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高官会期间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高官会期间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8.05
•【字号】京建发[2014]296号
•【施行日期】2014.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高官会期间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4〕296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次高官会及相关会议(以下简称高官会)将于2014年8月6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高官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现就做好高官会期间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市所有施工工地要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施工工地达标率要高于90%。
二、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拆除等作业,其中,东城区、西城区停止所有建筑工地混凝土振捣及搅拌、结构浇注作业。
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
单位做好停工准备,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并在停工期间按要求做好轨道交通工程、暗挖工程、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巡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机构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扬尘违法行为。
四、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应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个项目,并督促严格执行。
五、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城管热线963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便民热线************。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