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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提标扩面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

结合的原则;

(二)生活救助与扶持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

(五)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原则。

三、目标任务

年7月25日前完成全区目前在保家庭的全面复核、重新评定工作及符合低保条件困难家庭的评议、审核、审批工作,实现动态管理,提高补助标准,全区农村低保覆盖面提高到4%,确保应保尽保。

四、保障标准

年,市确定的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1080元的,结合分类施保的原则,我区年农村低保标准共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一)未满16周岁的孤儿和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扶养义务人又无扶养能力的未成年人,按年保障标准进行全额保障。

(二)重病人员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因患重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80%予以保障。

(三)重残人员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残疾人的贫困家庭,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70%予以保障。

(四)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单亲家庭、教育负担重家庭、计生家庭及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50%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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