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电厂XXXXXXXX 新建工程厂区热网管道及厂区综合管道 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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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电厂XXXXXXXX 新建工程厂区热网管道及厂区综合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空冷岛乏汽管道2列竖阀及平台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空冷岛乏汽管道2列竖阀及平台安装工程
发包单位: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章一般条款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空冷岛乏汽管道
1号机2列竖阀及平台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西山矿务局白家庄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范围:具体施工范围见附件图纸明细或甲方工程部安排为准,空冷岛乏汽管道1号机2列竖阀及平台安装三台,三部正式平台,两部连接通道走廊平台。
三、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程管理部排定的开竣工日期为准,工期40天。
四、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五、质量标准:依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达到优良标准。
六、合同价款:万元整
1、工程量按施工图预算加设计变更进行结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经监理及业主签字认可后才能做为结算的依据。
定额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2、此费用中包含2007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涵盖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措施费用及材料领用、二次倒运停水、停电人工工资等一切费用支出不因工期、质量、物价波动、政策性变化等原因做任何的调整。
2.1、乙方企业应缴纳规费和所得税、印花税等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单独计取
2.2、材料供应范围:主材、消耗性材料中的型钢、电焊条由乙方供应,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2.3、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所需要的材料由乙方自备。
3、甲方提供生产和生活临建设施工和生活用水、电、汽费用。
4、甲方的竣工结算方式:每安装完成一部后按进度总价的90%给予结算,工程全部完工后扣除的10%的质保金两个月后返回。
竣工结算必须经公司审计部门审核批准否则无效。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二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同志职务项目经理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保证水、电、路三通,提供存货仓库,甲方配合乙方施工内容。
第三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并建立管理机构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是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及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
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二、乙方代表离开现场必须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并以文字形式委托此期间的临时代理人。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汽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水源约定第一道控制门距施工地点中心不得超过200米电源提供到二级配电箱其他施工电源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图纸交付后7日内由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协调施工现场内的各施工单位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
应顺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求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12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五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并建立管理机构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是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及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第六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工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批准作业指导书、质量达标措施未经批准交底质量检查未进行或不合格甲方代表有权下令停工并不负任何的责任并对乙方代表出示警告。
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四、如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甲方代表根据本条有权停止乙方任何作业直到上述不履行得到补救为止。
因上述任何停工令所损失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作为乙方要求延长时间或者要求赔偿所增费用或所受损害的理由。
第七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施工图未到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7小时/天
3、非乙方原因出现的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理由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2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则延期有效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如乙方最终按年度总进度完成时可适当返回罚
金。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八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要求和执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其委派人员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后的正确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四、乙方应提前3天将检查验收的资料准备齐全交甲方审阅并提前24小时提交《质量检查申请单》预约检查验收时间因资料准备不合格或Ⅲ级检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五、乙方有责任保管检查验收完的施工项目处于原状至整套机组移交前出现的任何损坏或二次污染等不良情况均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费用自行负责。
但能落实到事故的责任者除外并经甲方裁定后可将责任转移。
第四章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
第九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三、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内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四、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将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三套要求资料完整、规范记录准确无误满足编制竣工图需要。
五、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六、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2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十日内按着第五章合同价款调整的要求以施工图决算的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在一个月内审核完。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
一、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人员、机械事故。
做好内部管理开好班前站班安全例会坚持每天安全活动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执行签字制度未参加当天安全活动人员不许参加当天工作。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乙方须服从甲方安保部的领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保卫
措施。
第十二条文明施工
一、应有序两人以上进出施工现场着装必须整齐佩戴上岗证。
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应佩戴整齐规范施工作业面严禁穿高跟鞋、凉鞋、裙子及背心、汗衫等若有触犯执行安全管理条例。
二、下道工序被破坏、损坏污染上道工序或损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限期修复原状态外还要对责任者及其单位处以100到5000元以内的罚款和通报批评找不到责任者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除指定吸烟场所外其它场所严禁吸烟尤其流动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责任区内发现烟头每支扣责任单位200元。
四、乙方对所属人员应严格进行管理续齐全、有效身体年龄合乎要求并随时接受检查若有违犯即应退离现场。
出现安全、治安等问题乙方负连带责任并承担其中的全部费用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员工守则》及业主的有关管理制度。
五、乙方人员和所有施工机械、施工运料车辆等进出厂区或施工区时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
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确认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不
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2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生产临时设施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人员事故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双方可另签协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协商解决如果在甲乙双方之间由于或起因于合同或工程施工而产生的任何争端无论是在工程施工中还是竣工后也无论是在否认合同有效或合同在其他情况下终止之前还是之后此类争端事宜应首先设法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发生争端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节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
4、上级部门要求停工施工。
二、仲裁所发生的争端如果未能友好协商解决可报请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价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