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5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火力发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涉及液氨储存罐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氨区等设备系统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第三条氨区有关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使用液氨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

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一般事项
第五条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安全、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

第六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七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八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政府等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第十三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处所)。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四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五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

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第十八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第十九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____%,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第二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章液氨储罐及设备
第二十二条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二十三条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

所有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五条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第二十六条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第二十七条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____%。

第二十八条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第四章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
第二十九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和压力高报警等装置。

第三十一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警报功能。

第三十二条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三条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降温水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

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第三十五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

第三十六条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

第三十七条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第三十八条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加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

第三十九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第四十条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
1.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2.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____%。

3.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

4.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5.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____%。

第六章检修维护
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5ppm(体积浓度)。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四十三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第四十四条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2)主要是针对火电厂液氨罐区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以保证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内容:
1. 罐区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清晰可见。

2. 罐区进出口应设有安全门禁系统,只有经过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才能进入。

3. 液氨罐的选址和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具备防火、防爆等安全性能。

4. 罐区内应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灭火措施。

5. 罐区内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检查液氨罐的运行状态、安全设备和警示系统的运行情况。

6. 罐区内应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应急处置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7. 对罐区人员进行液氨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9. 对于液氨灌装和转运工作,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以及液氨罐的安全运输。

10. 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火电厂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液氨罐区的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员安全。

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根据火电厂液氨罐区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需要,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1.液氨罐区必须设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液氨罐区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液氨罐区管理部门负责罐区内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罐区进行监督和评估。

2.液氨罐区应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罐区围墙、防火设施、泄漏报警装置等,确保液氨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3.液氨罐区应建立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准入制度、岗前培训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对进入罐区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包括液氨罐的检查、泄漏检测、防火设施的检修等,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

5.液氨罐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应急预案中应包括逃生路线、报警方式、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等,确保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6.液氨罐区应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液氨罐区的安全状况和相关操作规程。

7.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措施。

以上规定仅为暂行规定,如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4)是一个针对火电厂液氨罐区的临时规定,用于保障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1. 罐区的划定:液氨罐区应明确划定,并设立相应的围栏和标志,以确保外部人员无法进入罐区。

2. 罐区的进出管理:进入液氨罐区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核验,并佩戴防爆防静电装备。

出入液氨罐区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 罐区的安全设施:液氨罐区应配备灭火器材、泄漏应急设备等,以应对罐区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

4. 罐区的安全操作:液氨罐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液氨的性质、危险性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正确使用。

5. 罐区的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液氨罐区的安全检查,包括泄漏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6. 罐区的安全培训:液氨罐区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液氨的安全培训,包括液氨的性质、危险性,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7. 罐区的安全监控:液氨罐区应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气体泄漏检测器等,及时发现罐区的异常情况。

8. 罐区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液氨罐区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9. 罐区的信息记录和报告:液氨罐区应定期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液氨的储存和使用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以上是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液氨罐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5)火电厂液氨罐区是一个重要的设施,涉及到安全管理问题是非常关键的。

为了保证火电厂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特制定了《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火电厂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罐区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液氨罐区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设施,包括防爆器、防爆墙、防爆门等。

第五条液氨罐区应设立专门的监控措施,对液氨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建立报警系统。

第六条液氨罐区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七条液氨罐区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

第八条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罐区时,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第九条液氨罐区的存放和使用位置应与其他场所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因一旦发生泄漏引起火灾或爆炸。

第十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防腐蚀维护,确保设施的持久耐用。

第十二条液氨罐区应制定防火措施,确保罐区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防火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应报警、疏散、救援,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此规定进行液氨罐区管理的,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因涉及液氨罐区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法律追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该规定将为火电厂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提供重要的指导和依据,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

第11页共11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