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3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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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35(题后含答案
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1.法律解释的种类不属于根据解释尺度不同而分类的是( )。

A.限制解释
B.扩充解释
C.字面解释
D.正式解释
正确答案:D
解析: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是按照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正式解释是指由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又称“有权解释”。

知识模块:法理学
2.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正确答案:B
解析:权利和义务在结构上相关;在数量上等值;在功能上互补;在价值上有主次之分,权利处于主要和主导地位,义务处于次要和非主导地位。

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因此,B项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3.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
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而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
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D
解析:法律和自由关系密切。

一般情况下,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但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度的,它必须受法律的限制。

故A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另外,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有正义等标准,故B项说法错误。

实证主义者认为“恶法非法”,所以C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D。

知识模块:法理学
4.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一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 )。

A.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
B.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正确答案:D
解析:《选举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据此,选项D应选。

一般选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并被选举为户口所在地的地方人大代表;如果户口迁出原行政区域,自动丧失作为原行政区域人大代表的资格,而不再保留,排除选项A。

乙县人大代表也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张某就任乙县人大代表,必须经过选民选举。

而不能“自然转任”或者“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

排除选项B、C。

知识模块:宪法
5.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实行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

A.1/5至1倍
B.1/3至1倍
C.1/3至1/2
D.1/5至1/2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故选D项。

知识模块:宪法
6.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的替补制度,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对替补制度的正确表述?( )
A.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代理
B.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C.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
D.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委员长代理
正确答案:B
解析:《宪法》第8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答案为B。

知识模块:宪法
7.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

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
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
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自认倒霉,因为两刑警的行为并未违法
正确答案:C
解析:两刑警合法行使职权,租用出租车,出租车被炸毁、司机被炸伤与两刑警的职务行为有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国家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行政法
8.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 ),也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

A.行政裁决行为
B.行政事实行为
C.行政监督行为
D.行政审查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表现,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法律制度。

知识模块:行政法
9.李某因违规驾驶被交通警察吕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

李某要求吕某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吕某拒绝。

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
B.该处罚决定违法
C.该处罚决定可撤销
D.该处罚决定无效
正确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41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题中,李某要求吕某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但吕某却拒绝听取其申辩,因此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故本
题答案选A。

知识模块:行政法
10.关于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
B.行政补偿所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赔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C.行政补偿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前由行政机关与公民协商解决、也可能是在损害发生之后,行政赔偿只能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
D.行政补偿的法律依据是有关的单行的部门法律法规,而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正确答案:B
解析:行政补偿是指同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B选项说法正好相反,故本题答案选B。

知识模块:行政法
11.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 )。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有期徒刑
D.管制
正确答案:A
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故A为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刑法
12.甲乙二人是交往多年的好友,一日,甲请乙在某酒店喝酒,两人微醉。

下楼时,因一小事意见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从三楼摔至一楼,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

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案例中,甲对乙的死亡不存有故意心态,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知识模块:刑法
13.2015年3月10日,杨某被抢劫的,在逃跑过程中。

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7000元)缓速行驶,杨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在遭拒绝的情况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未受伤),夺车逃走。

杨某的行为是( )。

A.避险过当
B.紧急避险
C.避险不适当
D.构成毁坏财物罪
正确答案:B
解析:杨某为躲避抢劫,而将丁某摩托车骑走,丁某未受伤,杨某的该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故本题答案选B。

知识模块:刑法
14.甲枪杀仇人乙,打出一枪后,在射杀乙的同时,也将乙身后的丙射成重伤。

甲的行为应当定性为( )。

A.过失致人死亡
B.故意杀人
C.故意伤害
D.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B
解析:甲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知识模块:刑法
15.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 )。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
C.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模块:民法
16.甲家的承包地被乙家的承包地所包围,在承包时,有一条小路通往甲家的承包地,甲为了拓宽道路,与乙签订了一份协议,拓宽道路一米,甲一次性支付乙5000元。

甲通过该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为何种权利?(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相邻权
C.地上权
D.地役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所谓地役权是指通过约定的方式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之用的用益物权。

如果不是约定的方式,而是法律规定的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则为相邻权。

本题属于地役权,故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
17.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下面可以作为所附条件的是( )。

A.某人死亡
B.考上大学
C.春季到来
D.租赁期届满
正确答案:B
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必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否发生具有或然性。

如果以将来肯定会发生的事实为条件进行的约定,这种条件实际上是将来的某个时间结点,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选B。

知识模块:民法
18.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

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正确答案:B
解析:特定之债是指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物的债,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主体和债务人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

所以,在单一之债,只有两方当事人;而在多数人之债,则至少有三个当事人。

据此,B项为正确选项。

知识模块:民法
19.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

”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正确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

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项正确,知识模块:民法
20.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外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B.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另行规定,排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C.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合伙份额,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D.普通合伙企业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的另行规定,排除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商法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列哪个行为能够使招标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一旦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A.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B.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C.招标投标的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D.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中选出中标者
正确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模块:经济法
22.工人李某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提前的期限为( )。

A.3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D.30
正确答案:D
解析:《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题干中李某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D项应选。

知识模块:社会法
23.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B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情况下是一个原告对应一个被告,但有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这种情况称为共同诉讼。

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或共同应诉的人就叫做共同诉讼人。

本题的A项显然是错误的。

C项实际上说的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及其诉讼代理人,D项混淆了概念之间的关系。

知识模块:诉讼法
24.在一桩涉嫌贩卖冰毒的案件中,证人小康起了关键证明作用,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小康在诉讼中可以不公开真实姓名和单位
B.如果小康是本案被告人老康的孙子,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
C.在庭审中,检察官游某可以直接向小康发问
D.小康作证结束后,已过中午12点,因家较远,就在附近吃了牛肉面,其餐费应得到法院补助
正确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B选项中小康是本案被告人老康的孙子。

所以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可知,在庭审中,检察官游某应当经审判长许可后才能向证人小康发问。

故本题答案选C。

知识模块:诉讼法
多项选择题
25.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 )。

A.行政机关
B.被授权的组织
C.派出所
D.工商所
解析: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知识模块:行政法
26.处断的一罪包括( )。

A.结果加重犯
B.吸收犯
C.牵连犯
D.连续犯
正确答案:B,C,D
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

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三种,故本题答案是BCD。

知识模块:刑法
27.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

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知B项正确。

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

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可知D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
28.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影响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故本题答案选ACD。

知识模块:社会法
判断题
29.受害人必须通过行政先行处理程序要求行政赔偿,才能在赔偿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提起诉讼。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受害人必须通过行政先行处理程序要求行政赔偿,才能在赔偿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提起诉讼。

知识模块: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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