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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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2)
2管理方针 (2)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 (2)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与职责 (3)
5管理流程图 (11)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1)
7应急响应和控制措施 (20)
8不符合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 (20)
9信息交流的安排 (21)
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 (22)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含临时工),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之内;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5)杜绝职业病发生;
(6)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
2 管理方针
1)管理方针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2)管理目标分解图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分析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依照《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程序》
(CEI/QSE30),采用现场排查法对项目危险源进行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填写《危险源调查登记表》(QSE30-1)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表》(QSE30-2),确定《危险源清单》及《重大风险清单》(QSE30-3),以便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预防及控制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由安全员及时进行新危险源的识别、并立即上报公司质安部进行评价、确认危险等级。
《重大风险清单》如下:
重大风险清单
4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与职责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2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我们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主抓安全生产,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负责份内安全职责。
4.3职责
4.3.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本项目较为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2)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召开小组会议,确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并督促贯彻执行。
(3)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及时详细汇报所辖
范围内安全生产状况,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4.3.2项目经理
(1)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3)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4)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包括自己)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5)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6)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
落实防火措施。
(7)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必须按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方面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地整改。
详细、及时、真实地做好会议记录。
4.3.3项目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停止作业,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6)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8)必须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编制项目
防火方案。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应,制定防范措施。
(8)必须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4.3.5项目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定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
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项目,有权且应立即下达停工整改的决定,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撤离现场。
(5)具体落实执行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6)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活动。
参加安全会议,掌握项目安全动态。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当地安监站要求整理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并负责保管和归档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和工作总结。
(10)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11)做好现场安全巡视,参加定期安全检查。
(1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做好外部劳务队伍施工人员登记。
(13)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
办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14)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同时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5)必须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4.3.6设备管理员
(1)熟知国家和本行业关于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并严格执行。
(2)执行本企业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设备、施工机具的进场验收,不合格设备坚决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负责日常检修、保养、检查工作,并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台帐,为每台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3)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负责对施工设备机具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地操作技术交底,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5)机械设备机具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6)机械设备机具用电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周边环境符合设备正常使用条件,露天设备有防雨、防晒等防护,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会同安全员定期对施工设备机具进行检验,保证其有效使用。
(8)必须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4.3.7计量员
(1)熟知国家和本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认真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项目监视和测量装置、器具。
(3)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台帐、日常维护、标识、送检、保管等工作,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测性能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4)参加日常安全检查并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做好工作笔记,涉及本身工作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3.8物资责任人
(1)熟知国家和本行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及劳动保护用品(具)的规范、标准,并严格执行。
(2)执行本企业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主动索取采购的设备、防护用品(具)的使用标准。
(3)严格采购程序,遵守安全防护用品准用制度,购置的施工机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杜绝一切不合格产品进场。
(4)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索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测试合格证,以备安全检查。
进行妥善保管,按要求发料。
(5)购置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须有性能说明资料,产品上有“危险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标识,提供相关颜色或图案标识,有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运输。
(6)必须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4.3.9施工生产作业队长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遵章守纪,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用品。
(3)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和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4)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对有关的整改指令和自检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及时消除,不留隐患。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5)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6)必须参加安全检查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4.3.10工会代表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要求纠正,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前发展。
(3)参加项目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4)必须参加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
5管理流程图
管理流程图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6.1建立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1.1安全报监制度
(1)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到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或机构进行报监。
(2)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书》;
b.工程中标《通知书》;
c.工程施工合同;
d.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和费用计划;
e.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f.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
g.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h.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i.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身份证、资格证、操作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四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存档各一份。
6.1.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2)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自上而下进行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作业队、施工工人。
(3)制定考核规定,按期进行考核、评价、总结、改进。
6.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工人入场须接受公司、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2)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相应的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起重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要填写安全教育培训花名册,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要及时整理归纳,建立包括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记录、特殊工种安全教育记录、经常性安全教育记录、适时性安全教育记录、纠正违章教育记录在内的安全教育档案。
6.1.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报审批准后方能实施。
6.1.5安全交底制度
(1)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有针对性,起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3)安全技术交底还包括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同分部分项工程同时进行,如果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要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
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全面性。
(5)安全技术交底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对作业队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监督人都要进行签字。
6.1.6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必须遵守安全值班规章制度。
(2)及时、真实地做好值班纪录。
6.1.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专职安全员要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班组长要在上岗前及下岗后的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过程安全。
(2)各级安全检查要采用《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K 中的表格,结合实测实量,作好书面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
整改完毕后要逐项进行验收。
6.1.8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由项目经理,项目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及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实行对全体管理人员及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项目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
(2)每月底考核小组,根据各岗位、各工种具体签定的条款,对个人进行详细的考核,对各岗位人员未能达到要求甚至根本未执行的,要追究其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整改要求及处罚措施,通报批评并上报公司各级领导。
(3)每次考核,均要做好考核记录存档。
6.1.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最低保证每月召开一次。
(2)项目经理部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及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
(3)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并妥善保存会议记录。
归入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6.1.10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 班长天天在上岗前进行详细的安全作业检查,进行安全交底。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专用记录本,班长应当认真做好每天的活动记录。
6.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6.2.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到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2.2现场安全标志要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做到布局合理、醒目。
6.2.3工地围挡要沿工地连续设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按标准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材料堆放成方成垛并挂标识牌,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6.2.4抓好“三宝”“四口”安全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要符合标准并按规定佩戴;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要符合标准。
工程的预留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护做到防护严密。
施工通道口按规定标准设置防护棚,临边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2.5 施工用电要编制专项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要有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要符合要求、封闭要严密、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按规定设置。
现场要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要匹配,箱内多路配电时要有标记,引线要规范,电箱要上锁,并有防雨措施。
现场照明专用回路设漏电保护装置、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
室内线路及灯具低于2.4米时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或手持照明使用36 V以下安全电压。
施工用电线路要使用五芯线(电缆)或电缆,架设、埋设符合标准要求。
6.2.6起重吊装作业要结合现场实际采取安全措施。
起重机械要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从事本机型作业。
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要达到说明书要求或采
取铺垫措施。
被吊物体重量不明不准起吊,不准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要经试吊检验后再起吊。
起重吊装作业时设警戒标志或设专人警戒。
6.2.7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全部施工机具,必须已验收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1)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设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准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2)电焊机: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作保护接零,设漏电保护装置。
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和触电保护器。
一次线长度不准超过规定并作穿管保护,电源要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不准超过三处,电焊机作防雨罩。
(3)气瓶:各种气瓶要设标准色标,气瓶间距要大于5米。
气瓶距明火和作业点要大于10米并采取隔离措施。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准平放。
(4)潜水泵:做保护接零,设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要灵敏,使用合理。
6.3个人劳动保护
6.3.1每位施工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断进行安全学习,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6.3.2每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接受上级的安全交底,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
6.3.3每位施工人员应熟悉与已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遇有危险情况,坚决拒绝施工。
6.3.4每位施工人员熟悉掌握自已应配戴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无应有的防护用品须拒绝施工。
6.4消防保卫措施
6.4.1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4)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工程开工前应保证消防器材和设施良好,并敷设好室外的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与30米。
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与5米。
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6.4.2 施工现场保卫措施
(1)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2)工地由总包设门卫值班室,有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重点仓库、办公室、成品和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7应急响应和控制措施
7.1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执行。
7.2项目部进行日常检查,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汇报并记录。
7.3氧气、乙炔和液化气体的突然泄漏和着火爆炸的应急处理按《氢气、氧气、乙炔、液化气体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执行。
7.4油类、油漆的着火或泄漏应急措施按《油类突发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执行。
7.5库房应急措施按《库房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执行。
7.6吊装设备,按《起重设备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执行。
7.7发生触电事故时,按《触电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执行。
8不符合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
8.1施工现场自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由项目安全管理员通知责任人立即整改,如果不能立即整改,由安全管理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监督、检查整改效果;上级或地方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目部按其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保存整改记录。
8.2职业健康安全严重不符合的处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当不能立即纠正时,责任部门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由质量安全部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报告的内容包括不符合发生的具体细节、现场临时处理情况以及不符合原因的初步分析等。
8.3当事故、事件危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CEI/QSE23 A),防止事态的蔓延或扩大,如必要,应通告相关方,通告的形式和过程取决于事故对相关方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采取措施对相关方的危害程度。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事件危害发生的具体细节、现场临时处理情况以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等。
9信息交流的安排
9.1项目部应定期进行交流,针对项目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各自的整改意见,并互相交流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心得,取长补短,使整个项目部在统一的领导和安排下,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实效。
9.2通过走访、信息媒体等方式,不断了解和完善项目部在职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