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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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常务会
议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07
•【字号】宜府办函[2017]201号
•【施行日期】2017.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
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7]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常务会议是市政府领导研究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的重要法定会议。
为进一步强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收集、资料审核、议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切实提高议事质量,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把关,做好常务会会前准备工作
(一)明确议题审核签批流程。
拟提请上会的议题,经承办单位书面请示、市政府办公室专业秘书科科长复核、市政府副秘书长审核,呈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
分管副市长审核,经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定同意后方可上会。
(二)科学确定上会议题。
1.议题收集截止时间。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在周二下午安排,特殊情况根据市长要求适时召开。
议题收集在当次常务会议召开前两个工作日截止,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当次常务会进行审议。
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议题,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请示,并说明原因以及前期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同意。
2.上会议题的确定原则。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符合《宜宾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十上会、十不上会”的规定,必须完成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完成签批流程。
提请常务会议审议之前,承办单位负责将所有涉及的列席(邀请列席)单位建议名单作为常务会议议题送审要件之一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含电子文档)正式待会,议题涉及单位原则上都应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
3.建立上会议题库。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同会议科将收集到的议题建立上会议题库,并根据会议时长、议题紧急程度、议题上报时间等要素提出上会建议意见、草拟会议通知,于常务会议召开前一周的星期五之前,报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呈报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定制发。
原则上每次常务会议议题控制在10个以内。
(三)建立重要议题提前介入会商机制。
建立重要议题提前介入会商机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相关单位和承办科室等要对拟上会的重要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弄懂、把准、吃透重要议题精神实质,进一步抓住主要焦点、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为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议题上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会议科根据议题紧急程度、具体内容等提出建议,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分管副市长审定同意可认定为重要议题。
经市领导认定为常务会议重要议
题的,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在常务会议召开前召集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议科、专业秘书科、承办部门、涉及单位召开会商会,对上会议题进行再研究、再论证。
必要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议科、专业秘书科等具体承办科室应安排专人全程参与该议题的专题协调、实地调研和论证会商等工作,确保上会议题会前酝酿充分,意见一致,依法合规,符合上会要求。
(四)高质量拟制审议意见。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议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牵头拟草,要确保内容准确、重点突出、用语精炼、依法依规。
拟制的审议意见于常务会议召开前一天,分别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秘书一科科长、分管副主任审核修改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
(五)充分准备上会资料。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第四章第八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做好上会资料准备工作。
1.上会材料由承办单位提供。
(1)“上会说明”初稿,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分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审议事项四部分,结合议题的实际情况,将制定依据和必要性、征求意见情况、会前论证情况、主要内容、发文建议等事项完整、准确表述。
(2)议题材料,包括:审议事项、背景资料、参考资料、征求意见情况、合法性审查意见、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等,形成正式请示文件,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印制并按规定份数送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科待会。
2.上会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审核把关。
(1)“上会说明”由市政府办公室专业秘书科把好法律关、政策关,秘书科和会议科把好文字关、格式关;(2)议题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专业秘书科把好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秘书科和会议科把好文字关、格式关。
3.上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专业秘书科和会议科按退文规定处理,对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致使议题不能及时提请常务会研究的,由承办部
门自行承担责任。
承办单位在排版印制上遇到问题可商请秘书科协助。
二、严谨细致,做细常务会会中服务工作
(一)高标准布置会场。
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会议科具体承办。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会议科要做好常务会议会场座次图的制作、议题资料的分装、摆放等会务工作,并在常务会议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和保卫科,提前做好会议保障服务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高水平做好记录、纪要。
市政府常务会议实行“双记录”工作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议科各指派1人负责会议全程记录,秘书科主记,会议科辅记。
常务会议纪要初稿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牵头负责起草,原则上于会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应在会议当天拟好文稿并呈批。
会议纪要初稿经秘书科科长复核,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审核后,由市政府秘书长核报市长签发。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常务会议参会纪律严格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第六章规定执行。
三、严抓落实,做实常务会会后落实工作
(一)会后迅速办文。
经会议审议无重大实质性修改的下发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专业秘书科会同承办单位,根据会议议定情况拟稿后当日送签,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联系副秘书长审核把关,市政府秘书长核报分管副市长签发,2个工作日内发文;经会议审议无重大实质性修改的上报中、省文件,报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市政协文件和发送市外的函件,在履行上述审签程序后还应报市长签发,2个工作日内发文;如有重大修改的发文且不需要重新上会审议的,则由承办单位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核稿,联系副秘书长审核,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分管副市长审签,呈市长签发,10个工作日内发
文;如有重大修改需重新上会审议的按常务会议相关要求重新办理。
(二)抓好跟踪督办。
市政府常务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政务督办工作程序办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议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月向市政府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办理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对按期未办结的事项要督促、催办,对重要议题采用专项督办、挂牌督办的方式强化议定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三)建立问责机制。
1.对临时仓促报文的严肃问责。
除经承办单位书面请示市长同意临时增加的议题外,在常务会议议题收集时间截止后临时报送议题要求增列上会,会前准备不充分的,视为仓促报文,承办单位需形成书面说明,市政府办公室将其纳入对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中视情扣分。
2.对会前准备不足影响会议质量的严肃问责。
承办单位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因议题会前酝酿不成熟致使会议分歧大、影响会议质量的,因“五关”把关不严,致使议题未通过或被上级机关纠正的,按“谁承办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单位(科室)书面说明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对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的年度绩效考核中视情扣分。
3.对会后落实不力影响工作推进的严肃问责。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纪要起草,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会议议定需以文件下发、上报、提请审议事项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对承办单位(科室)的年度绩效考核中视情扣分;对常务会议定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以及对议定事项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市政府全局工作的,按政务督办程序,由市政府督查室按规定程序处理。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