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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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地
下管线普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0.17
•【字号】九府厅字[2013]172号
•【施行日期】2013.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地下管线
普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3〕172号)
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17日
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测工作方案
为准确掌握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现状,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避免道路建设重复开挖,提高抢险抗灾能力,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中心城区管线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与产权单位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综合协调、信
息共享、动态管理,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在2014年3月底前,查清我市中心城区各类管线,建成高效畅通的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出台《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为更加有效地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

二、范围和内容
地下管线普测范围为本市中心城区内所有地下管线,包括供电、电讯、供水、排水、燃气、输油、人防、路灯、交通信号、监控、输气以及穿越市区的军用地下管线等,普测内容包括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管径、走向、性质、规格、材质、埋设年代和权属单位等。

普测范围主要包括宽5米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和支路等(5米以下的小路小巷因主要管线不多,普测的意义不大,可不列入普测),道路应查至红线外第一排建筑或绿线范围内,机关、单位、工厂、住宅小区、院校等庭院内部不属于本次普查范围,但若有穿越上述非探测区域的连贯主干管线不能中断,应保持管道的连续性。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领导和协调地下管线普测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建设规划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建设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执法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市交管支队、市政府信息办、市水务公司、市深燃天然气公司、九江供电公司、电信九江分公司、移动九江分公司、联通九江分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市长途线务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地下管线普测工作,审定地下管线普测的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规划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

办公室负责地下管线普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管线普测总体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提供地
下管线普测成果数据格式标准,督促检查管线普测工作开展,起草地下管线《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四、实施步骤
此次普测工作(含规划编制)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3年11月底前)。

1.10月开始在中心城区广泛开展地下管线普测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召开动员大会。

2.11月底前整理、汇总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程量。

3.11月底前制定地下管线普测成果数据格式标准供各经营性管线单位参照执行。

(二)普测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1.公益性管线普查:
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测招标工作。

2014年2月底,中标单位完成对中心城区公益性地下管线的普查、物探、测量等外业工作。

2014年3月中旬,完成中心城区专业管线图和综合管线图绘制等内业工作。

2.经营性管线普查:
2013年12月底前,各经营性管线单位按照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地下管线普测成果数据格式标准,完成本单位管线普测工作,并将相关普测结果报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底前,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经营性管线单位普测成果进行检验核对、查漏补缺,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2014年2月底前,各经营性管线单位根据整改建议和意见,对普测成果进一步完善提高,形成规范完整的成果资料。

(三)建立管理系统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

中标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综合处理,完成数据库建立、系统开发、系统试运行等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6月底前)。

1.结合普查成果和我市建设发展现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地下管网综合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为加强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和服务工作,出台《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五、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规划局(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管线普测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承担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组建专门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构;实施中心城区公益性地下管线普测工作;建立地下管线软件管理平台及日常管理;提供地下管线普测成果数据格式标准,协调各经营性管线单位开展管线普查工作;起草《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文件。

(二)市规划局。

整理现有地下管线技术资料,负责地下管网综合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市发改委。

负责地下管线普测项目招标核准工作。

(四)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相关测绘和地籍资料,参与普测成果的检查审核工作,做好与数字九江的对接工作。

(五)市执法局。

负责协调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开挖验证过程中现场管理;会同市建设规划局加
强对管线建设工程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市财政局。

负责管线普测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监督使用。

(七)市法制办。

负责审核出台《九江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文件。

(八)市物价局。

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建成后,负责核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九)各区政府(管委会)。

负责各辖区内地下管线普查的协调配合工作;安排专人协助市建设规划局做好资料收集、成果检查审核等工作。

(十)各管线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

负责本单位地下管线普测工作,并按照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地下管线普测成果数据格式标准,对接录入地下管线软件管理平台。

六、经费保障
1.公益性管道(雨水、污水、供水、路灯、天网工程、人防工程、交通信号等)的探测普查、综合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平台、办公经费、监理费用、地下管线总体规划编制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并由市财政先期拨付一定的启动资金,其他资金报财政评审后按照普测工作进度拨付。

2.经营性管线普测工作由各管线单位自行负责,各管线单位应设置专项经费专人负责普测工作。

3.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建成后,管线补测、数据更新、系统升级、设备维护和日常办公开支由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构通过市物价部门核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提供技术咨询有偿服务来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对中心城区地下管线实施全面普测,是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九江建设长江中游特大城市的需要,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通过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作,促进九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密切配合。

地下管线普测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互协调配合十分重要,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系统和完整。

(三)精心实施。

地下管线普测工作涉及量大面广,工作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各单位一定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周密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管线普测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督查。

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测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普测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任务完成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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