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讲座纲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改正人员学习教育讲座大纲
作者叶顺虎
目录
第一章正确认识社区改正和接受社区改正
一、什么是社区改正
二、社区改正的合用范围
三、社区改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社区改正的社会价值
五、社区改正的特色
六、社区改正的目的
七、社区改正对象应当执行的义务
八、社区改正停止
(一)社区改正事例
行政拘禁、罚款、收监执行
第二章普法事例
一、婚姻与继承法事例
重点:彩礼返还、离婚时成婚用品的办理、监护、遗产的范围、继承等。

二、相邻权纠葛事例
重点:怎样依法办理相邻关系等。

三、刑法事例:
偷窃罪:定罪、处罚、累犯;
成心伤害罪:定罪、处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缓刑的合用、优秀人际关系的培育;
打劫罪:定罪、处罚、偷窃罪的转变;
交通闯事罪:定罪、处罚、逃逸、并罚、自首、立功等。

第一章社区改正简介
一、什么是社区改正
社区改正是与看管改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切合社区改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特意的国家机关在有关社会集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
辅助下,在裁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限期内,改正不良知理和行为陋习,并促使
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看管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改正是对罪状较轻、主观恶性较小、
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服刑人员或许经过看管改造、确有改过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

2003 年 7 月 10 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结合发出《对于展开社区改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山东 6 个省 (直辖市 )展开社区改正试点工作 ,进而拉开了我国社区改正实践探究的序幕。

截止当前,全国有 27 个省 (区、市 )、208 个地 (市、州)、1309 个县 (区、
市 )、14202 个乡镇 (街道 )展开了社区改正试点工作,试点地域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35.8 万人,排除改正 17.1 万人。

2009 年 10 月 21 日,两部两院结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试行社区改正工作。

二、社区改正的合用范围
1、被判处管束的;
2、被宣布缓刑的;(后边还要重点解说)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详细包含: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胎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可以自理,合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定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法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法分子,实质执行十年以上,假如仔细恪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改过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能够假释。

假如有特别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赞同,能够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打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法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法分子,不得假释。

考验期: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限期,为没有执行完成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限期为十年。

假释考验限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结果:
·在假释考验限期内,假如没有新罪和漏罪,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
罚已经执行完成,并公然予以宣布。

·在假释考验限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有漏罪的,应当撤除假释,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限期内,有违犯法律、行政法例或许有关假释的监察管理规定
的行为,还没有组成新的犯法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除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成的刑罚。

5、被剥夺政治权益,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剥夺政治权益是剥夺以下权益: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第一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益;
(三)担当国家机关职务的权益;
(四)担当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和人民集体领导职务的权益。

在切合上述条件的状况下,对于罪状稍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
残犯、以及罪状较轻的初犯、过错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合用上述非看管措施,实行社区改正。

三、社区改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是党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详细表现,是促使社会稳固、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社区改正的社会价值
四、社区改正的目的
1、直接目的:使服刑人员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2、间接目的:加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根本目的:预防犯法,保护社会稳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社区改正对象应当执行的义务
总:(一)恪守国家法律、法例和有关管理规定;(二)踊跃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三)按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状况;(四)
乔迁或走开所居住地区时一定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赞同;(五)听从监察管理。

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改正时期,同时应当恪守以下规定:
(一)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二)确因治疗需要转院或许走开所居住地区的,应当经司法行政机关和
公安机关赞同;
(三)治疗疾病之外的社会活动应当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赞同。

被判处管束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改正时期同时应当恪守以下规定:(一)未经赞同,不得履行言论、第一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二)恪守对于会客的规定。

五、社区改正停止
1、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束、单处或许并处剥夺政治权的,其改正限期为所
处管束、剥夺政治权益的实质限期;被宣布缓刑、裁定假释的,其改正期为缓刑
考验期或许假释考验期;暂予监外执行的,其改正期为在监外实质执行的限期。

2、被判处管束、宣布缓刑、裁定假释、单处或许并处剥夺政治权益的社区服
刑人员,应当在改正期满前三十天由自己作第一版面总结,由司法所出拥有关查核
判定资料,依照法定程序停止社区改正。

3、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三十天,由司法
所出拥有关资料,经上司司法行政机关审察后,报原关押单位。

原赞同机关决定
收监的,社区改正停止。

4、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或许因从头犯法被羁押的,自羁押之日起,社
区改正停止。

5、社区服刑人员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社区改正停止。

假释或许暂予监外
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死亡的,司法所应当实时将有关状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
并附有关证明资料。

(三)社区改正事例
社区改正小林, 41 岁,北京市东城区某街道居民,在社区服刑一个多月
了。

9 月 1 日对于他来说是一般的一天:清晨8点起床,帮助70多岁瘫痪的母亲洗刷,做早餐。

饭后,收听新闻、写日志———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养成写
日志的习惯。

给母亲做简单的按摩,陪她聊天。

看了会儿电视:正午12 点北京
三套的《法治进行时》。

做午餐。

睡午觉到下午 2 点多,扫院子。

看到门口胡同的路不平,花了一个多小时用石头垫平了。

接到电话,是居委会杨主任。

“你在
家干什么呢?”“我母亲睡觉了,我刚搬完砖。

”街道做事处给计生委买了柜子,没“
人蹬小三轮,你有时间帮我搬柜子吗?” “行。

”小林赶到居委会。

这件事被记录在
林某的社区改正档案中———“半个小时的社会公益劳动” 。

每个月,小林要达成
起码 10 小时的劳动,比方,打扫社区卫存亡角、冲洗健身器械等。

做晚餐。

漫步,没有走得太远。

夜晚9 点多,睡觉。

假如这天是礼拜五,小林要在9
点至 11 点向街道司法所电话报到,报告这一周来的学习状况、思想领会、碰到
的问题、出门状况等。

假如这天是25 日,小林要到司法所交书面思想报告,
和司法所同志、牢狱警察沟通,学习司法所印发的学习资料、《社会治安处罚条
例》等。

如今生活小林感觉“很知足,能照料母亲。

”他在看守所呆过 7 个多月。

昨年 5 月 28 日下午,小林想用街坊的秤称东西,对方不肯意。

两人就争执起来,接着两方都动起了手。

小林用酒瓶把街坊打得毁容,自己的眼角外侧缝了9 针。

这个案件被裁定为“互殴”,今年 7 月 11 日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延期 3 年执行。

法庭宣判此后,他填写了“社区改正保证书”,保证自己在改正期内不会
有违纪乱纪等行为。

7 月 22 日,小林开始了在社区服刑的生活,成为北京社区
改正试点工作的改正对象。

[问题 ] 什么是社区改正?社区改正的特色?[分析 ]社区改正是与看管改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切合社区改正条件的犯人
置于社区内,由特意的国家机关在有关社会集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辅
助下,在裁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限期内,经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改正其犯
法心理和行为陋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看管刑罚执行活动。

与看管刑对比,
社区改正主要有以下特色: 1、刑事制裁性; 2、非看管性; 3、社区参加性; 4、
处罚的宽缓性。

社区改正的合用对象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社区居民黄磊得悉自己居住的社区有20 多名改正对象后,不无担忧地说:“和这些人住在一同,我感觉像四周埋了准时炸弹。

” 居民老李认为,社会给这些犯法的人一个包含的环境是应
该的,可是放到社区,仍是感觉有安全隐患。

社区有没有能力对他们进行看管,
这个问题令他担忧。

黄磊和老李的见解并不是个别。

谈及社区改正,很多居民的
反响都是这样。

对于居民的忧愁,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工作人员
解说说,依照有关规定,社区改正范围有严格的界定,罪状较轻和主观恶性不大
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状较轻的初犯、过错犯等,是改正的重点对
象。

而这些有时机接受社区改正的人员都分外珍惜时机,就怕出现违纪行为被收
监。

别的,宁夏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正在拟订《对于在社区服刑判前评估体制》。

依据这一体制,法院从裁决这一环节进行评估,决定对服刑人员进行社区改正后,再次依照其人身危险性评估结果对改正对象进行监察等级区分。

这样,不只能够让社区改正人员接受更加人性化的改正,也避免了不平定要素。

[问题 ]社区矫正的合用对象?[剖析 ]当前有五种人合用社区改正:被判处管束的犯人;被宣
告缓刑的犯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犯人,详细包含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胎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可以自理、合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裁定假释的犯人;刑满开释后持续被剥夺政治权益的犯人
]绝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都能做到仔细听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

但个别服
刑人员不听从管理、不恪守规定、不接受教育,影响了改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遇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1、社区服刑人员张三(假名), 1986 年生,因犯某罪被判处缓刑。

因为张
三拒不听从司法所的社区改正管理,拒不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活动,每个月 1
次的个人活动状况也未向司法所报告,其行为已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和《山东省社区改正对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据此,某司法所向当地派出所
提出了依法对张三治安处罚的建议。

县公安局依据建议依法对张三作出了行政拘
禁 5 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社区服刑人员王某, 1965 年生,因犯偷窃罪, 2008 年 3 月 17 日被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改正时期,王某拒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公益劳动、书面状况报告等社区改正活动。

社区改正人员多次劝说其改正错误,接受改正,但其不只不听从管理反而谩骂工作人员。

其行为已经违犯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情节严重,司法所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了
撤除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

后法院依法作出了对王某收监执行的刑事裁定。

社区改正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是刑罚执行的一种重要方式。

张三系经商
人员,从表面上来看,拘禁 5 日并处罚款 500 元以及拘禁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其实不重,但张三所以而减少的买卖收入却要大得多。

而王某因违犯规定遇到
了更重的处罚,即撤除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希望全体改正对象引认为戒,仔细听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

争取早日排除改正。

第二章普法事例
一、婚姻与继承法事例
导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当前,婚姻家庭纠葛向来居高不下。

怎样办理好
这种纠葛,是家庭友善、社会和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事例一 2002 年 8 月,原告陈俊峰、被告张彩红经原告村民陈承芳介绍订亲。

第一次会面时,原告方给付被告方会面礼 1000 元。

后经介绍人之手,原告方两次
给付被告方彩礼款 4000 元、 6000 元,共计 10000 元。

在给 4000 元彩礼
时,被告张彩红给原告陈信云端酒,陈信云给张彩红端酒钱600 元。

2004 年农历 10 月尾,原、被告因购置摩托车产生矛盾。

现原告方以被告方要求过高、无
法知足被告的要求为由,要求排除婚约,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款 11600 元、衣物折款 1700 元。

被告拒付。

问题: 1、我国婚姻法对返还彩礼有何规定?
2、本案应怎样办理?
分析: 1、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恳求返还依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属于以
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两方未办理成婚登记手续的;(二)双
方办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以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合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条件。

2、本案中,原告陈俊峰与被告张彩红订亲后,原告方依照乡村民俗两次给
付被告彩礼 10000 元,是两方为成立恋爱关系而赐予的财物,因为原告陈俊峰与被告张彩红未办理成婚登记手续即排除了婚约,所以原告所给的彩礼被告应当返还。

两方的会面礼及原告之父陈信云给付被告张彩红的端酒钱,属赠与行为,依法不再返还。

原告方诉称给被告张彩红购置衣物等 1700 元,无凭证证明,法院
不予支持。

被告提交的财人证明,虽能证明被告购置了部分东西,但均是为被告所用,属被告的个人行为,被告以此为由拒绝返还彩礼,原由不可以成立。

故被告张志愿、蒋玉平、张彩红应返复原告陈信云、陈俊峰彩礼款10000 元。

事例二杨某 (女 )与肖某 (男 )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分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并
成立了恋爱关系。

两人平常节衣缩食,共同累积了数千元,购置了一台电视机、
放像机、一张沙发床等成婚用品,并领取了成婚证,准备在“五一” 节举行婚礼。

但肖某在 4 月份的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

办理完肖某的后过后,在办理成婚用品时,杨某与肖某的父亲母亲之间产生了分歧。

问题:此案中,成婚用品应怎样办理?
分析:(1) 婚姻法例定:要求成婚的男女两方一定亲身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成婚登记,切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成婚证,即确定夫妇关系。

杨某与肖某
已获得成婚证,所以是合法的夫妇。

(2)成婚用品虽是婚前财富,但杨某与肖某是以成婚为目的而共同出资购
置的,应认定为夫妇共同财富。

对于夫妇共同财富,当一方死亡时,按《继承
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其切割方法是一人一半。

所以,上述成婚用品,杨某一
半,肖某一半。

(3)肖某已死,其财富变成遗产。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妇有互相继承遗产
的权益;父亲母亲儿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益。

肖某的遗产 (一半成婚用品 ),应由
杨某、肖某父亲母亲共同继承。

综上剖析,成婚用品的一半是杨某的财富。

另一半为肖某的遗产,由杨某,
肖某父亲母亲共同继承。

事例三王某 (女),与丈夫成婚后生一男孩,现已 4 岁。

一年前,丈夫因病
逝世。

王某向来与公婆住在一同。

现王某想再婚,但丈夫家的人说,再婚能够,
可孩子是他们家的人,一定留下由他们抚育。

王某虽多次要求,但丈夫家的人就
是不赞同带走儿子。

问题:王某能否能够带走儿子?
分析:从法律上讲,这是一个执行监护的问题。

监护是我国依占有关实质状
况确定的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法
律制度。

《民法公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
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整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
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根源的,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能够进行与他的年纪、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余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许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赞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
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王某的孩子刚 4
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有人来执行监护责任,从抚育和教育等方面赐
予保护。

《婚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父亲母亲对儿女有抚育教育的义务。

”《民法公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亲母亲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父亲母亲两方对未成年儿女享有同样的监护
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许有其余情况不可以担当未成年儿女的监护人的,
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预。


依据以上所述,王某再婚完整能够带走儿子,假如王某丈夫家的人阻拦的
话,王某能够到人民法院起诉,求得法律的保护。

事例四王某有房子 4 间,曾立下遗言,在他逝世后,将 4 间房子分给 2
个儿子王甲和王乙每人 2 间。

遗言经公证后王某、王甲、王乙各持一份。

王乙结
婚后,因生活杂事常与王某争执,后搬到单位单过,不再与王某来往,即便王某
大病此间也不来探望。

王某对王乙很绝望,就写了赠书,将房子馈赠王甲,并到
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

王某逝世后,王乙找到王甲,要按其父王某立的遗言继承房子,并说遗言是经公证的,一定按遗言办。

问:王某生前已对房子作出了办理,遗言能否还有效?
答:此案波及遗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建议》第 39 条规定:“遗言人生前的行为与遗言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言处罚的财
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言视为被撤除或部分被撤除。


依据上述司法解说,王某在生前已将 4 间房子赠与给王甲,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王甲已经是这 4 间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这 4 间房子已不是遗产。

王某所立的遗言应当视为撤除,王乙无权对王甲所有的房子主张权益。

事例五王老汉有三个女儿,女儿先后出嫁后感觉孤独,于是将侄子甲收
养为子。

父子俩开了一个铁匠作坊,收入可观,于是将原茅草房推倒,新建了8
间瓦房。

王老汉逝世后,三个姐姐要求切割8 间瓦房。

问:此案怎样办理?
答:此案波及家庭共有财富与遗产问题。

此案中的8 间房子,是在三个姐姐出嫁后,甲与王老汉靠经营铁匠作坊的收入而盖的,应认定为甲与王老汉的共有财富。

在切割共有财富时,甲有 4 间,王老汉有 4 间。

王老汉 4 间作为遗产由三个姐姐和甲共同继承。

甲与三个姐姐都是王老汉的儿女,都属于第一次序继承人,在无特别状况时,继承的份额相等,即每人 1 间房子。

甲最后将拥有 5 间房子。

二、相邻权纠葛事例
导言:邻居纠葛比较常有,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怎样办理好邻居纠葛十
分重要,也是生活中常碰到的问题。

法律对此也有规定。

案情:原告韩祥瑞、被告韩子符房子东西相邻,原告居西,被告居东,被告
在其翻建房子时,将所建房子的地基抬高,院内陆面也随之抬高,以致其出行的地面超出与原告共用的通道路面,被告为出行便利,在其自家门口前修筑水泥坡
作为出路,正中间长度为 3.6 米左右。

被告所修水泥坡前段的高度高于原公用通
道的路面(宽度为 6.17 米左右)。

原告要求被告: 1、除去路面上的阻碍物,不高于原告家的排水通道;2、将水泥坡恢复为本来的台阶。

问题: 1、本案应怎样办理?
2、我国法律对相邻关系有何规定?
分析: 1、原告、被告作为街坊,应依照办理相邻关系的基本要求,做到有益
生产,方便生活,团结相助,和平共处。

但被告韩子符在翻建房子时,将所建房子的地基抬高,并在自家门口前修筑正中长度 3.6 米水泥坡作为出路,占去了两方共
用通路宽度 6.17 米的一半宽,给原告韩祥瑞出行及排水造成阻碍。

被告韩
子符称,此刻建房地基抬高是历史发展的趋向,也是当地建房的民俗习惯,自己建房地基抬高,如不修此刻的水泥坡,将严重影响自己的生产、生活,因被告韩
子符修筑水泥坡的行为没有依据相邻关系的实质,并违反办理相邻关系诚实信誉的要求,没有做到尽量防止对相邻的不动产权益人造成伤害,故被告韩子符应当
将修筑的水泥坡恢复到原边就界(从南屋墙皮向南坡面长度不擅长 0.8 米),擅长
该长度的水泥坡由被告自行拆掉,拆掉后的路面高度应不高于原告韩祥瑞的排水道。

2、相邻关系的规定主假如《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公则》第八十三条和《最
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民法公则〉若干问题的建议》(试行)第 97 条至 103 条,包含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如《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民法公则〉若干问题的建议》(试行)第 99
条:相邻一方一定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允许;但应在必需限度内使用并采纳适合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得益人合理赔偿。

相邻一方能够采纳其余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纳,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许可能毁损他方财富,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伤害、除去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 100 条:一方一定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允许;
所以造成损失的,应当赐予适合赔偿。

第 101 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许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
所有权人或许使用权人不得拥塞。

因拥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清除阻
碍或许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能够另开通道。

三、刑法事例
导言:刑法是规定犯法、刑事责任及刑罚的法律,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

今日我们经过对偷窃罪、成心伤害罪、交通闯事罪的几个事例的剖析,学习一些刑法的基本知识,包含这几种罪的认定与处罚、累犯、自首、缓刑、立功、从重与
从轻处罚情节等,并学习怎样调理不良情绪的影响等知识。

偷窃罪事例
被告人王久通,男,1968 年11 月19 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1999 年 12 月 16 日曾因犯偷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05 年 3 月 29 日刑满开释。

2009 年 7 月 21 日 14 时许,被告人王久通在一瓷砖店内趁店东肖春荣暂时不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