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山东省2009年国家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件产品采购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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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山东省2009年国家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件产品采购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9.05.27
•【字号】鲁农函字[2009]37号
•【施行日期】2009.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山东省2009年国家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件产品采购情况的通报
(鲁农函字〔2009〕37号)
各市农业局,国家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采购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国家2009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购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我省已完成了2009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的订购与合同签订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订购和资金支付
为保证2009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质量,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34号)有关规定,2009年我省国家新增农村沼气项目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订购,继续由省统一组织,集中采购。
省里从农业部招标中标的产品中确定选用产品范围,依据各项目县(市、区)选择使用产品数量,与供应商统一签订定购货合同。
各项目县(市、区)于6月30日前向供货商支付相应货款。
二、产品的选用
参照近年来项目县(市、区)沼气灶具使用以及各企业售后服务的情况,在农业部招标中标企业的产品中,经研究,省里确定选用如下产品:北京合百意生态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百合”品牌沼气灶具和管材管件;迅达科技集团生产的“迅达”品牌沼气灶具和净化器组合产品;中山市润美节能燃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润美”品牌沼气灶具;山东新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能”品牌沼气管材管件和沼气灯;江西省中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赣中天”品牌沼气灯;上海金布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布梯”品牌沼气管材管件和净化器组合产品。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
按照农业部要求,各供应商向各项目县(市、区)提供所订购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出厂价8%的分包服务费,主要用于产品使用、安装的培训以及服务体系建设,并直接与各县(市、区)签订服务合同。
各供应商应严格执行8%分包服务费,并在分包服务合同签订后及时报送省厅生态农业处备案。
分包服务费严禁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要建立专账管理,以备项目验收时审查。
四、产品验货签收和售后服务
具体供货时间和地点,由各项目县(市、区)直接与供应商联系。
各项目县(市、区)接货时,要认真验货签收,如有数量、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沼气灯玻璃罩),应立即向发货人提出补齐、更换的要求,并在收货单上注明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定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供应商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可直接与供货厂家商定。
各项目县(市、区)要及时将采购产品的种类、价格、后续服务等相关内容向项目村公示。
附件:1、山东省2009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灶具及配套产品订购情况表
(略)
2、北京合百意生态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六家供应商联系方式(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