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及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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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及取消证明事项
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30
•【字号】新密政办〔2017〕48号
•【施行日期】2017.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保留及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新密政办〔2017〕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1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保留及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新密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2.新密市取消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清单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