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家联系沟通制度的意见-宝府办[201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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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家联系沟通制度的意见
正文: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家联系沟通制度的意见
(宝府办〔2013〕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区工商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形成交流、提升、互利、合作、发展的新合力,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决定建立民营企业家联系沟通制度。

一、建立联系沟通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主要目的:及时了解我区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倾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呼声,帮助、协调解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总体原则: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于民营企业家。

为民营企业家搭建一个加强交流、实现理念转变的平台;为民营企业家搭建一个建言献策、实现发展环境更优的平台。

二、联系沟通制度的内容和载体
为确保联系沟通制度的质量和效果,主要通过以下活动内容和制度载体开展沟通工作。

(一)建立定期沟通及现场办公制度。

建立区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区民营企业家定期会议沟通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经委、区工商联统筹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工作例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区内民营企业尤其是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普遍性困难和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并明确相关受理部门具体解决方案和完成的时间节点,及时向企业反馈办理情况。

如有必要,由区政府相关领导
牵头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二)建立区领导与企业联系制度。

在规范要求和合理范围内,建立区领导与担任区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以上的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制度,可通过单独汇报、现场调研会、工作简报等方式形成信息直通车渠道。

(三)建立快速受理民营企业诉求机制。

区工商联定期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报”方式上报企业提请区政府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区政府领导及有关负责部门给予快速受理,及时告知办理的进程和结果。

(四)建立区政府对辖区企业定期信息发布制度。

充分运用新媒介,通过加快政务微博、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职能部门网站的信息更新速度,及时准确地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有关区政府实事项目、区政府工程招标、区产业发展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信息,让辖区企业知晓与参与。

三、做好联系沟通制度征集建议的办理工作
对通过联系沟通制度收集到的民营企业家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工商联分类整理,做好意见和建议的评估和反馈工作。

对于属于个案的问题,与区政府主管领导沟通后交有关部门办理;对于属于共性的问题,要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区工商联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民营企业所反映意见、建议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办理及时、反馈迅速,确保联系沟通制度收到切实效果,为民营企业发展增添新的力量。

四、有关工作流程
为有效落实联系沟通制度,特成立区政府与民营企业家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经委、区工商联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征集、汇总、分析辖区内民营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负责有关工作例会、现场调研、工作约见等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

(一)关于工作例会。

每次例会召开前,由区工商联会同区经委负责征集并明确工作例会的议题、出席范围、会议议程和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前的一周报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统筹安排。

(二)关于约见工作。

如辖区内民营企业家希望约见区政府领导,由区工商联负责对企业家的约见要求、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上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安排时间和地点(一般在一周内)。

对民营企业家在约见区政府领导期间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工商联做好有关意见和建议的记录、交办、反馈等工作。

(三)关于专报工作。

由工商联负责“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报”编写工作,并定期上报区政府。

区政府领导对专报的批示,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定期将办理情况反馈区工商联。

2013年7月1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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