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17.07.06
•【字号】黔农办发〔2017〕142号
•【施行日期】2017.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工作的
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近期发生在我省黔西南州晴隆县天然气管道泄漏燃爆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
为严防沼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村沼气安全稳定运行,现就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充分认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二、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处置
各市(州)要根据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的特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所辖县(市、区)对各类沼气项目和与沼气有关的场
所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各级农业部门要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苗头和异常情况密切跟踪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宣传沼气安全管理常识,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提高广大农村沼气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