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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第二批)
立项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沪卫计中管[2017]02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26
【实施日期】2017.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第二批)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卫计中管〔2017〕024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及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本市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在第一批示范岗建设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第二批)招标及相关评审工作。

经书面审查及专家评议,确定30
个项目列入专项管理,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细化项目建设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效。

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项目进展开展督导考核。

考核情况将作为后续相关工作安排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第二批)立项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
附件:
上海市“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第二批)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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