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儒家“义利观”与现实意义
一、何谓“义利观”?
“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
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倾向是重义轻利,尚义贬利。
二、古代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发展
(一)先秦时期:
Ⅰ“义利观”的早期记载:
早在《周易》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的说法。
认为一定的道德行为必然获得一定的功利,“义”与“利”是统一的。
《国语·晋语一》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
”同书《晋语二》中有:“废义则利不立”。
可见,在先秦时期, 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
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
孔子所言之“利”与今天所说的“利益”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质
子无义利之辨,“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论语·尧曰》) 所谓“民之利”即公利也,孔子一贯主张“利之”。
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言自己有求利之心,“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 《论语·述而》) 可见,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
但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篇》),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 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
2、读材料释义孔子“义利观”
在《论语》中, 曾有2 4次提到“义”。
其内容大体可分以下三个方面:
(1)“义”是君子的美德:(列举数例)
①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篇》)
②子曰:“君子义以为质, 礼以行之, 孙(逊) 以出之, 信以成之。
君子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③子曰:“夫达也者, 质直而好义, 察言而观色, 虑以下人。
”(《论语·颜渊篇》)
④子曰:“主忠信, 徙义, 崇德也。
”(《论语·颜渊篇》)
⑤子曰:“群居终日, 言不及义, 好行小慧, 难矣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⑥子曰:“见义不为, 无勇也。
”(《论语·为政篇》)
⑦子曰: “君子义以为上, 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 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论语·阳货篇》)
以上数例中, 孔子把“义”视为君子必备的美德,“义”作为认识人、评价人的重要标准之一,是与“仁”、“礼”、“智”等一样重要的儒家思想道德准则。
(2)“义”是为政的要领之一:(列举数例)
①子路曰:“不仕无义。
长幼之节, 不可废也; 君臣之义, 如之何其废之? 欲洁其身, 而乱大伦。
君子之仕也, 行其义也。
”(《论语·微子篇》)
②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 其行己也恭, 其事上也敬, 其养民也惠, 其使民也义。
”(《论语·公冶长篇》)
③子曰: “务民之义, 敬鬼神而远之, 可谓知矣。
”(《论语·雍也篇》)
孔子认为为政之道, 就是要让人民走向“义”, 使为官者行其义。
(3)正确对待并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 见利思义:(列举数例)
①子曰:“见利思义, 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篇》)
②子曰: “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 不以其道得之, 不处也。
贫与贱, 是人之所恶也; 不以其道得之, 不去也。
君子去仁, 恶乎成名? ”(《论语·里仁篇》)
③子曰: “饭疏食饮水, 曲肚而枕之, 乐也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 于我如浮云 . ”(《论语·述而篇》)
④子曰: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论语·述而篇》)
3、认识升华:孔子“义利观”主要内容
综合上述17个示例,可以较为客观地概括出孔子的义利观:
第一,是主张“见利思义”, “见得思义”, 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 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
第二,是强调“义以为上”, 同时肯定正当途径获得的利。
在义与利产生矛盾时, 强调以义为上, 鄙视不义之财。
第三, 孔子把能否惠民、义民作为君子的重要道德标准和为政成功与否的衡量尺度。
还把个人的利与国家社会政治相联系,主张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
这种思想,体现了朴素的整体价值观。
孔子这种“见利思义”、“义以为上”、“义以为质”、“重义轻利”、“使民也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观点。
构成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理论框架, 并与“仁”一起, 成为孔子整个儒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
后来的儒家常常强调“义利之辨”,认为这是道德学说中最重要的一点。
Ⅲ战国时期:孟子对孔子义利观的继承和发展
孟子强调孔子的“仁”, 并且强调“义”, 经常“仁义”并举。
“义”在《论语》出现2 4次, 而在《孟子》中现了108次。
孟子对于孔子的义利观, 给予了丰富和发展, 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
(1)“义”的人性基础——“性善说”(例文如下)
在《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对“性善说”的阐释,体现了“义以为上”是人性使
然的结果: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外授)我也,我固有之也。
”
(2)强调民本思想, 主张制民之产, 在解决民众温饱的基础上治礼义
孟子认为国君当制民之产, 使百姓先解决温饱问题, 能养家糊口, 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谨库序之教, 申之以孝梯之义”, 实现王道。
这种安定民生, 制民之产, 富而后教,“保民而王”的观点, 在客观上有益于广大百姓, 也符合社会的需要, 是积极可取的。
但其从“性善”说出发, 认为凡有“不忍”之心的统治者皆可赖此推行仁政, 显然失之唯心; 认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 惟士为能”,“若民”, 则“放辟邪侈, 无不为已”, 也反映了孟子的阶级局限性。
(3)强调统治者应仁义, 在义利问题上起表率作用。
(列举数例)
①《孟子·离娄章句上》“君仁, 莫不仁; 君义, 莫不义; 君正, 莫不正。
一正君而国定矣。
”
②《孟子·梁惠王上》记载了孟子与梁惠王关于义利的一次对话。
引录如下:
孟子见梁惠王。
王曰: “叟! 不远千里而来, 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
孟子对曰: “王! 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王曰, ‘何以利吾国? ’大夫曰, ‘何以利吾家? ’士庶人曰, ‘何以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苟为后义而先利, 不夺不屠。
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 何必曰利? ”
此段记载鲜明地表明了孟子重仁义轻私利, 反对“上下交征利”的观点。
孟子认为, 如果国君、大夫和士子、百姓都只重私利而轻公义, 国家就会危险; 而如果重公义而轻私利, 国家就会长治久安。
③《孟子·梁惠王下》记载了孟子与齐宣王关于“民为贵,社稷次之, 君为轻。
”的一次对话。
引录如下: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
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此段记载体现孟子把是否行仁义, 作为评价衡量国君的最基本的标准。
在孟子看来,“君有大过则谏; 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
”当君王变成失去民众的一夫时, 甚至可以诛杀。
这比起孔子的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之说, 可谓前进了一大步。
(4)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
《孟子·告子上》中有一段名言: “鱼, 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
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
此段记述,孟子运用对比阐明了必须坚守正义的道理, 指出义之价值高于生命, 赞扬舍生取义的贤者, 批判见利忘义贪图富贵享乐之人, 引出舍生取义的重要命题,是对孔子义利观的一大发展。
(二)南宋时期:——以“理欲观”为基础的“义利观”新释义
在《论语集注·里仁章句》里,朱熹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注文是“义者天理之所宜。
利者人情之所欲。
”“义者,天理之所宜”在朱熹的思想中,“义”即顺应天理之行为,“利”则是人欲的表现。
以理欲观为基础的义利思想,反映出朱熹认为,凡是维持生存所需之外的利,都是应该被批判的,“天理人欲,不容并立”。
(三)明清时期:儒贾——儒家“义利观”之下的名利双收
明清时期具有儒家理念的商人们,在把获取商业利益作为个人事业成功标志这一点上,与其他商人一致,然而在获取之道上,他们与其他商人却有很大不同。
他们遵循“利以义取”的原则,在“义”、“利”之间做出明确地抉择,诸如重义轻利,以义获利、非义之财不取。
1、明清时期商人的行业指导原则多是出自儒家的理念
在明清时期随着商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商书,在这些商书中,有相当多的内容是关于商贾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价值判断的。
如《士商类要》、《客商一览醒迷》:(例文如下)如要求商人“处财治事, 须宽弘大度,……怀人以德”;要“存心合乎天理,正三纲,明五伦,拯困苦,解冤讼,行方便,息是非,恤孤寡,宽贫穷,不妒不奸,毋虐毋强。
”
——《客商一览醒迷》“贸易之道,勤俭为先,谨言为本”
“凡人作事,先须克己无私,为客经营,勿以贪小失大。
”
“‘恕’之一字,固为求仁之要,‘量’之一字,又为行恕之要,未有能恕而无量者,亦未有有
量而不恕者。
是故恕当勉,量当学。
”——《士商类要》
2、明清时期商帮重视儒家“义利观”在商业经营中的规范作用。
(例文如下)
“夫以父母之赀,远逐万里,而能一其利以操利,是善谋利也,以为利,子知之,吾取焉。
抑以乡里之俦,相逐万里,而能一其利以同利,是善笃义也;以为义,子知之,吾重取焉。
然而利与义尝相反,而义与利尝相倚者也。
人知利之为利,而不知义之为利;人知利其利,而不知利自有义,而义未尝不利。
”
——《明清以来工商会馆碑刻选编》山西票号要求入店徒弟们必须牢记:“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
”——《传统文化与山西商人》
3、明清时期儒商通过实践儒家的“义利观”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明清时期具有儒家理念的商人们透过大行义举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社会的关怀。
他们购义田、建学校、办赈灾、置义冢、施棺木、立祠堂,在闹灾荒时平价售粮、烧毁无法偿还的债券等等。
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皖南、闽粤等地,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三、儒家“义利观”产生的原因
1、维护以忠君、孝父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秩序与伦理原则。
2、儒家重义轻利观念的经济根源是小农经济下,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
3、儒学思想家通过道德规范来解决生产与需要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儒家把树立群体意识作为调节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
四、儒家“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1.重义重德,重视发挥道德对社会稳定、发展的功能作用,对今天以德治国具有借鉴意义。
2.重义轻利、尚义贬利实质是轻、贬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强调维护社会、国家整体利益。
3.仁义治国,规劝统治者不要与民争利,有益于人民休养生息与社会发展。
4.重义讲德,诚实守信,有利于当今市场经济经营秩序的规范。
5.重勤俭节约,重人格精神追求,有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与个人道德精神的退步。
五、模拟训练
(原创)1、“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相关问题。
(25分)
材料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
“君子义以为上。
”——《论语·阳货》
“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论语·卫灵公》
“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
(1)根据材料一,概括先秦时期,孔孟“义利观”的特点。
(6分)
特点:义是衡量人的品德高下的尺度;
义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义以为上)
把义与利相对立,重义轻利。
材料二“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 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
——《朱子文集》“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
”——《论语集注·里仁章句》
“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子文集》
“天理人欲,不容并立。
”——《孟子·滕文公上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南宋时期理学家朱熹“义利观”的特点及实质。
(9分)
特点:朱熹的义利观以其理欲思想为基础,把仁义上升到社会、宇宙本体高度;
追求维持生命以外的物质欲望视为与“仁义”相对、与天理不容;
用体现“天理”的封建伦理“仁义”来节制人的欲望。
(每点2分)
实质:重义实质是重礼,是维护以忠君、孝父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秩序与伦理原则。
(3分)
材料三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特征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
这种小农经济,生产规模狭小、分散,工具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生产力水平低,它创造的物质财富在首先保证地主、官僚统治阶层的消费之外,难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由于在封建的经济、政治领域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因此须借助道德的力量,……儒学思想家努力从伦理道理上探讨解决的办法,主张以义抑利,要求人们不要追求物质利益的满足,努力节制自己的欲望,通过伦理原则、道德规范来解决生产与需要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辩证分析儒家义利观对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3)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儒家“义利观”产生的原因。
(10分)
原因:维护以忠君、孝父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秩序与伦理原则。
儒家重义轻利观念的经济根源是小农经济下,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
儒学思想家通过道德规范来解决生产与需要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原创)2、阅读下列材料,完成相关问题。
(40分)
材料一
植根于封建政治、经济土壤中的尚义贬利、以义抑利的“义利观”,经儒学思想家演绎,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经济观念:
“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
“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
“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 不以其道得之, 不处也。
”——《论语·里仁篇》
人们选择职业按“士、农、工、商”为序,商人即使致富,往往采取“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的方法,大商人经商致富后须购买土地成为大地主,才能取得社会地位而步入仕途。
——《辩证分析儒家义利观对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1)根据材料一,概括儒家以义抑利的“义利观”在经济观念上的具体表现,并分析其产生的影响。
(14分)
具体表现:“安贫乐道”、“均平”观念、“利以义取”“重农抑商”。
(任三点6分)
影响:积极:利于保护小农经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俭以修身”,重人格精神追求。
(6分)
消极:抑制商业、手工业的发展。
强化“士、农、工、商”的四民等级。
(任1点2分)
材料二
宋朝南渡以后各种思想相继而起,用朱熹的话说即是“世衰道微,异论逢起”。
学派中
一度呈现“事功学派”(因兴起于浙江永嘉,又称永嘉学派)、“理学派”、“心学派”鼎足而立。
“事功学派”的主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强调实践的重要性;第二,提出义理不能脱离功利;第三,主张“农商一体”;第四,主张“富国强兵”。
朱熹曾不惜笔墨同“事功学派”的代表人物陈亮进行了长达数年之久的辩论,成为南宋思想史上有名的“王霸义利之辨”。
——《朱熹义利观评述》(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事功学派”兴起的原因。
(8分)
原因:南宋始终与少数民族政权并立;
经济重心南移,江浙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
南宋时商品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市民阶层获得发展;
佛、道、理学、心学等流于空谈。
南宋时期相对宽松的文化氛围。
材料三
山西票号要求入店徒弟们必须牢记:“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
”——《传统文化与山西商人》著名徽商吴鹏翔曾经在湖北汉阳从事粮食买卖,当地发生严重灾荒之时,刚巧他从四川采购来的大米数万斤运到。
然而,吴鹏翔并没有唯利是图,加价出售,而是坚持“悉减值平粜,”使“民赖以安”。
因此,他获得了人们的广泛赞誉,“自大吏至郡县咸与嘉奖”,有口皆碑。
明代有些商人“襟度旷达,乐施好义,当其意气所激,所挥置千金不顾”。
捐资办学、兴修书院是徽商最乐于进行的义举,徽州盐商世家鲍氏宗族为当地府学重修提供资助,捐银达13000两之多。
而鲍氏对紫阳书院的捐资,更是居于两淮商人之首。
(3)根据材料三,概括明清时期商业发展呈现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成因。
(12分)
特点:诚信重义(或“利以义取”)是商人职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6分)商人关怀社会(或商人捐赠经营所得回报宗族,回报社会)
儒学的伦理道德与经营牟利有效结合;
原因:“利以义取”的儒家“义利观”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任3点6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高,竞争激烈;
商帮的发展;理学的影响。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在古代商业发展中儒家“义利观”作用的变化?对此你有何认识?(6分)
变化:对商业发展从起到“抑制”作用,到促进商业发展。
认识:儒家的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具有普世性的特征,其在中国社会和文化中所具有的生命力就在于能够因时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