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内江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开业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银保监会内江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号】内银保监复〔2021〕16号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内江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开业的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
你单位《关于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开业的请示》(内邮银请〔2021〕17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开业,营业地址为威远县严陵镇威远大道39号、41号。

二、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业务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受理信用卡还款业务;受理电子银行业务(含自助银行业务、短信服务);基于邮储银行系统的代收付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代理销售保
险、基金、个人理财、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受理第三方存管业务;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

三、你单位应当自内江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内江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在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内江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你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内江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时限内开业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内江银保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县威远大道营业所牌匾、公章、业务用章等须与内江银保监分局批准名称一致,并做到挂牌、亮证经营。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5月1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