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科技大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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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科技大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教育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年轻教师,促进其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科技大学特设立“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以下是该评选活动的办法:
一、评选对象
1. 评选对象为科技大学在职的35岁以下的教师。
2. 评选对象必须是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取得过突出成果。
二、评选标准
1. 教学成绩: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核教师的授课情况、学生评价、教学研究成果等,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2. 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核教师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得奖项等,对教师的科研能力进行评估。
3. 师德表现:评审委员会将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科技大学各学院、部门可以推荐不超过5名教师参与评选。
推荐教师必须提交个人简历、教学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分别针对教学成绩、科研成果和师德表现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各项指标进行评定。
3. 评选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奖项设置
1. 一等奖:评选出不超过3名学校级别“教坛新秀”。
2. 二等奖:评选出不超过5名学院级别“教坛新秀”。
3. 其他优秀奖:评选出10%的参评教师作为其他优秀奖的获得者。
五、评选时间
1. 推荐阶段:每年的3月到4月为推荐阶段,学院、部门需要提交推荐教师的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在推荐阶段结束后,进行评审工作。
3.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5月份公示,并在6月举行颁奖仪式。
六、奖励措施
1. 获奖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资鼓励和表彰。
2. 获奖教师将被列为科技大学的重点培养对象,享受相关培训和晋升机会。
3. 科技大学将组织获奖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以上是2023科技大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的相关内容,如有调整,以科技大学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