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电大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阜阳电大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毕业论文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保证我省各试点单位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答辩、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电大《关于"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各试点单位遵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写作的目的
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质的理论分析文章,理论性强,重在研究,它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学生的理论研究水平。
毕业论文成绩为及格或及格以上者,取得5学分。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从文章的主题到内容,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
2、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的特点。
毕业论文的选题一般以专科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法学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
选题应当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学研究动态和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毕业论文选题采取规定命题与自选命题相结合的方式。
3、毕业论文的体裁应为学术性论文。
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单纯的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4、论文内容应观点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通畅,格式规范。
5、应当具有与本科毕业论文相当的学术含量和内容容量,要有分析、有认识、有新意。
论文总的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原则上不得超过8000字。
6、毕业论文应当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作的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使用。
7、毕业论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的格式必须统一、规范:
1、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
毕业论文题目为三号黑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字,正文为五号宋体字。
学生同时应当将毕业论文制作成WORD电子文档(由学生提供软盘,含初稿和正稿)。
2、毕业论文形式要完整,应当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500字左右)、正文、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等。
3、毕业论文须有自己的观点。
对所引用的他人的观点、参考的文献要注明出处(可用脚注、尾注的形式清楚地表现出来,注明作者、书籍名称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数等),引用其他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每篇毕业论文都必须有脚注或者尾注。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
1、法学专业本科所有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方能毕业。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省电大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为保证毕业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电大成立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指导全省电大法学专业毕业
论文工作,审查答辩委员会成员资格,安排并指导全省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处理毕业论文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其他问题。
3、省电大设立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论文答辩成绩审核工作。
各试点分校必须按照要求建立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答辩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设答辩主持人1人。
答辩主持人须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答辩组应当根据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设立,每个答辩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组成。
4、答辩过程原则上采取学生介绍论文(10分钟)--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学生准备(约30分钟)--学生回答问题--答辩委员给予讲评。
整个答辩过程要有记录(格式见附件3)。
5、答辩组评审论文,首先对论文的论点、论据进行审查,看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文章是否有新意,给出初评成绩;然后在论文研究的范围内,提出三个以上质疑问题,要求学生答辩,据此给出答辩成绩。
最后由答辩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给出综合成绩。
由答辩主持人签字,抄入毕业论文评语和成绩表中。
成绩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结果和不同意见要记入评审表(见附件4)。
如发现论文系抄袭或由他人代写的,应当重写。
重写后的论文仍系抄袭或由他人代写的,取消做毕业论文资格。
6、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分工作,并对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
7、毕业论文答辩后要及时公布毕业论文成绩。
8、每个学生一个毕业论文档案袋,其中包括论文的初稿、修改稿、最后定稿、教师指导意见、软盘以及成绩评审表等,集中交省电大教务处存档,集中保管。
五、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考核内容
毕业论文的质量:
1、科学性。
观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充分、可靠;结论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的程度及对其中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实用性。
选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是否能够体现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逻辑性。
论证是否有力;层次是否分明;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完整、合理。
4、技术性。
是否具有收集整理运用材料的能力;语言表达是否清晰、准确;格式是否规范。
(二)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评分标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
凡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
各等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观点明确;论据充足;论述深刻,论证严谨;有一定的独创性,科学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
2.良好: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理论性;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3.中等:观点明确;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4.及格:观点明确;材料较为具体、充分;能运用所学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结构较为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较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5.不及格: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不及格:观点不明确或有严重政治性错误;材料空泛或虚假,论证片面、紊乱,无逻辑性;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语句不通顺;文章题材不符合规定;字数少于6000字;有剽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答辩中不能
回答问题或对自己论文的内容完全不熟悉。
(三)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步骤
1.指导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写出论文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2.答辩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成绩。
3.省电大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成绩予以审核。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者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4.毕业论文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者,可准予在当年补做一次。
5.中央电大、省电大对毕业论文成绩进行检查和审核。
六、其他
各试点分校应于毕业论文答辩评定工作结束后,将学生毕业论文一份、电子文档、成绩表报省电大法学专业答辩委员会。
经省电大法学专业答辩委员会审核签字后,省校教务处录入成绩。
试点分校从每届学生中送选三篇优秀论文(包括答辩评定意见)交省电大教学处,参加中央电大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