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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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上报奖惩办法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防止严重药害事件的发生,要求全院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鼓励我院医务人员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科室指定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为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如发生人员调离要及时补充,并通知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备案。
二、医院各级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旦发现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或可疑不良反应,有义务向本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或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
三、医院各级医务人员向监测中心上报有价值的ADR报告(包括提供严重、罕见的ADR报告或药品说明书上未收载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予以特别奖励。
报表质量合格报表应为:
1、各栏目填写完整、规范、正确,无缺项;
2、不良反应发生、处理过程描述详细并在病历中有相关记录;
3、因果关系评价合理。
4、按照不良反应类型及时上报。
四、奖励措施
1、对于积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人员给予奖励,每上报一份奖励20元。
2、鼓励各科室积极上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每份奖励50元。
3、医院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院内表彰和奖励,每年度评选二名先进集体和五名优秀ADR监测员。
五、处罚措施
科室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因为工作不规范,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医疗纠纷的或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如有以上情况经调查核实每次扣科室绩效5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8-1-3
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各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每月任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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