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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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后向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资料提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受理。受理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符合要求的,对申请进行正式受理。材料不符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出具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登记意见,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份);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列表、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份);
、监理合同(原件,份);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监理单位公章,份);
、监理人员列表、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监理单位公章,份)。

审批决定机关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发文类型
出具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登记意见
咨询电话
.
办理依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珠府〔〕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年修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领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前往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领取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业主授权业主代表人委托书或业主授权代办单位委托书(原件,份);
、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份);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份);
、施工合同(原件,份);
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至少一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一名土建施工员、一名安全员;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要求:至少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登记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名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登记
受理范围
珠海市香洲区范围内(一体化区域除外)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不包含本单元内单一产权人的住宅、别墅、村民住宅及已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的住宅。
办理条件
增设的电梯井或加建候梯厅、入户连廊等建筑工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施工前申请人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前申请人应当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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