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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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布日期】
•【字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工作职权
(一)审核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工作;
(四)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
(五)对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
(六)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七)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监督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组织全省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的检查评议;
(九)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十)本办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使用等事项。
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按规
定程序决定和实施;
(二)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教育,注重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地实施公务员考核和奖惩;
(四)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权、程序和责任,加强对涉及人、财、物及有关审核、监督、考核评议、执法办案等工作职权行使的监督和制约;
(五)制定有关工作规程,形成工作流程图,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职权行使过程的监督;
(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预警,严格落实《廉政准则》等廉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办领导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党组书记、主任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级风险)
(一)岗位职权。
全面负责省法制办工作。
(二)廉政风险。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行政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工作管理和任务落实松懈,对全办工作职权的行使监督不力,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4.工作条件、会务接待等过分追求豪华,铺张浪费;
5.在干部选拔任免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发生徇私情或者谋私利现象;
6.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及职务的影响与他人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接受工作对象或请托人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以及超标准接待、高消费活动;
7.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8.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好头,维护领导班子团结,齐心协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措施,发现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解决,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
4.秉公用权,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公正行使职权,决不谋求个人私利,做到干净干事;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规定的程序、方式,考察、任用干部,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6.加强自我约束,慎重与人交往,不涉足高档娱乐场所,不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礼品,不搞铺张浪费,不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7.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级风险)
(一)岗位职权。
1.分管立法一处、立法三处工作;
2.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把关;
3.立法方面的综合性牵头协调。
(二)廉政风险。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2.对分管的工作管理和落实不力,对有关工作职权的行使监督不够,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3.在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起草、调研、审核中违反规定接受起草单位或者基层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4.在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
5.在干部选拔任免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发生徇私袒护或者收取好处现象;
6.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及职务的影响与他人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接受他人财物、特殊接待或者高消费活动;
7.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8.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主要负责人的权威,认真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民主、科学立法,不利用工作职权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有关单位的礼
金、礼卡、礼品等财物,并加强对分管处室和工作的管理、监督,防止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平公正,不袒护,不谋利;
5.加强自我约束,慎重与人交往,不利用工作职权关系谋取私利,不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级风险)
(一)岗位职权。
1.分管立法二处、政府法制监督处工作;
2.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把关;
3.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协调和监督指导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政府法制监督事项。
(二)廉政风险。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2.对分管的工作管理和落实不力,对有关工作职权的行使监督不够,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3.在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起草、调研、审核中违反规定接受起草单位或者基层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4.在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
5.在监督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及组织落实政府法制监督事项中发生不客观、不公正或者徇私舞弊现象,以及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或者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6.在干部选拔任免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发生徇私袒护或者收取好处现象;
7.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及职务的影响与他人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接受他人财物、特殊接待或者高消费活动;
8.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9.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主要负责人的权威,认真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在有关立法和组织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过程中,不利用工作职权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并加强对分管处室和工作的管理、监督,防止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平公正,不袒护,不谋利;
5.加强自我约束,慎重与人交往,不利用工作职权关系谋取私利,不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四、党组成员、副主任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级风险)
(一)岗位职权。
1.分管复议应诉处、复议监督指导处、备案审查处工作;
2.省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核把关;
3.组织监督指导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4.组织落实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省级部门和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二)廉政风险。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2.对分管的工作管理和落实不力,对有关工作职权的行使监督不够,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3.在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行政复议工作中违反规定接受当事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的超标准接待及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4.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处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中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超标准接待或者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以及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时发生徇私舞弊现象;
5.在干部选拔任免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发生徇私袒护或者收取好处现象;
6.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及职务的影响与他人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接受他人财物、特殊接待或者高消费活动;
7.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8.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主要负责人的权威,认真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在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不利用工作职权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当事人、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同时加强对分管处室和工作的管理、监督,防
止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平公正,不袒护,不谋利;
5.加强自我约束,慎重与人交往,不利用工作职权关系谋取私利,不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五、党组成员、副主任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级风险)
(一)岗位职权。
1.分管秘书行政处、综合审编处、机关党委、行政法制研究室工作;
2.负责组织人事、经费和财务管理、会务接待、信息化建设、信息和档案管理、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秘书行政事项;
3.组织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落实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复核工作;
4.组织推进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5.负责党组织建设和管理,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关事项;
6.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事务;
7.组织实施省政府规章编译及有关课题调研活动。
(二)廉政风险。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2.对分管的工作管理和落实不力,对有关工作职权的行使监督不够,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3.在组织落实会务接待、信息化建设、物品采购等工作中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个人提供的高消费活动或者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或者过于追求豪华,造成铺张浪费;
4.在组织开展调研和检查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超标准接待或者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5.在干部选拔任免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发生徇私袒护或者收取好处现象;
6.利用工作之便与他人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接受他人财物、特殊接待或者高消费活动;
7.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8.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主要负责人的权威,认真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在组织落实分管的工作中,不利用工作职权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当事人、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同时加强对分管处室和工作的管理、监督,防止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4.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平公正,不袒护,不谋利;
5.加强自我约束,慎重与人交往,不利用工作职权关系谋取私利,不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六、副巡视员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级风险)
(一)岗位职权。
1.协助办领导班子组织落实有关分管事务;
2.承担其他工作任务。
(二)廉政风险。
1.放松学习和对自己行为约束,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导致行为失范;
2.对承担的工作组织落实不力,对有关工作职权的行使监督不够,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3.在组织落实承担的工作中,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超标准接待或者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4.利用工作之便与他人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接受他人财物、特殊接待或者高消费活动;
5.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6.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在组织落实承担的工作中,不利用工作职权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以及接受当事人、有关单位的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同时加强对所承担的组织落实工作的管理、监督,防止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加强自我约束,慎重与人交往,不利用工作职权关系谋取私利,不违反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4.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各处室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秘书行政处工作职权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秘书行政处工作职权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工作职权。
(1)对外联络、会务、接待事务;
(2)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档案和机要事务;
(3)组织人事任免考察、公务员考核和劳动工资管理;
(4)承办出国(境)培训、考察有关事务;
(5)经费和财务管理;
(6)固定资产管理、后勤物品采购及车辆管理。
2.防控措施。
(1)加强党性和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2)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会务接待、出国(境)事务、信息化、档案、物品采购和管理、车辆使用和维修等管理制度;
(3)建立工作规范,形成经费和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等工作流程图;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公务员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5)建立并实行工作沟通和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6)强化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处内分工合作、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处长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二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管理本处事务;
(2)落实有关会议安排和对外接待任务;
(3)组织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及机要、档案管理;
(4)组织人事考察和劳动工资管理;
(5)承担出国(境)培训、考察的组团和任务报批事务;
(6)组织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
(7)组织编制和执行经费预算、决算,落实本办财务管理制度;
(8)管理本办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和车辆安排。
2.廉政风险。
(1)会务、接待、培训管理不规范,造成铺张浪费;
(2)保密意识不强,保密材料管理不规范,造成失密、泄密;
(3)干部任免考察和有关人事管理中违反组织纪律,或者带有私情、私利;
(4)违规管理、使用经费,开支审批混乱或者发生公款私用现象;
(5)物品采购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或者在采购事务中发生收礼、接受违规消费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现象;
(6)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混乱,造成浪费,或者在其他行政后勤事务中收受不正当利益;
(7)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建立并实行工作沟通和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3)加强自我约束和处内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及有关工作流程;
(4)增强秘书行政服务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副处长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二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协助处长分管宣传、对外联络和接待、会务管理、信息化和档案管理、信访和提案议案等工作;
(2)组织落实对外联络和接待、会务的有关工作事项;
(3)落实信息化建设、信息采编及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2.廉政风险。
(1)在组织落实对外联络和接待、会务工作中铺张浪费,或者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超标准接待、高消费活动及礼金、礼卡、礼品等财物;
(2)在落实信息化建设事项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或者造成损失;
(3)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造成失密、泄密;
(4)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3)增强信息工作敏感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4)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副处长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二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协助处长分管人事管理、培训教育、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
(2)办理干部考察和培训、公务员考核和劳动工资等组织人事管理事务;
(3)办理出国(境)培训、考察组团和任务报批有关事务;
(4)办理固定资产、办公耗材用品采购和管理的有关事项;
(5)负责车辆管理和使用调配。
2.廉政风险。
(1)物品采购不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或者在办理采购业务中发生收礼、接受违规消费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现象;
(2)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混乱,造成浪费或者资产流失;
(3)干部考察和有关人事管理中违反组织纪律,或者带有私情、私利;
(4)在办理出国(境)培训、考察组团和任务报批有关事务中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
(5)利用工作职权关系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3)加强固定资产、车辆管理,落实维修保养责任;
(4)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五)财务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二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承办本单位经费预算、决算有关事项;
(2)负责单位经费、票款管理及有关费用核算事务;
(3)办理单位费用支出和有关报销、补贴事项。
2.廉政风险。
(1)单位票款管理混乱,或者与有关单位对账不及时,造成财务账目不清、票款丢失等现象;
(2)发生违规使用经费或者挪用资金现象。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经费、票款管理和财务审批制度,定期报告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3)对费用支出严格把关,按规定核销;
(4)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六)机要秘书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三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负责机要材料收发、传递、使用、复制和保管;
(2)负责档案管理。
2.廉政风险。
(1)保密意识不强,保密材料管理不规范,造成失密、泄密;
(2)档案管理或者归档不及时,发生档案材料遗失现象;
(3)利用工作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机要保密措施,严格管理保密材料;
(3)规范管理档案材料,防止档案材料散失;
(4)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七)驾驶员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三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按调配使用车辆;
(2)车辆保管、维修有关事务。
2.廉政风险。
(1)违规使用车辆,公车私用或者私自开车回家;
(2)车辆维护保养不善造成损失,或者利用车辆使用、维修等收受好处。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车辆使用、保管有关规定,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和服务到位;
(3)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八)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权、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三级风险)。
1.岗位职权。
(1)文稿复核、信息编撰和报送、法制宣传等事务;
(2)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制作、发放事务管理;
(3)其他行政后勤事务。
2.廉政风险。
(1)在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制作、发放中接受超标准接待、收受其他好处或者徇私舞弊;
(2)利用行政后勤事务工作办理私事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防控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流程和网上考试规则,落实有关事务;
(3)增强行政后勤服务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综合审编处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综合审编处工作职权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工作职权。
(1)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
(2)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复核;
(3)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