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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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模式探析
我国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模式探析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开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本文通过分析新医改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的补充作用,研究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不同模式的本质区别,以及在我国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制度环境和条件下选择何种模式更有利于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开展。

一、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
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进行合作
该方式是指保险机构在业务开展工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在某一地区对满足相关条件的一家或几家综合性或专科医院为当地参加保险的人群提供优质的定点医疗效劳,主要通过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让医院作为参保群体的定点就医效劳点,同时签订协议的医院也得保证自身要有效控制就医费用和对就医的人群实行实名制,并为参保的人群提供优势高效的医疗效劳;合作医院要严格按照保险公司所认定的药品目录为病人开具药物,严禁开具目录之外的药品或提供其他的检查,如果没有按照协议的中的规定,那么产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将得不到报销。

另外,当合同中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后,报销按照程序对参保人员的就医情况进行核保、赔偿调查时,医院有必要为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保险公司收集的信息真实有效。

这种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进行合作的模式主要是为了控制或降低医疗本钱,一方面可以降低投保人的保险费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凭借医院的优质效劳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做大做强,从而到达商业健康保险良性循环和健康开展的目的。

从可行性看,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有时会对医院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带来一定程度的限制性。

相应地会对医疗效劳的提供者的利益产生影响,如果签订协议后,这种对利益的影响渐渐增大而导致其综合利益不增反降等情况发生,将会致使双方的合作终止。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想要这种模式的合作长期进行,必须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医疗效劳提供者一定的鼓励补贴,使其综合利益呈现增加的趋势。

但给予较大的补贴,保险公司的利益又会有损害,因此,综合说来,该模式的可行性不是很大。

保险公司以入股或收购医疗效劳机构的形式与其合作
这是指保险公司以收购或者参与股权的形式介入健康保险的定点医院,从而参与医院的管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疗费用,使商业健康保险能够更好地开展。

从可行性看,假设能较好地选取合作对象,这种模式的医保合作有利于保险公司掌握管理的主动权,对医疗效劳中的风险也易于控制,能够有效地杜绝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医疗效劳。

但随着健康保险的推广,购置健康保险的人群增多,如果保险公司采取该模式对被保险人的就医地点进行限制,那么很可能造成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从而对其他医疗效劳机构来说导致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但是在目前健康保险开展的初期,这种医保合作模式还是很可取的。

保险公司自己或与其他保险公司合作筹建相关医疗机构
该模式是指保险公司自己或者与同地区的其他保险公司合作,运用资金建立自己附属的医疗机构,整个医院的经营由保险公司自己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来操作。

从可行性看,这种模式的医保合作使保险公司能掌握医疗费用控制的主动权,能够很好地控制医疗费用,也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较好的医疗效劳,并且实行保险与医疗效劳一体化,但是采用这种模式使得保险公司要投入很大的本钱,而且让被保险人能够选择的就诊地点过于狭窄。

建立健康管理组织,开展管理保健型健康保险
健康管理组织是“通过运用管理学的方法和手段,对个体或者整体群体健康状况及其影响的因素进行全面检测、评估、有效干预与连续跟踪效劳〞的组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健康管理组织的密切合作到达与医疗效劳机构合作的目的。

从本质上来说,也就是保险公司要开展管理保健型健康保险。

这种保险的根本原那么就是要负责管理病人所需要的各种医疗效劳,并将这些效劳结合起来,其特征包括:严格的医药使用审核、对医院医疗行为的监督与分析、有门诊根本保健医生来管理病人等。

从可行性看,介于保险行业与医疗效劳提供者之间的健康管理组织形式能够较好地受到保险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保险公司与其合作的其行性还是比拟高的。

关于管理保健型健康保险,因为其不仅能有效快速方便地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效劳,也能够快速地进行补偿,同时,它不仅能够鼓励提高医疗效劳的效率,还能够鼓励提供使客户保持健康的一些医疗效劳,能够使被保险人更加关注自己的健康,防止事后的道德风险的产生。

【1】
二、我国平安集团的实践
2021年4月,平安集团通过旗下的平安信托与中山大学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投资成立了广州宜康医疗投资管理,平安信托持有80%的股权,中大控股持有20%的股权。

经约定,宜康首期投资额为2亿元,最高目标投资额为5亿元。

宜康最初的目标是在华南地区建立高端的体检和诊断中心,并通过此中心向珠江三角洲的各大城市进行扩散,渐渐与其各地的知名医院建立VIP病区和门诊部,同时在这些医院实行香港特色的医疗效劳,打造成领先国际水平的医疗交流平台,建成一个整合体检、医学诊断、健康管理、门诊、VIP病房的医疗效劳网络。

在分工上,平安信托主要是负责客户、销售渠道的开发与管理,中大控股主要是利用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和相关医疗技术、资源并提供技术支持。

这样在这次的合作实践中,一个拥有资金、销售,一个拥有先进的医疗水准,可以说是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共同促进。

2021年4月16日,中国平安保险与慈铭健康体检集团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安正式参股慈铭体检,参股比例约为15%。

在平安之前,中国人寿曾与慈铭签定了参股合作协议,但是最终囚未接到保监会的批复而作罢。

平安之所以能成功入股慈铭,是依托旗下平安信托,避开了保监会的监管。

健康险、寿险在投保过程中常存在体检信息不真实或过度效劳的问题,前者影响保险人的风险控制,后者增加被保险人的负担。

通过参股体检机构,平安得以标准体检流程,提高风险管控质量,又能分享经营成果;慈铭体检那么获得了共享平安集团庞大客户资源的时机,从而帮助自身业务不断成长。

三、结论与建议
我国医保合作模式应选择保险公司参股医疗机构模式。

借鉴国内外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模式的成功案例,结合我国的实际保险公司选择参股医疗机构的模式更有利于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开展,更有利于控制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

尽快确定我国医改方向和政策,修改保险法规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开展,增加商业健康保险的吸引力。

增强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建立独立有效的健康保险评估机制。

借鉴国外健康险的开展经验并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我国商业健康险必须在医保合作模式有所创新,才能在更加方便地满足人们需求的前提下使得保险公司到达利润的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继林.对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模式的探讨[A].新农村,2021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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