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论文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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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论文汇总范文一
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在创新,公安院校的教学工作也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在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学手段等方面主动求变,进行改革,才能进一步提高公安教育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中提出的“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是公安院校应对社会治安管理局面主动求变的结果。

这一教学模式具有“融教与练、融学与练、融练与战、以战促练、以练促学”的特点,对于提高公安专业课的教学效率和学生的警务技能和实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的提出及含义
** 年国家十一个部委联合发文 , 作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在培养模式上,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这是在正式文件中明确提出公安“教、学、练、战”
一体化教学模式这一概念。

所谓实践教学,是指在一定理论指导下,通过引导学习者的实践活动,从而传承实践知识,
形成技能,发展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教学活动。

一般来说,实践教学可分为课堂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两个层次。

所谓教学模
式,是指“在教学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组织、设计和调控教学活动的方法论体系,它由教育(哲学)主题、功能目标、结构程序及操作要领构成”。

而我们所提到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就是一种实践教学模式,是指“警察院校在进行教学管理中,把老师的‘教’、学生的‘学’、模拟实战的‘练’、
警察一线岗位的‘战’等各个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统一、完整的教学链,进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教学模式。

”在“教、学、练、战”一体化这套教学模式中,教学主体有意识地将“战”——“实践”纳入教学目标、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及策略中,重点强调了“战”在这一体系中的重要性,以达到特定教学效果。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提出与 20 世纪中叶西方教学科学化运动中的“有效教学”理念及我国教育家陶行知提出的“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教育理念相切合,既是对教育部在 2005 年 1 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的积极回应,更是我国警务实战训练中“以训促战、以战辅训、战训合一”指导思想的延续。

无论是“有效教学”还是“教学做合一”,抑或“教、学、练、战”一体化,其核心理念无非强调两个“转变”,即教学由以理论教学为主向以提高职业能力为主转变;教学目标以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之所以不同于传统的公安教学模式,主要是因为它以警务实战
需要为出发点,以警务实战能力获得为旨归,注重营造与警察职业素质养成相切
合的教学环境,具有“融教与练、融学与练、融练与战、以战促练、以练促学”的特点,有效地将“教、学、练、战”四个环节整合在了一起。

二、“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的实施路径
公安院校中的治安、侦查等专业教学系部与公安机关联系极为密切,因此,专业教学部门应
当就专业目标定位、岗位能力确定、课程体系、教学手段、学生实战能力培养等方面与公安实战单位加强交流,并将以上几个方面贯彻到“教、学、练、战”这四个环节中去,真正落实“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的教学理念。

(一)“教”与“学”
教学包含“教”与“学”两个方面,提高教学效益、提升学生素质,重点在“教”,根本在
“学”,二者相辅相成,不能单独论“教”或论“学”。

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中,虽然强调“战”的重要性,但是教师的课堂教学仍是基础。

教师在这四个环节中“教”的角色是不变的,但是应该在“怎么教”上做文章,也就是说,要在实践教学的第一个层次——课堂实践教学上狠下工夫。

首先,在教学模式上,教师应当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

前者教
学模式主要是指讲授模式、直接教学模式、概念教学模式等,后者教学模式包括合作学习模式、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课堂讨论模式。

这几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共同特点是能够营造积极宽松的课堂环境,学生积极参与讲课比赛获奖教师的课堂教学,教学形式仍以“常规武器”为主,教学手段简单、方法朴实、效果扎实。

因此,教学形式完全地喜“新”厌“旧”并不可取,还是应该综合运用“新”“旧”形式,在“新”“旧”结合上多下工夫。

再次,在教学内容上,要多与当下公安实践相结合。

课堂教学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凭空出现的,课堂教学模式、形式
必须配以鲜活的公安业务实践内容,课堂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充分保证。

以《公安派出所工作》课程为例,在讲授“公安派出所改革”时,应当将河南省公安厅推行的“做大做强派出所”警务改革进行介绍;在讲授“社区警务”章节时,在梳理社区警务产生、发展过程的同时,也可将北京市公安局2011 年推行的“社区民警驻区制度”融入其中进行讲解;在讲授“治
安调解”时,可与北京市现在实行的“公调对接”制度进行联系;在“群体性事件处置”章节,可与“瓮安事件”、“孟连事件”、“石首事件”等联系起来进行串讲。

只有将教学内容与当下公安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效果才能得到保证,也才能在课堂上贯彻“教、学、练、战”一体化的精神。

(二)“练”
“练”作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主要教学环节,其目的就是通过
科学训练强化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警务实战能力。

在“练”这一环节,学生全员、全程参与是有效地实现理论向实战能力的转化的关键,此外,还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练什么”;二是“谁来练”。

“练什么”,在“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中,“战”是出发点和旨归,那么“练”的内容的确定就要从实战需要出发,根据公安业务实践,着力强化学生的警务基本技能、战术和应变能力的训练。

对治安管理专业来说,可根据巡逻、盘查、堵截等警察勤务、110 接处警、社区警务工作、治安调解、犯罪预防、防暴处突等警务活动的实际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警务战术馆、模拟街区等现有实训条件进行具有针对性、突出实战特点的技战术训练以及必要的心理训练、体质训练,使学生真正掌握到接处警、盘查、堵截、缉捕、押解、治安调解、防暴处突等方面的警务技能。

“谁来练”,就是警务技能和实战训练具体由谁来组织实施。

例如,治安管理中的巡逻、盘查等警察勤务方式,治安调解、110接处警等警务活动,任课教师既可以利用课堂讨论、分组讨论等方式来实施,也可以充分利用战术训练馆、模拟街区及训练场等来组织学生展开训练,但是像防暴处突、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等警务活动的训练,单凭任课教师是很难完成的,即使能够完成,其质量也是不能保证的,这就需要警务实训部、教务处、警务战术指挥系等力量来统一组织实施。

这也是我校成立警务实训部的初衷。

“练”主要是让学生在模拟的工作环境中完成模拟工作任务。

通过在模拟环境就模拟任务进行警务技能和实战训练,使学生能够初步
掌握公安业务实践领域的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技术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为下一环节“战”奠定基础。

(三)“战”
作为“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中第四个环节,“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前面三个环节的终点,又是下一个教学循环的起点,检验着“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得失成败。

所谓的“战”,即实践教学的第二个层次——社会实践教学,就是学校利用寒暑假时间或根据教学实践基地等一线实战单位及国家特殊情况下大型安保工作的需要,组织学生以分散或集中、小规模或大规模、短期或长期的形式到警察工作一线岗位直接参加实际警察工作。

严格来说,这种“战”也是“练”,虽然工作环境、工作任务不再是模拟的,但就学生的学员身份(无执法权)而言,或者说学员不是入学即入警,这像是一种更加逼真的“实弹演习”。

虽然如此,“战”这一环节,依然非常重要,仅就学生成长方面来看,它的作用不可替代。

它强化了学生的警察荣誉感,加深了学生对公安业务知识的了解,提高了学生自我约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快速成长,解决了学生毕业后工作“上手慢”的难题,使其能够快速适应并融入公安工作。

四、“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的不足与完善
“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深化和发展了公安理论教学,提高了学生警务
技能和实战能力,而且还能为公安机关提供一支来之能战的警察
预备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警力不足的现状。

尽管如此,这一教学模式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急需完善的地方。

对于“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我们应当明晰这一实践教学模式是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 , 强调的是“一体化”,注重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注重各实践环节的相互联系与有效衔接 , 注重将“战”这一环节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地贯穿融合于整个实践教学体系之中,适当突出“战”这一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而不是“教、学、练、战”四个环节四面出击、各自为战。

现在来看,“教、学、练、战”四个环节并不能有效链接,问题主要出现在“教”和“战”这两个环节上。

(一)“教”的环节
1. 教师对实践教学认识不足。

以学历型教育为主的公安院校教师对实践教学认识模糊,认
为实践教学仅是对理论教学的补充,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固守传统的教学模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学生被动参与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完善对策:学校必须加大高
校实践教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全体教师尤其是公安业务系部教师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体系,提高进行实践教学的自觉性,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才能保障实践教学的效果。

2. 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在这一教学模式中,教师的“教”的能力非常关键,严格来说,这四个环节都有教师的身影,教师实践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一教学模式的成败。

以治安
管理专业的教师为例,治安专业的教师多数是直接来自于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与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起于行伍、归于行伍”的“能征善战”的教官相比,他们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理论功底,但对公安业务实践内容缺乏了解,实务能力较弱,且学科背景相对单一 , 法学居多,不能完全适应“教、学、练、战”一体化治安实践教学模式的要求。

完善对策: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可以实行外聘教官制度,以弥补在校教师公安业务实践不足的缺点。

这可以借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在教官聘任方面的做法。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在其“校局一体”制度的前提下,对教官聘任采取任期制,最长 5 年,后可常聘,并在职级、收入等方面向教官倾斜,以保证教官队伍的稳定性。

教官的选聘程序非常严格,一般会经过面试、试讲、答辩、现场作文、心理测试、三个月试用、
转正试教等多个环节,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选聘教官的质量。

第二,要坚持现行的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锻炼的制度。

尤其是对治安管理专业的教师来说,由于治安专业与公安业务的联系极为普遍、密切,因此治安管理专业的任课教师在参加公安业务实践时应当更具针对性,诸如在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实践时间长短安排上,可以考虑在坚持公安业务实践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赋予教师本人更大的自由安排权,切实强化实践锻炼效果。

第三,学历型公安院校的教师评价体系应该与警察专门培训院校相区别,不能只看教师的实践能力,毕竟公安院校还属于高校行列,高校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不能过度专业化,使“人的教育”和“才的教育”分裂开来,这也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不同之处或者说优势所在。

(二)“战”的环节
“战”这一环节在“教、学、练、战”一体化治安实践教学模式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结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 ** 年以来学生参加的实战的情况来看,这一教学模式存在以下几个不足。

1.“战”的不确定。

“战”的不确定主要体现为三个“不确定”:一时间不确定;二规模不确定;三时间长短不确定。

这三个“不确定”打乱了学校教学体系的正常秩序,给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进度把握、学生管理工作等都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以参加 ** 年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 ** 级治安专业学生为例,他们的教学安排刚刚接触到治安专业课程,最需要的实战应以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基本流程、110 接处警、治安调解等为内容,但参加世博安保这种“战”却不能使他们增进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学生只是做一些简单的安保、安检工作,这不但不能使学生增进对治安专业课的理解,而且对学生的耐力也是一种极大的考验。

如果此类大型活动断档,那么就会使“教、学、练、战”四个环节出现卡壳现象,“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优势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又重回到“教学练”的状态中去。

完善对策:如何解决“战”不确定的问题?第一,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局一体,育用衔接”体制可供参考。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和公安实际工作的要求,基于自身双重角色
身份(既是教育机构又是实战单位)进行改革,将学校定位在培训机构,强调实战培训,强化职业教育。

这种“校局一体”的制度确保了学生的训练和实战的机会,不会出现无大型活动实“战”就无法展开的尴尬局面。

像我校这样学历型教育的公安院校,虽然没有“校局一体”的优势,但是也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
在公安部的领导协调下与北京市公安局或者临近北京市的其他城市公安局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练”和“战”,从而使“教、学、练、战”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正常运转起来。

第二,恢复或加强我校几十个教学实践基地的学生实习或见习功能,在没有大型活动的间隙期间,确保有“战场”可用。

2.“战”的效果不明显。

学生参加此类大型活动未必达到了“教、学、练、战”一体化所预想的教学效果。

因为学生在参加此
类实战时,接触到的警务实践绝大部分是安保、安检、巡逻等活动,并没有将学校的学进度、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警务实践有效地结合起来。

就像有学生反映的那样,我们去了只是做了保安的工作。

虽然这话有些偏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真实情况。

在实战中,虽然学生也有带教民警负责,但由于二者之间不存在上下级或同级关系,带教的效果仅仅靠带教民警的责任心来保证,那么整体带教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完善对策: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在教学单位划分、实战与教学对接、带教考核制度三个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该校依据公安业务
实践将教学单位划分为三个部:一为岗位业务部(此部又分为一分部和二分部,一分部涵盖治安、社区、巡逻三个专业;二分部包括交通、刑侦、监管、综合、法警等几个专业);二为基础部,主要进行心理学、法律、涉外英语等基础课的教学;三为警训部。

专业划分与课程设置从实战要求出发,注重实效,如岗位业务部一分部就是根据现在公安实践中最常用的“三大块”来设定的,将一分部分为治安、社区、巡逻三个专业。

实战与教学对接方面,学校充分利用自身双重角色的身份,通过上级部门将实战与教学最大限度地做到无缝对接,实现其“教中学,学中练,练中战,战中教”的目的。

为此,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将学生的实习分为认知型、专业型和综合型三个阶段,在三个阶段的实习中,每个学生都会被指派一名在职民警作为带教民警,并对带教民警的
资格和工作进行相应地考核,切实保障学生的实习质量。

3.“战”之能力考核不明晰。

实践教学应该是一个循环式、封闭式的过程,它的“教、学、练、战”等环节应当有一个“考核”的环节在内,只有这样才能检验和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但在目前实行的实践教学模式中,虽然重点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但具体如何衡量学生所获得实践能力却是个难题。

一是考核标准缺失;二是考核主体不统一。

学生“战”之实践能力的考核应该在实践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学生实践学习效果等方面设立能够量化的指标,只有通过量化才能检验出实践教学模式的成效,但目前这种考核体系是缺失的,急需建立。

一般来说,“教、学、
练、战”一体化的这四个环节中的“教、学、练”三个环节都是由任课教师主导完成的,而在实战中,任课教师却换成了没有参与前三个环节的带队队长(辅导员)、带队教师(带队教师不一定带本系部专业的学生,且带学生数量多),考核的连贯性被打断。

实战考核成绩由带队队长和带队教师来认定,学生实践能力得分能在多大程度上说明“教、学、练”的效果,是要打一个问号的。

实践教学不等于实验室教学,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可能像在实验室做实验一样可以得出客观的评价,但是既然要强调实践教学的科学性,那么考核的程序也应该是科学的才行。

完善对策: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实践能力考核标准体系;二是学生的实践能力成绩应当由带队队长(辅导员)、带队教师和系部任课教师共同认定,并确定合理的比例,以确保“教、学、练、战”四个环节的有机统一。

范文二
** 年 4 月—11 月期间,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2300 名学生分两批参加了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

通过对学生参加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给学校教学工作所带来的影响及学校所采取相应调整措施后的结果分析,使得我校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实践方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现把它归纳、总结出来,供参考。

一、“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涵义与意义
(一)“教、学、练、战”一体
化教学模式的涵义“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即警察
院校在进行教学管理中,把老师的“教”、学生的“学”、模拟实战的“练”、警察一线岗位的“战”等各个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统一、完整的教学链,进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教学模式。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是我国警务实战训练中“战训合一”指导思想的延续,也是我校正在努力探索的一条新的教学模式。

“战训合一”,其关键在于如何把战与训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以训促战、以战辅训、战训合一”。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最终目的是“战”,即学生毕业后的警察工作实战,其核心内容是“教、学、练、战”合一。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如何把四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以
教促战、以学促战、以练促战
;以战辅练、以战辅教、以战辅学”。

真正起到“教、学、练、战”合一的作用,达到“战”的目的。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就是要保障教学中的任何环节都必须围绕着“战”这一目的进行设计、组织、指导、实践。

(二)“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意义
警察院校“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常年能够保持着一支挥之能战的警察预备力量,符合国家治安形势大局的需要;二是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快速提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符合公安机关对新进人民警察
实战能力的需求。

1.符合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我国的治安形势整体上是好的,但违法犯罪问题依然存在,加之大型安保任务的不断增多,如 ** 年的铁路抗击春运雪灾斗争、北京奥运会安保,** 年的上海世博会安保、广州亚运会安保等大型安保任务越来越多,需要大量的警察机动力量。

在我国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警察院校“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我国现有警察院校的在校学生和正在警察院校接受各种培训的在职警察,保守的估计常年也在10 万人以上,这是一只非常庞大的警察预备力量,他们有效地保障了特殊情况下警察力量的补充。

2. 符合公安机关对新进人民警察实战能力的需求。

警察院校学生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培养下,既能在学校课堂上通过“教、学、练”的形式学到系统的警察业务理论知识、产生对警察实际工作的感性认识,又能在警察一线实际工作中通过“战”的形式更好地理解、验证、提升理论知识,消除对警察工作的神秘感,升华对警察实际工作的感性认识,特别是在类似于“北京奥运会安保”“上海世博会安保”等大型一线实际工作中,更能快速提高自己。

例如,我校学生参加的“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对学生就起到了如下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深了对公安知识的了解。

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使学生亲身参加了警察实际工作、亲身体验了警察工作实践、亲身获得了警察实际工作经验,且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更是警察个人工作经历中难得的一次锻炼机会。

经历了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实践的洗礼,学生们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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