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1000千伏陕北特高压变电站主变容量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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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1000千伏陕北特高
压变电站主变容量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6.15
•【字号】陕发改煤电函[2009]193号
•【施行日期】2009.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1000千伏陕北特高压变电
站主变容量的复函
(陕发改煤电函〔2009〕193号)
陕西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调整1000千伏陕北特高压变电站主变容量的请示》(陕电发展[2009]158号),提出陕北特高压变电站主要承担陕北“西电东送”电力汇集和外送的任务,由于锦界三期、庙沟门二期、段寨等外送电源前期工作进展较快,原建设规模均发生了变化,规划变电站一期主变容量1×300万千伏安已不能满足电力外送的需要,申请调整为2×300万千伏安。

根据《陕西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满足“西电东送”煤电基地电力外送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将陕北特高压变电站一期主变容量由1×300万千伏安调整为2×300万千伏安。

请据此开展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核准建设。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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