在的异议,招标方应在投标方安装完成并交招标方验收之日起七天内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给予解决,并完全承担相应的费用。

4.售后服务
4.1质保期的服务要求
(1)UPS主机、蓄电池质保至少三年,以及承诺在超出质保期后对于维修更换提供优惠措施。

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保修期内,投标方应提供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和常年的本地(四川省内)厂家技术支持。

在接到招标方维修通知后应在1小时响应,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排除故障;在检修后仍无法解决问题的设备,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3)保修期内,应提供重大活动安全运行保障服务。

4.2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
(1)质保期结束后,投标方应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当发生故障时,投标方应按保修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

(2)投标方对系统设备履行终身技术支持、维修、零配件供应服务,有责任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说明服务承诺内容。

(3)投标方需定期对招标方进行回访,帮助招标方解决使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并向招标方提供最新的相关技术资料。

设立相应的客户档案,记录每次发生的技术问题与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过程。

承诺为招标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及顾问服务。

5.培训
为了尽快熟悉设备的性能,投标方应免费对招标方技术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

系统培训时间须在安装、调试工作期间同时进行。

培训内容: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设备安装、测试,设备维护、操作,系统故障
分析、排除等,使招标方技术人员达到独立上岗和具备基本维护的能力。

6.技术文档
投标方须提供全套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应包括设计和施工图纸、计划文件、系统文件、硬件设备技术文件、安装和测试文件、维护和操作文件及与设备有关的招标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一份包括全套技术文件在内的文件清单,所有文件均应有简洁明了的名称和编号。

各种文件的文字说明应通俗易懂,所有图纸的图幅及图形符号等均应规范化。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相一致,在双方商定的某一时期内由于系统和设备的变更而导致任何修改,投标方均应提供修正或补充的印刷文件,其内容应包括:1)修改的内容;2)修改理由;3)设备可能受到的影响。

7.付款方式: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六、评分细则
(2)近2年指2013、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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