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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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9.21
•【字号】鄂政办发[2016]76号
•【施行日期】2016.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第五次全体(扩
大)会议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6〕7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9月19日,省政府召开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晓东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开创省政府工作新局面,提出了“十个务必”要求,并就大干一百天,做好四季度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有关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逐条对照,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第四季度工作,确保交出一份经济社会发展的好成绩单。
请各地、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政府。
省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办,严肃问责,确保今
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9月21日附件:
省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有关重点任务责任分解
一、更大力度扩大有效投资
投资仍然是现阶段稳增长的重要支撑。
投资不稳,经济难稳。
今年以来,全省投资结构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民间投资断崖式下滑,制造业投资整体减速,多个服务业细分行业投资减量。
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扩大有效投资。
(一)落实政策激活民资。
加快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八大举措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以政策落地引导企业预期、提振投资信心。
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尽快实施一批示范性PPP项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抢抓机遇主动争资。
要抢抓国家自贸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抢抓灾后重建等重大政策机遇,强化“争、抢、拼”意识,精于谋划、勤于汇报、善于衔接,确保争取中央投资力度和份额“两不减”,确保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总盘子”。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创新机制招商引资。
现在招商引资呈竞争加剧态势,比拼的是投资环
境。
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环境,更大力度走出去、引进来,以招商引资的积极成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这是硬任务,也是硬要求。
要按照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狠抓年度任务落实,年底硬账硬结。
(一)加大“去”的力度。
去产能要保持定力,不因市场短期反弹而动摇“去”的决心,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去库存要因地制宜加以推动,用好棚改货币安置等政策,对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进行重点督查。
去杠杆要综合实施兼并重组、发展股权融资等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巩固“降”的效果。
今年省政府打出降成本“组合拳”,可为企业带来800亿元减负红利,关键要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企业真正受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加快“补”的步伐。
重在近攻与远谋相结合。
近攻,主要针对今年特大洪涝灾害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湖泊综合治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等“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落实。
远谋,要突出产业升级、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等薄弱环节,加大力度,协调推进,久久为功。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全力以赴抓好灾后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考验我们的执政能力,检验我们的为民理念。
要变被动为主动,把灾后重建作为一场硬仗来打,作为重大机遇来抓。
我省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方案和专项方案已经印发,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高质量落实到位。
(一)安置群众要加快进度。
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把受灾群众安抚好、安排好。
力争今年11月底前完成因灾倒房重建,确保春节前受灾群众全部搬入新居。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恢复重建要更高质量。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大重建思维,加强水库、中小河流、湖泊治理,抓紧抢修水毁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恢复重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派出指导要从严从实。
省直101个工作组下到各地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已有1个多月时间,从反映的情况看,进展较好。
要坚持思想不松、干劲不减、要求不降,坚决落实“两办”通知要求,全程提信心、鼓干劲,全程察民情、解民困,全程指导工作、协调矛盾,确保春节前基本完成任务。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把握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实现“双中高”,最核心的还是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从新经济发力。
顺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高速发展趋势,加快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四新”经济,力争在转型发展上领先一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从创业创新发力。
加快推进创新型试点省建设,认真执行《湖北省自主
创新促进条例》,抓好创业创新各项政策落地,支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孵化器和各具特色的市县创业园区,汇聚创业创新“众力量”。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从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发力。
抓好国家“十大扩消费行动”政策落实,完善促进“五大幸福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以供给晋级满足需求升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委、省体育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从打造新的增长极发力。
更好发挥“一主两副”龙头引领作用,推动各市州竞相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
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是体制机制创新,关键是与国际规则接轨。
我们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自贸区建设倒逼我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
要做到“一更新五加快”:“一更新”,即思想观念更新。
在思想上来一次大解放、大开放,以市场思维和全球视野谋划推动自贸区建设。
“五加快”,即加快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投资便利化,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武汉海关、省国税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武汉分行,武汉、襄阳、宜昌市人民政府。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越是经济下行,越是大灾之年,越要重视民生工作。
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安置职工、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大力度推进“四个一批”落实,实现1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
38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
牵头单位: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督促检查,实行销号管理,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的民生实事一件一件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七、千方百计维护安全稳定
安全稳定无小事。
要汲取今年我省几起严重稳定事件、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工作主动权。
要加强影响稳定因素的分析排查和预判,强化应急管理,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安监局;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