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成语反观文言兼类词“以”的用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利用成语反观文言兼类词“以”的用法
作者:刘红霞
来源:《文教资料》2014年第22期
摘 ; ;要:本文搜集了带“以”的成语近300条(主要来源于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成语大辞典》和汉典网),首先辨清其中“以”的词性,而后确定其具体用法。
其次通过各类成语中“以”的用法反观文言中的“以”作为动词、介词、连词的特点及各种具体用法。
这样不但能增进对相关成语的认识,而且能触类旁通地熟练掌握文言中“以”的用法,从而以成语作为沟通古今汉语的桥梁,既帮助学习文言,又有助于掌握现代汉语中的“以”族词语。
关键词:“以” 动词 ; ;介词 ; ;连词 ; ;用法
在文言文的学习过程中,虚词无疑是一大重点,尤其有多个词性、多种用法的兼类虚词更是重中之重。
笔者在教学中发现一些学生的文言理解水平总是停滞不前,对文意理解得八九不离十,但有时就是比较模糊,不能深入体会作者的用意或个别词的微妙用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文言虚词。
我们发现一些人对某些成语的意义大致了解,基本能正确运用,但有时又用得那么别扭,或者只知其整体意义而解释不出其中关键词的用法,这其中有不少就是文言中使用频率极高、用法又很繁杂的虚词。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深入理解现代汉语中的成语,尤其含有虚词的成语反探文言虚词的用法,打通古今汉语的联系,提高文言理解水平和现代汉语运用水平。
文言中常用的虚词之一“以”作为兼类词,主要有三种词性,即实词类的动词、虚词类的介词和连词。
随着“以”词义的虚化,其作为动词的使用频率和义项逐步降低,而其作为虚词类的介词、连词的使用却恰恰相反。
这些在成语中都得以体现。
一、“以”作动词
“以”作为实词类的动词,本来是表示动作行为的,有“依靠”、“使用”、“从事”、“认为”等多种意思,但从我们搜集的成语来看,其保留在成语中的意义主要是“认为”、“以为”。
如:“以黑为白”主观上认为黑的就是白的。
再如以耳为目。
以言为讳、以筌为鱼、以日为年/岁、以誉为赏。
“习以为常”指按照习惯认为理应如此。
这里的动词“以”后省略了宾语“之”。
类似成语还有:不以为然、自以为是、日以为常、信以为真、不以为耻、引以为荣、不以为奇。
其中“以为”不同于现代汉语中的复合词“以为”,而是“以”后都省略了宾语“之”,“为”则相当于判断动词“是”,这种结构在文言中极为常见,这些成语也印证了古汉语中句子成分常常省略的现象。
二、“以”作介词
作为兼类词,“以”虚化以后作介词起介绍引进作用的用法更普遍,它可以介绍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工具、凭借、依据、原因、时间和范围等。
这些用法大都能从成语中可见一斑,具体如下:
1.引进动作行为相关的工具。
材料:可译为“用”。
“拿”,“把”,即介词“以”后所跟宾语正是实现其后面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
所必需的材料或采取的一种手段。
如“以管窥天”,利用管子看天。
“以”的这种用法很广泛,再如以耳代目、以毒攻毒、以讹传讹、以火救火、以狸饵鼠、以狸致鼠、以蠡测海、以冰致蝇、以理服人、以力服人、以邻为壑、以卵击(投)石、以日继夜、以肉喂虎、以杀去(止)杀、以身报国、以身试法、以身许国、以身殉国(职)、以身作则、以石投卵、以水济(救)水、以汤止沸、以夜续昼。
2.引进动作行为的依据。
介词“以”引进的对象正是施行相关动作的根据或标准,多译做“依据”或“根据”,如“以意为之”只按照主观想法做事。
“出以公心”指根据国家和集体利益处理事情。
“以微知著”则根据细小的征兆预测未来明显的发展趋势。
此类成语还有:以古方今、以古非今、以貌取人、以容取人、以言取人、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以己度人、以此类推、以简驭繁、以一知万、以类相从、以党选官、以人择官、以誉进能、以意逆志、以往鉴来。
3.引进动作行为的凭借或手段等。
动作行为的实现需要依靠或依仗“以”后的宾语实现,可译为“凭借”。
“借助”或“依仗”,如“以渴服马”,凭借使马忍渴受训而服从于人,比喻用苛政治民,不能使人真心顺服。
“以攻为守”把进攻作为防御的手段。
再如以暴易暴、以德报德(怨)、以德服人、以功覆过、以功赎罪、以老卖老、以儆效尤、以强凌弱、以一持万/以一驭万、以一当十/以一击十、以柔克(制)刚、以逸待劳、以弱胜强、以文乱法、以屈求伸、以夷治夷、民以食为天。
上述成语中的“以”除了具有明显的“凭借”类意义,有的似乎和第一类引进材料工具的类似,如“以德服人”。
“以功赎罪”中的“以”也可解释为“利用”,但仔细探究会发现“以”介引的材料。
工具类宾语所指代的基本是具体实物,是具体名词,而其介引的凭借和手段类宾语指代的则是一些抽象事物,如“恩惠”。
“暴力”都属于抽象名词。
构成的介宾短语都位于动词前做状语,其前没有陈述对象,但有时可以加上,如“政以贿成”指古时许多人从政是凭借行贿而成事的,其中的“以”即可解释为“凭借”。
4.引进动作行为相关的原因。
可译为“因为”或“由于”,如“事以密成”,事情由于精密计划才得以成功。
类似的典型成语还有以言举人、以人废言、以文害辞、以利累形、以养伤身、以咽废飨、以噎废飡、以噎废餐、物以稀为贵、以利相倾、以私废公、母以子贵、不以一眚掩大德。
“以”作为介词的四种最常用用法在以上成语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当然介词“以”还有别的用法,如“以郄视文”是从缝隙里看杂色文采。
其中的“以”是引进动作行为的所由,可理解为“从”。
“超以象外”中的“以”则等同于“于”。
5.引进动作行为相关的时间。
范围等:即在“以”后加上方位词语。
时间词语等表示一定的时间或空间范围,“自郐以下”意为从刽国以下没有再表示意见。
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的双音节词语“以上”、“以下”、“以南”“以北”、“以前”、“以后”中得以沿用,这些词里的“以”大致相当于介词“自”,一般多解释为“从”,表示时间或范围的起点。
此外,古汉语中介词“以”明显有别于现代汉语的三种独特用法也能通过成语加以佐证:
其一,介词“以”的宾语常常前置于“以”之前,而不需要任何标志,这主要源于语用上的强调作用,如“一以贯之”可看做“以一贯之”的倒装,意思是用一句话概括。
“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和“一言以蔽之”均属此类。
其二,“以”类介宾短语常常置于动词后作补语:这很好地印证了古汉中的介宾短语除了放在动词前作状语外,还可作补语的普遍性规律。
如“啖以重利”是用优厚的利益和好处引诱或收买人。
再如相濡以沫、嗤之以鼻、持之以恒、掉以轻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度己以绳、羞以牛后、攻玉以石、授人以柄、绳之以法、假以辞色、率马以骥、出以公心、饱以老拳、爱人以德、晓以大义。
这些成语中含“以”的介宾短语都是对前面动词性词语加以补充说明的,说明和动作行为相关的工具、方式、手段、原因等。
其三,介词“以”的宾语常常省略:“聊以卒岁”是姑且以此独立。
类似的还有聊以(之)自娱、聊以(之)自慰、聊以(之)塞责、聊以(之)解嘲、不以(之)为意。
这充分证明了古汉语省略现象较多,语言比较精简的特性。
古汉中的固定结构“有以”、“无以”、“可以”、“何以”等鲜活地保留于成语中,“有以善处”是有用来妥善处理的方法,其中的“有以”跟古汉里用法相同。
“无以复加”则可理解为没有用来复加的方法。
“夏虫不可以语冰”中的“以”表示“用来……的对象”。
而“情何以堪”则是感情怎么能承受,“何以”这个固定结构本是“以何”的倒装,在这可理解为“凭借什么”。
三、“以”作连词
古汉中的“以”作为连词,主要用在两个动词或形容词性的词或短语之间,也可连接两个句子,表示二者之间的各种关系。
1.承接关系:“以”连接的前后两部分是一脉相承的、自然过渡的,前一行为往往是后一行为得以实现的手段或方式,或者类似于现汉中的连动用法,可译为“而”、“就”、“来”,有时则不需要翻译。
如“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
成语中更是不乏其例,“枕戈以待”枕着兵器而等待天亮,形容杀敌报国心切。
“不随以止”不跟随别人而半途停止。
再如坐以待毙、坐以待旦、衮
衣以归、望屋以食、全力以赴、拭目以待、虚位(左)以待、严阵以待、计日以待(俟)、扫榻以待、易口以食、迎刃以解。
2.目的关系:即“以”前动作行为的施行正是为了实现“以”后的相关行为,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一般可译成“为了”、“以便”、“来”、“得以”等。
如“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
这是“以”的连词用法中很普遍的一种,通过成语可以印证,如“相呴(xǔ)以湿”指彼此以呼出的气湿润对方,后喻指困难时借微小的力量共渡难关。
“诗以言志”是通过写作诗歌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志。
类似成语还有:学以致用、引以为戒、文以载道、蒙以养正、降格以求、卑以自牧磨砺以须、导以取保、俭以养廉、俭以养德、残民以逞、昧死以闻、挟天子以令诸侯、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当然由于成语的高度凝练简洁性,有些成语中“以”前面的成分省略掉了。
如“以尽吾齿”,指……来度过我的一生。
“以售其奸”也是……用来推广他的奸计。
再如以防万一、以防不测、以为后图、以绝后患、以求一逞、以观后效、以售其奸、以待时机。
3.修饰关系:“以”作为连词可用来连接状语和中心语,表明二者的修饰与被修饰关系,一般译成“地”或不译。
如“孜孜以求”是不知疲倦地、勤勉地探求。
再如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梦寐以求、如愿以偿、长以此往(长久地这样下去)、什袭以藏、引首以望、翘首以盼。
4.结果关系:表示正是“以”前的行为导致了“以”后出现了如此结果,多译做“以至于”、“导致”等。
“以”的此用法相对较少,有类似用法的“以”族成语亦很少见。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指正因为开始的微小错误而酿成了大错。
“讹以滋讹”指散布错误的东西导致越传越错。
“扫地以尽”指面子等丢失以至于全部丢光,而“乐以忘忧”意指自以为乐以至于忘记了忧愁。
5.并列关系:“以”还可用来连接两个处于平等地位的形容词,多译为“又”、“而且”等,此用法极为罕见,如城高以厚(城墙又高又厚)。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又是欢喜又是恐惧)。
好整以暇(既严整又从容)。
上文通过诸多成语反观了文言兼类词“以”的纷繁复杂的用法,当然“以”的词性和用法远不止如上所述,如“以”还有助词的用法,“慷当以慷”中的“以”就是舒缓语气、补足音节的助词。
“忘乎所以”、“忘其所以”、“不知所以”中的“以”没有实在意义。
当然“以”的某些文言用法在成语中未能保留下来,如“以”作为副词的用法我们未能通过成语发现,但上述典型用法基本得以沿袭,因此我们可以以这些成语为介质领悟“以”的种种用法,把握跟它相似的介词。
连词的用法,也可促进我们对古今汉语的对比研究、沟通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国成语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3,1.
[2]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M].中华书局,2009.7.
[3]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词典[Z].北京:语文出版社,2006:490.
[5]郭锡良.介词“以”的起源和发展[J].古汉语研究,1998,(1).
[6]武振玉.金文“以"字用法初探.北方论丛[J].2005,(3).
[7]段丽.《孟子》“以”的复音词研究[J].红河学院学报,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