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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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井
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井
2022年1月3日
目录
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2)
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
二、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4)
四、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8)
五、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11)
六、防治水安全确认制度 (13)
七、水害应急处置制度 (15)
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我矿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水害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和《防治水细则》“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委托有水文勘测资质的单位对煤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三)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每年请有资质部门对矿井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定期进行填绘。
(四)了解并掌握煤矿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可靠资料。
(五)掌握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六)对煤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七)每月进行下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井下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
(八)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九)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十)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存档。
二、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工作,预防水害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和《防治水细则》“煤矿企业、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我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地测部门是我矿防治水业务部门,必须按照业务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煤矿预防水害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提出预测预报。
(三)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月、临时性水文地质预报。
年报
应于年初签发,月报应于上月末签发。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性水文地质预报,提出水害防范对策措施和处理建议,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四)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不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
(五)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年预报、月预报、临时性预报。
预报应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害预测报告进行认真审查。
对预报进行周分析,月底、年末总结,不断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并按年装订成册。
(六)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要及时进行补充水害预报。
(七)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m 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报告调度室。
(八)水文技术人员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档存等工作。
(九)每月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会议,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定人员代替),参加人员包括地测、技术、机电、安全等部门有关人员,地测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形成正式的文字资料。
1.三、雨季巡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对我矿水害隐患的排查管理,确保我矿在雨季期间安全度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雨季降水威胁的煤矿,应当制定雨季期间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雨季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采掘副总、地测副总
成员:技术部门负责人、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地测部门负责人、区队负责人及“雨季三防”所有值班人员
(三)巡查内容
井田范围河流、地表、井口、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其他厂房、水库、涵洞、排水渠、排水沟等容易积水的区域等。
相邻煤矿巡查由组长或副组长具体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四)巡查路线
1、为保证巡查记录准确、详细、一目了然,根据煤矿实际确定地表巡查路线。
2、每次巡查要明确巡查内容、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及问题汇报等,严格落实巡查人员的责任。
3、地表巡查时至少两人同行,不得一人擅自行动,巡查结束后向调度室汇报,汛期巡查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
4、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到达地点。
5、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雨季期间日常巡查及隐患上报工作。
6、在大暴雨期间或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安排专人对重点水患地区实施 24h 不间断巡查。
(五)巡查人员的责任
1、巡查人员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查责任制,不得空岗、漏查。
2、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不得迟报、瞒报。
3巡查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巡查。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防治水细则》“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
降雨达到50mm 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
立即停产、撤人。
2、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
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
(3)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
(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
(5)工作面压力片帮、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可达
500mm 以上;
(6)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7)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8)底板破裂,沿裂隙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
(9)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
涌出,水色成乳白或黄色。
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
兆:
(10)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
(11)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浑,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
直至流砂大量涌出;
(12)顶板发生溃水。
(三)撤人程序
1、发生重大水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
抢险等部门,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全部或部分停运,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不得惊慌失措。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调度室。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7、人员撤退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8、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9、遇险人员应该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选择就近路线进行撤离。
10、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告知调度室。
11、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
位、地址等,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
五、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我矿“雨季三防”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布署和指挥工作,解决雨季“三防”所需的人、财、物等。
(二)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召开雨季“三防”工作例会,由矿长负责组织召开。
(四)要时刻做好雨季“三防”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
(五)加强雨季“三防”基础管理工作。
在雨季来临前及雨季期间应组织全矿井人员定期对矿区进行隐患大排查,排查重点主要是:地面有无塌陷区、裂隙区,各井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井上、下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善,地面建筑
物、变电所避雷装置是否齐全等。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整改。
(六)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要制定雨季“三防”巡查表并定期巡查。
对不按时巡查或不巡查的人员每缺一次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工作不负责任的领导要提出警告。
(七)矿区内所有区域必须责任到人,定期对区域内设施或设备进行检查,且制定整改方案,保证在雨季期间安全可靠。
(八)雨季期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程序进行救援,争取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防治水安全确认制度
(一)为切实抓好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
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
规程》“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掘进工作面需要探放水时,防治水管理机构向掘
进队下达停止掘进通知单,施工队接到停止掘进通知单后
必须立即停止掘进。
(三)停止掘进后,由防治水管理机构向探放水队伍下
达探放水通知单,探放水队伍接到通知单后,根据通知单内容,按照探放水设计上钻孔参数进行探放水。
(四)探放水队伍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并认真填写探放水记录。
(五)探放水队伍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
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六)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放
水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七)探放水队伍完成探放水后通知防治水管理机构,
由防治水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施
工验收员、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人、矿安全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八)验收合格后,由防治水管理机构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上必须有总工程师、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人、探放水队伍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九)发现有水害危险或没有允许掘进通知单的必须停止
作业。
(十)掘进队每班下班后将当班掘进进尺报探放水队伍,由探放水队伍负责人填写探放水工作日报表,报到安全部门
和防治水管理机构。
七、水害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水害应急处置能力,在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能够最大限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制定了水害应急处置制度。
1、当井下工作人员发现水情时,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2、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本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
3、调度室根据水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立即将事故汇报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应急处置
预案,并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同时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议,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
4、召开应急处置会议,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传递并下达救灾命令。
应急处置指挥包括:应急处置准备、通讯设备、事故快速定位、现场掌握信息、资源获取、救援力量的集结等。
5、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部随时掌握救灾进展情况。
6、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了解处置过程中情况,必要时召开后续应急处置会议,修改处置方案,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召集各应急处置小组列席会议,沟通传达相关信息,下达通知和命令。
7、救护队、现场救援人员、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按制定的处置方案、安全措施积极地、主动地进行。
8、各水害处置小组组长及参与水害处置的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向水害处置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9、现场处置小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吗,研究制定抢险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
10、在抢险处置过程中,要贯彻处置方案优先原则,首先进行人员救助,然后进行现场监控等工作。
11、扩大应急:在事故抢险处置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现场处置指挥部要立即向
集团公司水害处置指挥部汇报;根据灾情情况,如工作难度大,要请求地方政府予以协助。
12、在水害事故汇报、处理和执行过程中,有不如实汇报,
有玩忽值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水害事故发生的,本矿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