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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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工程许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和《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汕府﹝2019﹞34号)要求,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项目、社会投资一般民用建筑类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政府投资项目已通过工程建设方案联合评审的,可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

推行工业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制度,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方案审查流程
自然资源部门接收到综合服务窗口的设计方案后,在行政审批之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结果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后开展行政审批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步按需将设计方案及第三方审查结果推送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住建(含消防)、人防、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征求意见,参与联审的部门接收到项目设计方案及设计方案审查结果后,依据集成的建设条件(或各自规划),在规定时限内向自然资源部门反馈审查意见,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自然资源部门对于各部门的意见进行统筹吸纳,对于符合审查要求的方案,按照限定时间继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宜。

对于不符合审查的要求的方案,退件并告知修改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方案审查,办理时限重新计算。

三、设计方案征求意见时限
征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住建(含消防)、人防、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意见时限为4个工作日。

四、设计方案模拟审查机制
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审承诺书等非关键审批前置资料缺少的前提下,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可以提前开展,建设单位可申请模拟审查,自然资源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建设单位,待资料齐全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正式进行行政审批,模拟审查时间不记入行政审批总时限。

五、设计方案审查协调机制
各参与联审的单位需指定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报自然资源局备案。

阶段内审批单位会审意见不一致时,由牵头部门视情况进行在线协商或者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牵头单位无法协调的,应及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协调会议研究,阶段内审批单位会审意见不一致导致延长审批时间的,总时限相应延长或重新计算。

六、审批承诺机制
对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项目,由建设单位对设计方案符合设计规范、面积指标真实性、设计图文一致性作出承诺,建设单位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提交相关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告知承诺书经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各保存一份。

自然资源部门在签订完成《告知承诺书》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个月内,按一定比例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

发现承诺不实的,申请人和设计单位将被列入失信行为并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自然资源部门在做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和设计单位发出《汕尾市自然资源不良信用记录通知单》;对于已开工项目,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自然资源部门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同时,告知项目所在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未经抽查的建设项目,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承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置
七、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该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物权法》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

(二)在已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里,属非经营性并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厕所、内部道路、小桥(涵)等。

(三)农用棚架、施工工棚、施工围墙、临时性施工用房。

(四)公交车站(亭)、自助快递柜、自助式公用电话亭、24小时自助图书馆、报刊亭、公共直饮水设施、充电桩等。

(五)用于安装灯光、旗杆等设施的基座、建筑构件等。

(六)体育跑道、无基础看台。

属于下列范围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该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物权法》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建筑结构和变更使用性质的建筑工程(包括内部装修),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二)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办理的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地下构筑物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附属设施。

(三)绿化工程及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绿化种植的构筑物。

(四)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

(五)道路和桥梁维护整修工程、小区内非市政道路工程。

(六)所有城市交通管理设备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维修、加固等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工程。

(七)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且不涉及市政道路的管线工程。

(八)堤岸的维修加固工程。

(九)建筑工程的基坑开挖。

(十)大型场馆内部为会议、展览等活动搭建临时性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临时出入库。

八、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年;国家对有效期内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材料要求表
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样本)
附件3:市政工程规划许可信息表(样本)
附件4:告知承诺书
附件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材料要求表
备注:以广东省政务网最终公布为准。

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样本)
备注:以广东省政务网最终公布为准。

附件3:市政工程规划许可信息表(样本)
备注:以广东省政务网最终公布为准。

附件4:告知承诺书
告知承诺书(建设单位)
本单位(个人)就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个人)保证申请所应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应遵循的相关依据。

2、本单位(个人)保证提供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

3、如违反承诺,自然资源部门可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在信用档案中记录本单位(个人)不良诚信记录,在自然资源网站上发布,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4、本单位(个人)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承诺为本单位(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个人)承担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执一份。

告知承诺书(设计单位)
本单位就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保证申请时所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2、本单位保证提供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

3、如违反承诺,自然资源部门将在信用档案中记录本单位不良诚信记录,在自然资源网站上发布,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4、本单位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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