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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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一)历史沿革简述
漳州,得名于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
在武则天执政时期,辖区大略相当于现在漳浦、云霄、诏安和东山诸县。
尽管作为州治之所,历经一千三百余年屡次变迁,但始终和今日漳州辖区范围基本一致。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漳州属“七闽”地;秦汉时属会稽郡,县署在东冶(今福州);三国两晋时漳州市域属晋安郡的晋安县和义安郡的绥安县;南北朝和隋朝时期漳州辖地属晋安郡(后来的建安郡)龙溪县地。
隋亡唐立,陈元光于公元686年被任命为漳州第一任刺史,为漳州后来成为一个发达的沿海膏腴之地奠定了基础。
公元782年,柳少安任漳州刺史,他在巡视龙溪时,很赞赏龙溪的山川形势,认为是建州治的好地方。
陈广荣继任后,于公元786年将州治迁至龙溪,即为今日漳州成为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始。
五代十国、两宋时期基本上承袭唐前旧制。
到宋廷南渡,中原氏族为避乱入闽而至漳州者很多,使漳州的经济文化得以较大的发展。
元、明、清三朝,尽管漳州曾一度以月港取代泉州港而成为闽南重镇,但不久就被新兴起的厦门港所取代。
明代不断有倭寇入侵扰乱,对漳州的经济发展破坏很大。
随后郑成功抗清入闽,漳州城因战争死亡十几万人,使漳州进一步衰落下去,直至清末也没有很好的复兴。
民国初年,陈炯明在漳州拆毁城墙,扩充马路,历时一千多年的城墙防御体系至此被拆除。
与此同时,也进行了如兴建中山公园在内的一系列城市建设活动。
1987年漳州市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
通过本次规划明确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特色;划定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健全保护措施;调整保护区用地性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达到保护文物、历史街区及其所在环境的目的;协调城市其它各项建设,为未来旅游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划依据
《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建设部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地方相关法规和规定。
(四)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1.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
(1)文物保护单位
漳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至1998年底,市域范围内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2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23处。
其中中心城区内有国保1处,省保6处,市保38处。
她们是历史文化名城的菁华。
其中漳州石牌坊、陈元光墓、文庙大成殿、比干庙、浦头大庙、威惠庙、宫保弟、简大狮避难处等文物集中反映了漳州是台胞的主要祖居地,在闽台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2)古城格局
中国古代先民对城址的选择十分慎重,在龙溪县时期,从漳州周围山川形势整体考虑,城市选址北依紫芝山(“自天宝发脉十二峰起伏南来”),南以丹霞山和南山为案山,“枕三台”、“襟两河”(北溪和西溪)。
龙溪县的城垣,唐及以前无考。
县城中轴线北起日华亭,中经龙文塔,南止南山寺,这是古龙溪县建城的基线。
宋初筑为子城,古称牙城,是官署所在地,周长4里,设6个城门,城外为居民区。
大中祥福六年(1013年),竖木栅为外城,周长15里。
南宋绍兴间(1131-1162年),毁子城,改东西北三面木栅为土城垣,惟独南面阻溪。
嘉定四年(1211年),始在东一面筑石城,高10级,长500余丈。
绍定三年(1230年),续砌西南北三面城垣,高20级,周长3000余丈,辟7个门。
元至正二十六年(1394年),改建城墙,比宋绍定间缩小三分之一,唯南面临大溪如故,北面依山而壑,西南隅依山,城高2.3丈,城周长只有2173丈,保存东西南北城门,月城各周长50丈。
明洪武二十七年91394年)重修城墙,月城内外各建楼,设两个水关楼。
隆庆五年(1571年),修城垣敌台及四城门月城。
隆庆六年91572年),在城东南拆旧楼改建八角楼,名威镇阁。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因改建南桥露出三台洲,为此改南城门为三台,东城门名文昌,北城门名太初,西城门名太平。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清郑两军交战,隳城所砌之石投之于海。
顺治十三年(1656年),再筑城,周长1971.1丈,四城门各筑城楼。
康熙八年(1669年),改南城门为时阜。
康熙三十六年(1687年),修筑南城楼。
乾隆二年(1737年),重建威镇阁,基与城齐,楼高出城六丈多。
嘉庆十二年(1807年),修城垣。
同治十三年(1874年),又修城垣垛口,窝铺及望楼炮台。
民国七年(1918年),粤军陈炯明进驻漳州,大兴市政建设,拆除古城墙,以古城墙石板铺砌街道路面和城南之九龙江江岸,古城墙仅存东城门一段。
1996年,这段残墙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被完全拆除。
漳州城区作为州署所在地是从公元786年开始的,从公元786年至清末,城市建成区逐步东移。
明清时期,城市南北向轴线北起塔口庵,中经香港路,南止中山桥;东西向轴线是由东门经新华东路、新行街至浦头港。
城市中心逐步东移,城市规模逐步扩大。
城墙位置虽几经变迁,但古城内部街道格局仍基本保持了唐宋以来“九街十三巷”的历史结构。
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3)历史街区
即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比较集中连片,较能完整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段。
漳州的历史街区中即有闽南特色的“竹竿房”和“骑楼”建筑,又有闽南建筑与西洋建筑相结合的“南洋风”建筑,且历史街区分布集中,规模和数量比较大,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的基调和背景。
漳州市区内现存主要历史街区如下:
新华东路(巷口段和岳口段):是唐宋古城外主要的历史街区。
民国七年铺石板路面。
清至民国,这里是南北药材的集散地(南药指南洋进口的药材),也是参行林立的街道,名行老铺比比皆是,“老笃城”,“天一”,“南升斋”,“谦益行”,等等。
是城区热闹街市。
岳口段两侧为骑楼式建筑,街中有保存完好的清康熙间牌坊,一是“勇壮简易、所向无前”,为福建水师提督蓝理立。
一是“闽越雄声、楚滇伟绩”,为康熙间荣禄大夫、左提督许凤立,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巷口段保存有许地山故居,祁保亭和弘一法师卓锡处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香港路:是明清时期漳州的城市中轴线,是漳州历史街区中的菁华。
自北向南称双门顶、南市街、南门头、旧桥头。
民国7年铺设砖石路。
路两侧都是骑楼建筑,全砖木结构,沿街店铺招牌字号都雕造在骑楼上方。
双门顶段有两座明代石牌坊,一是“尚书、探花”,建于明代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为林士章建。
一是“三世宰贰、两京扬历”,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为万历间南京吏部右侍郎赠尚书蒋孟育及其父、祖父的,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市街有诗人扬骚故居,及干果店“德发”、“元兴”、“捷美”、“英美”和“何广生”、“太义丰”、“裕成”、“德和”等老字号。
台湾路:民国时期为砖石路面,东段是骑楼式店面,雨伞店云集。
西段有“天益寿”老药铺、“大同”文具店等百货、皮箱、枕头铺等老字号。
建筑风格中西合璧,是漳州历史街区中的菁华。
新行街:以闽南民居建筑风格为主,西端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漳州工党旧址。
东部的98号——112号,是漳州闽南民居建筑的精华。
修文西路:学府前街段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漳州文庙,上苑街段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升祠,西桥街段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桥亭。
浦头街:是明清至民国初期漳州主要的码头。
浦头街周围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浦头大庙、文英楼和霞东书院。
青年路:是漳州历史街区中的菁华。
民国7年拓建为石板路,两侧全为骑楼式建筑,北段东坂后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基督堂和天主堂,中段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嘉济庙碑和名宅何衙内,以及“五成米绞”碾米厂、“同善堂”、“至和堂”药铺、“九和堂”提线戏、“奇苑”茶庄、“蔡福美”鼓店等老字号。
另外芳华横路、龙眼营路、振成巷、始兴南路、文化街、解放路等历史街区内也保留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建筑。
(4)传统文化
传统戏剧、木偶戏和民俗生活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活力的表现。
唐陈政,陈元光父子率兵入闽开发漳州,中原的灿烂的华厦文化随之在漳州落地生根,民间音乐、歌舞、戏剧也随之兴盛起来,至今尚存的竹马戏即是有唐宋遗风的戏剧。
元末明初至今,在漳州这块土地上传播并形成了的潮剧、昆曲、外江(汉剧)、四平(正字)、京剧、梨园(七子班)、竹马、南词、猴戏(法事戏)以及布袋、提线、铁枝和纸影木偶戏,加上民国以后传回大陆的由台湾歌仔戏发展起来的芗剧等共十四个剧种。
传统产品:木版年画、泥塑木偶头、漳绒、漳绣、彩扎花灯、剪纸、棉花画、麻杆末画、竹壳叶画、竹刻、木雕等。
传统饮食:乌龙茶
(5)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漳州是台湾同胞主要祖居地,漳台人民同根同源,这是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内容的核心。
据记载宋已有漳州人去台湾,现在1900万台湾人口中祖籍漳州的就占35.8%。
现在漳州有三千多名台胞,七万多去台人员家属。
历史上漳台人民在开发台湾和共御外侮的斗争中,患难与共,结下难解之缘。
至今漳台仍然语言相通,民俗相近,宗教信仰相同,文化艺术相互融合。
●独具地方特色的闽南民居,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
以“骑楼”、“竹
竿房”和“南洋风”建筑风格为代表的历史建筑,是明清至民国漳州手工业的繁荣和工商业的发展,促使东西方建筑文化的相互融合的实证,是漳州城市特色的重要体现。
●近现代史上漳州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如小刀会起义、闽南护法区、平和
暴动和中央红军进漳等,在全省民主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文化史方面,以咸通碑为代表的书法碑石,张燮的《东西洋孝》和吴朴
的《小路针簿》、黄道周的学术成就、蓝鼎元的经济思想,以及宋代竹马戏、明清木板年画等,是我国文化史中的精华,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综上所述,内涵的多样性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基本特点,台胞的祖居地是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闽南特色的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立足的基础。
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民俗生活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活力。
(五)名城保护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不明确,城市中心在旧城区北侧就地“膨胀”,
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造成旧城区周边的地价升高,开发强度过大,交通量和人口密度增加,致使旧城保护难度增加。
●缺少规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详细规划,没有划定历史
文化名城的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给名城保护管理在客观上造成困难。
●由于主观上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义和价值缺乏统一认识,且缺少资
金投入,以至于造成旧城区基础设施欠帐过多,居民生活环境恶化的恶性循环。
●旧城区主次道路交通缺乏有效管理,道路分工不明确,且缺少社会停车
场。
●旧城区内存在大量破坏名城风貌的搭建、插建。
至使建筑密度增大。
(六)保护原则
●坚持主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和城市中心东移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层次上
减缓城建开发给旧城区造成的用地和交通上的压力。
●根据漳州市实际情况,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公布历史文化保护区。
明确划定名城重点保护区和建筑控制地带界线,协调好名城保护与旧城区改造的关系。
●大力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旧城区居民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调整名城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部分用地性质,优先满足市政、
园林、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从管理入手因地制宜地建立机动车,非机车和步行交通系统,完善静态
交通设施建设。
●对文物保护单位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
对历史街区以保
护街区传统风貌为主要手段,采取保护、整治和必要改建,拆除相结合的原则,避免大拆大建,以假代真。
●对历史文化名城称号这一无形资产的巨大价值应达成共识,对城市传统
文化内涵进行深入挖掘,对地方戏曲、地方传统商业、手工业予以扶持和保护,振兴漳州旅游业。
●为保护古城风貌,拆除重点保护区内违章的搭建和插建,以降低人口密
度、建筑密度。
(七)保护内容
1. 中心城区内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见附表1 漳州市中心城区各
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2. 历史文化保护区●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包括香港路、台湾路、青年路、芳华横路、振成巷、修文西路、始兴南路和龙眼营路等历史街区。
●新华东路(岳口段)历史文化保护区
●新行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浦头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4.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
中心城区现存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但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见附表2 漳州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一览表)。
5. 古城格局和山川形胜
唐宋古城东西护城河;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区内街道格局;由塔口庵经幢中经香港路至中山桥的“1300”轴线;威震阁东西两侧城市轮廓线;芝山→新城→旧城→九龙江高度逐渐降低的城市轮廓线。
6. 风景名胜
南山寺风景区;丹霞山风景区。
7.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艺术:芗剧、潮剧、竹马戏、提线木偶戏、木板年画、布袋戏、皮影戏等。
传统产品:木版年画、泥塑木偶头、漳绒、漳绣、彩扎花灯、剪纸、棉花画、麻杆末画、竹壳叶画、竹刻、木雕等。
传统饮食:乌龙茶
(八)保护重点
1. 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2.明代至清末民初的城市中轴线:“1300”轴线。
(九)保护区划
规划采用二级保护的方式
即划定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注: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街区和各级文保单位需分别划定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划定各级保护区的依据:
●保持历史文化遗存的完整性。
●保持所在历史环境的连续性。
●符合安全防护要求(防火、防爆、防洪)。
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十)保护区布局结构
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其布局规划为:点、线、面相结合。
布局结构为:
一区: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三线:新华东路(岳口段)、浦头街和新行街历史街区。
两片:芝山风景区;南山寺风景区。
散点:中心城区内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区以外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
(十一)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1. 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面积26.03公顷,占唐宋古城总面积的50.34﹪。
建设控制地带界线:见唐宋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40.33公顷。
2.浦头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1.9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5.07公顷。
3. 新行街历史文化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3.7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2.63公顷。
4.新华东路(岳口段)历史文化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2.2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界线: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图,面积4.21公顷。
5.中心城区内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各级文保单位
重点保护区界线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
6.中心城区内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
中心城区内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有条件的应尽快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的保护按照历史街区保护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应坚持就地保护的原则。
确实需要迁移保护的,需将保护访案报请文物和有关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二)保护措施
1. 重点保护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区域
根据《文物法》和《城市规划法》的要求,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文物和古城风貌无关的工程建设;严禁各类过境交通穿越重点保护区;各类市政工程设施须经过重点保护区的应采取绕行或埋地铺设。
名城重点保护区内的需调整的用地:
●侵占和切割文物保护单位和名城重点保护区,有损保护区风貌的用地。
●不能满足防火、防爆、防洪、防震、防污染要求并侵蚀文物古建及历史
街区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
●严重影响保护区的环境景观(层高、色彩、形式)和历史形成的格局、
轴线和视廓的建筑物、构筑物。
规划对名城重点保护区内建筑通过保护详细规划划分为:保存、整修、改造和拆除四类。
(注:规划保存的建筑应按文物法要进行维修;整修的建筑应按历史街区的风貌要求进行维修;改造的建筑应符合历史街区的风貌要求改造,并在高度色彩、形式上严格控制;拆除后的建筑一般不再重建,其用地调整为绿地、道路、停车场、广场和市政设施用地)。
2.建设控制地带是重点保护区与城市其他地区的过渡地带
名城建设控制地带内保护措施重点是控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高度、色彩、形式、体量和材料。
(其中重点是高度、色彩和材料。
)
(十三)旧城区道路交通系统的改造
1. 改造原则
●充分利用名城重点保护区外围主次干道(南昌路、滨江路、博爱路、马
灶路、延安南路和南台路)解决新旧城区交通问题。
名城重点保护区内历史街区道路不拓宽。
●名城重点保护区内远期规划为商业步行街,禁止机动车行驶;近期香港
路规划为商业步行街,重点保护区内其他道路可允许摩托车行驶
●名城重点保护区内不规划机动车停车场,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场近期可
停放摩托车。
●唐宋古城护城河两岸道路和市政设施的改造,应结合护城河的整治和沿
河绿带的建设。
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2. 规划要点
(1)可拓宽的机动车路
●延安南路(新华西路—滨江路):道路红线32米;
●滨江路(元光南路—县前直街):道路红线50米;
●南台路(胜利西路—滨江路):道路红线30米;
●澎湖路(太古桥—博爱路):道路红线6米;
●泡仔街(新华南路—延安南路):道路红线18米;
●台湾路(延安南路—北京路):道路红线12米;
●修文东路(新华南路—延安南路):道路红线30米;
●北京路(泡仔街—滨江路):道路红线12米;
●新华西路(延安南路—新华南路):道路红线26米;
●新华东路(新华南路—元光南路):道路红线20米;
●新华东路(胜利东路—新浦路):道路红线18米;
(2)新规划机动车路
●沿县前直街向南至滨河路:道路红线20米;
●新华南路向东经霞河巷、后巷至环城东路:道路红线24米。
●沿南昌路向东至东环城路:道路红线30米;
(3)规划步行街
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区内道路不拓宽,远期规划为步行街,道路红线
为现状建筑线。
(4)规划社会停车场六处
(5)规划城市广场四处:即“1300”广场、文庙广场、太古桥广场和战
备大桥桥北广场。
(十四)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高度控制
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1300”轴线、威振阁东西两侧城市轮廓线
和“芝山—新城—旧城—九龙江”城市轮廓线,特对名城重点保护区和建设
控制地带进行高度分区控制。
规划重点保护区内建筑不超过9米;
建设控制地带内高度控制区分为两级:即建筑不超过12米区和建筑不超
过18米区;详见高度控制规划图。
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
漳州市中心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附表1
漳州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漳州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一览表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