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规章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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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规章制度范文
一、开放时间:
1. 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
2. 法定节假日、学校放假期间,阅览室将进行临时关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入场要求:
1. 阅览室对全校师生和其他读者开放,需要凭借有效的学生证、教职工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入场。
2. 阅览室对校外人员开放时间为每周末8点至18点,需要凭借有效证件进行入场。
三、秩序维护:
1. 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吵闹等行为。
2. 请勿在阅览室内食用、吸烟或者进行其他违反公共卫生和安全规定的行为。
3. 请勿在阅览室内使用手机,若需要接听电话,请调至静音或震动模式,保持对他人的尊重。
4. 阅览室内禁止随意摆放、破坏书籍和桌椅等设备,爱护公共财物。
5. 禁止在阅览室内乱涂乱画,损坏设备和设施。
6. 请勿擅自占用他人座位或桌面,在离开座位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并保持座位整洁。
7. 请勿在阅览室内进行商业宣传、搭讪、扰乱他人阅读秩序等行为。
四、信用积分制度:
1. 为了更好地管理阅览室,防止占座、无故离座等现象,对于经常违反规定的读者将会扣除相应的信用积分。
2. 信用积分达到一定标准的读者将享受阅览室预约、座位选择等特权。
五、其他规定:
1. 阅览室内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2. 阅览室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3. 对于阅览室内的设备设施损坏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4. 涉及到个人隐私的行为,禁止录音、录像等非法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以上即为阅览室的规章制度,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感谢您的配合!
阅览室规章制度范文(2)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并由管理教师将本室图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
图书分类、整齐摆放,不准乱丢乱放。
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杂物、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照价赔偿。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
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并处理。
7、师生如要将图书借出,应严格办理相应的手续,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两本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如集体借出,应由班主任或班长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开放时间内,要遵守公共秩序。
阅览室规章制度范文(3)
阅览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阅览室的正常秩序,提供优质的阅读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阅览室是学校/单位为读者提供学习、研究、阅读的场所,是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空间。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阅览室内的所有读者。
第四条所有读者进入阅览室,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阅览室管理员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进行劝阻、制止及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进出管理
第六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前,需要出示有效证件,并办理进场手续。
第七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后,需要按照管理员要求进行包裹检查和准确填写借阅登记。
第八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害性物品进入阅览室。
第九条读者在阅览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吃零食、喝饮料。
第十条读者在阅览室内禁止携带宠物。
第十一条读者进入阅览室时,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禁止进行打电话、接听电话以及发布声音较大的通讯。
第三章座位管理
第十二条阅览室内的座位请勿更改。
第十三条读者需要按照座位的规划就座。
禁止占用座位而不阅读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
第十四条座位上禁止堆放私人物品。
第十五条读者离开座位时,应将座位上的书籍、资料归还到指定位置。
第四章读者行为准则
第十六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后,应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大声喧哗。
第十七条在阅览室内禁止进行嘈杂的交谈、争吵和打闹。
第十八条读者应保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十九条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设施设备,禁止损坏或污损桌椅、墙面等阅览室设施。
第二十条在阅览室内禁止擅自移动、切割书架、书桌等设备。
第二十一条禁止向他人借阅证书,禁止私自转借、散发图书、文献或其他阅览室资料。
第二十二条读者离开阅览室时,应将所使用的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关闭电源等电器设备。
第二十三条读者离开阅览室时,应将所借书籍、资料归还到指定的位置。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阅览室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五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闹嘈杂、大声喧哗、私自转借书籍、损坏设施设备、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害性物品等。
第二十六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暂停使用阅览室、暂停借阅资格、立案处罚等。
第二十七条对于恶意破坏、偷窃、伪造借阅证等违法行为,阅览室管理员有权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阅览室管理员所有。
第二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阅览室规章制度的范本,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