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价格补贴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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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价格补贴”项目描述
一、项目简况
、项目背景
副食品价格补贴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旨在为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定向、定额、定期的社会保障,即使在当今社会,也仍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

副食品价格补贴(以下简称“副补”)政策是一项事关便民利民的民生项目,项目涉及面广、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措施。

副补项目自年开始执行,随着副补政策的不断调整,其补贴对象,发放时间、发放形式及发放的办法也相应调整。

、依据充分性
本项目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号)文件通知精神,于年月下达《关于调整生猪和农村粮油价格》(沪府发【】号)的通知,对市区和郊县城镇居民适当补贴,使大多数居民不因猪肉等副食品提价而增加经济负担。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八元。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标准的不断提高,对副补政策实行转变补贴机制,由普遍补贴改为重点对低收入家庭人员和少数有特殊困难职工的重点补贴、特殊补贴。

年,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财企二【】号)和上海市粮食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期和停办学生“副补通知单”手续的通知》(沪粮市【】号)等文件精神,市粮食局制定了《本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一系列副补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副补的具体部门职责。

相关政策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猪等副食品和农村粮油价格的通知》(沪府发【】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增发回民等少数民族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沪粮城供【】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对本市清真居民增发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沪粮城供【】号);
、《关于适当扩大本市少数民族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的享受范围的通知》(沪财企二【】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发放“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卡”的通知》(沪粮市【】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公开办理副食品价格补贴手续须知的通知》(沪粮市【】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加强本市副食品补贴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沪粮市【】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号)
、《本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粮市【】号)、其他等相关依据
、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副食品价格补贴政策可为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定向、定额、定期的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

是一项事关便民利民的民生项目,项目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措施。

低收入家庭人员
和少数有特殊困难人员需要政府的关心和解决,故本项目的设立非常有必要。

、项目立项可行性
()组织架构
本项目由区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实施。

组织架构图
()制度建设
《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业务手册》上海市粮食局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的总体目标
副食品价格补贴政策为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定向、定额、定期的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

、项目的具体目标
()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服务网点覆盖率,目标值;
质量目标:副补发放完成率,目标值;
时效目标:资金拨入及时率,目标值。

()效果目标
副补政策知晓率,目标值。

()影响力目标
建立副补档案管理完善度;受益人员满意度,目标值。

()可持续目标
项目专门的实施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目标建立专门的实施机构,配备充分的工作人员;
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机制建立情况,目标值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
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情况,目标值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

、阶段性工作目标
做好每年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资金的管理、档案规范化管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三、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年副补项目区级补贴资金总投入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年度副食品补贴预算明细表
备注:根据政策补贴标准第一、二类对象每人每月元。

、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近三年预算批复与执行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年度预算金额与上年度实际执行数差异情况说明
实际执行统计到月日,因每年的工作日期间均可领取补贴,副补受益对象
领取补贴时间上有很大的随机性。

年度预算数量是依据年月日的统计在册人数。

、资金来源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为区级资金拨款。

资金申请和拨付流程图
、成本管理情况
根据政策补贴标准第一、二类对象每人每月元。

四、项目计划活动
、项目活动内容
①划期发放:每年月日为全市统一划期试点,生成下年度计划发放清册,新增(迁入)、减少(收回)变动按全年发放数计发、收回。

②统计制度:副补统计按月编制“副补收支存情况表”和“副补计划增减变化情况表”
③宣传告知:根据市粮食局安排和副补工作需要,统一印制相关《居民告知单》,并在当年发放时点下发居民手中。

④资金拨付:每年月月为“副补”发放的高峰期,为顺利确保副补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于上年底提前申请,编制预算,分批下拨下一年度副补资金。

⑤资金管理:根据发放实际,分批下拨给各基层发放单位。

同时,应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⑥、建立副补档案管理,确保副补档案全面完整,完成年度管理报告。

、实施范围和对象
()项目实施的范围和对象
第一类:出生日期在年底以前的本市常住户口的失业无业城镇居民,且享受帮困粮油供应补助的,每人每月发放元补贴。

第二类: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外省市离退休人员,根据外省市副补情况,每人每月按元标准发放差额补贴。

第三类:出生日期在年底以前的本市十个少数民族(回、维吾尔、哈萨克、撒拉、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东乡、保安等民族)本人及其非禁猪民族的配偶和蒙古、藏、达斡尔、锡伯、鄂伦春等五个少数民族本人,如在地方发放副补的,可每人每月增发元;如在单位发放副补,每人每月发放元。

第四类:出生日期在年至年的本市常住户口城镇居民,持帮困粮油供应卡的,按享受帮困粮油供应补助的月份每人每月发放元补贴。

如属第三类少数民族居民本人,每人每月增发元。

()项目利益相关方
资金拨付单位:区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及拨付。

项目管理单位:区经济委员会(区粮食局)作为项目的政府主管部门。

负责编制该项目年度预算、资金申请、清算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区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项目受益方:符合条件的居民
、项目实施计划
()申请
符合条件的第一、二、三类发放对象分别凭下列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车进副补申请,经审核后,建立副补关系,自办进当月起开始计发本年度补贴。

第一类:凭户口簿、身份证、帮困粮油供应卡(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凭户口簿、身份证、外省市离退休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居民外省市(离)退休副补金额统一证明》回执(原件);
第三类:凭户口簿、身份证、单位发放副补证明,少数民族非禁猪民族的配偶的需增加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放
已建议副补关系的第一、二、三类发放对象凭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补贴,当年领取当年度补贴。

第四类发放对象凭居民本人身份证、帮困粮油供应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补贴。

根据享受粮油帮困补助的月份计发,当年领取当年度补贴。

()迁出
副补发放发象如户籍地址发生变更,居民需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原户籍所在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副补迁出申请,经审核后领取当年度补贴,迁出副补关系。

()迁入
居民副补关系迁出后,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副补迁入申请,经审核后按原副补类别续建副补关系。

补贴自副补关系迁入当年起计发,如当年补贴已在迁出地领取则从次年起计发。

()注销
副补发放对象如有以下情形的:就业等变更身份;注销本市户籍;其他不符合副补申请条件。

应凭原副补发放对象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注销副补申请;经审核后,注销副补关系并停发补贴。

项目管理流程图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一)管理制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猪等副食品和农村粮油价格的通知(沪府发()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增发回民等少数民族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沪粮城供()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对本市清真居民增发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沪粮城供()号)
、关于适当扩大本市少数民族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的享受范围的通知(沪财企二()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发放“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卡”的通知(沪粮市()号)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公开办理副食品价格补贴手续须知的通知(沪粮市()号)
(二)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财企二()号)
(三)日常考核制度的建设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加强本市副食品价格补贴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沪粮市()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区副食品价格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粮市()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号
六、项目整改情况
年度,该项前评价未做评审。

七、风险因素分析
在对该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符合条件补贴对象的知晓率和申请时间
影响。

填报单位: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日期:年月日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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