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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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为了保证用药的合理、有效、经济,控制药品比例,降低药品费用,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地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控制药品构成比和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1、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文件和四川省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近三年药品构成比例情况,制定全院及各科(各科医师按科室标准)药品构成比和使用基本药物比例。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二级甲等”医院药品比例<45%,医院将努力把全院药品比例控制在40%左右,基本药品使用金额比例>25%。

2011年全院及各科药品基期指标、基本药品使用金额比例
注:各科室在总费用中去特殊耗材费用
2、药品构成比例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制,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对科室药品比例行动态管理。

3、住院部各科医师在门诊临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纳入其所在科室综合考核。

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三、管理办法:
(一)、成立医院合理用药专家库
成员:药剂科长、临床药事人员、各临床科主任、各专业组长
1、每月随机抽取每位临床医生处方和终末病历,由医院合理用药检查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通报全院,对不合理部分给予相应处理。

2、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由医务科将上月全院、科室、医生个人药品构成比和使用基本药物比例情况提供给临床合理用药领导小组,由临床合理用药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二)、奖惩措施
1、奖励
(1)、药品构成比每月按每降1%奖科主任100元,奖主管医师200元。

(2)、每月使用基本药品金额比例每增加1%,奖科主任200元,奖主管医师300元。

2、处罚
对超药品比例的按阶梯分段计算后累加的办法扣发科室、科室负责人、责任医师的奖金。

具体为:(1)、如果科室(个人)药品构成比超过规定比例<1%,科室负责人扣款50元,责任医师个人按超标金额的5%扣罚奖金。

(2)、如果科室(个人)药品构成比超过规定比例>1%,科室负责人按每超1%扣罚100元的标准累加计算;责任医师个人按每增加1%就增加5%再乘以超标金额扣罚奖金。

(3)、药品比例百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每季度平均超药品比例前二名的科室,该科主任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上作科室合理用药管理报告及情况说明。

(5)、每月使用基本药品金额比例每下降1%,扣科主任奖金100元,扣责任医师200元。

(6)、责任医师药品构成比以月统计全年累计超标3次者,停处方权半月、到医务科作医德医风学习,全年累计超标5次以上者,停止处方权1月,延迟一年推荐晋升上一级职称。

抗菌药物使用率责任医师全年超过3次者,停处方权1月,全年超过5次者,停处方权3月并需参加抗菌药物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恢复。

(7)、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指征(参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的使用处方权限,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对不按医师权限用药,不按原则用药,病程记录中无反映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等,按每例20元扣款。

急诊时可越级使用抗生素,但仅为一日剂量,经上级医师批准并填写《抗感染药物使用备案表》,上交医务科备案,违者按每张处方20元扣款。

严格掌握联合应用抗感染等药物指征,联合使用3种或三线抗菌药物必须有药敏监督报告,并经科主任批准后填写《抗感染药物使用备案表》,最迟于使用后24小时内报医务科备案,违者按每例100元扣款。

(8)、使用口服中成药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种,注射用中成药原则上控制在一种,否则每例扣处方医师奖金20元。

(9)、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否则,按超剂量、超范围药品金额的20%扣罚责任医师奖金。

凡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知情同意书,否则,一次扣处方医师奖金20元。

(10)、每月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应小于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应小于20%。

凡超过5%,扣责任人100元;超过10%,扣责任人500元;超过20%,
扣责任人2000元;超过20%以上者,扣责任人5000元。

(11)、每月随机抽取每位医师50份处方,对不按医师权限用药,不按原则用药,病程记录中无反映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等,按每份处方20元扣款;联合用药必须科内会诊或上级医师查房指导,并在病历中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款20元。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3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

凡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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