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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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2.20
•【字号】闽工商竞争[2012]76号
•【施行日期】2012.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建立扫黄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工商竞争〔2012〕76号)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扫黄打非”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由潘崇奎副局长为召集人,具体工作由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负责牵头,成员单位为竞争执法处、市场处、注册处、外资分局、广告处、企监处、检查总队,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统一指导全省工商系统“扫黄打非”工作。

二、竞争执法处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情况,掌握动态,特别是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出版物的信息掌控,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督办;注册处与外资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全省印刷企业的工商登记审查工作、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广告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工商系统对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市场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工商系统对网络传播的违法行为监管;企监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工商系统对无证照从事印刷经营行为的查处;检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重要案件的查处。

三、联席会议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精神要求,沟通工作动态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对本部门所掌握的“扫黄打非”重要动态情况应随时通报竞争执法处。

四、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处级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具体事务,名单请于本月底前报送竞争执法处。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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