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实习生损坏或遗失器械药品赔偿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进修实习生损坏或遗失器械药品赔偿办法
进修、实习生应爱护国家财产,做到不损坏、不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者,应按本办法处理。

1、器械药品损失后,应及时报告科护士长、实习组长,并写出书面检查,请示处理。

2、因责任心不强,不按制度办事,玩忽职守,保管不善,造成器材、药品丢失,应由丢失者赔偿。

3、指导医(教)师未向进修、实习生讲明,而器材药品损坏者,实习生、进修生不负主要责任。

4、粗枝大叶,不遵守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不听从医(教)师的指导、自作聪明,损坏器材药品者,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5、属于易耗物品或已达到使用寿命的物品,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仍有损坏者,可不予赔偿。

6、赔偿金额应根据被损物品的新旧成色,损坏程度,责任大小而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